市民们: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启东市人民的政府关于《启东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双创”工作,现将我市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和具体要求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照执行。
一、禁放区域
东至惠阳河、西至两港路、南至南苑路(含城南小区、南苑中学、世纪家园、汇东小区)、北至中央河。
二、禁放时间
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以外的所有时间。
三、具体要求
1、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2、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业主及其工作人员发现顾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主动做好禁放宣传工作;
3、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好禁放规定,并对所属员工加强禁放工作的宣传教育;
4、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执法部门做好查禁工作。
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广大市民们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把市区禁放工作做好。
此致!
启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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