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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修改稿)04073

来源:智榕旅游
装饰工程监理工作交底

受业主委托授权,我监理组对本装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控制。为取得良好的监理效果,在装修工程开工前,我项目监理组对各承包单位作如下交底。 一、开工前期准备

1、开工前各承包单位应将前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交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该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应符合规定程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手续应齐全,编写内容应根据专业工种特点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内容需涉及质量通病的防治方案和现场安全的措施,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应急预案等。

2、承包单位资质应满足相应专业施工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管理人员上岗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数量满足专业工程施工需要,并具备工程施工经验。要配备五大员。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要求将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交监理机构审核、备案。门窗生产厂家要有生产资质,防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2名防水施工特殊工种人员。

3、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编制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并报审。

4、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准擅自开工。

5、装修施工图与原水电及建筑施工图对比,包括空调机出风口位置核对、插座网线灯具与家具位置、消防

通风排烟管道管道梁下位置、走道高度等。特别是隔墙位置下部是否有结构梁。门洞大小高度(特别是电梯门)是否一致。

二、工程使用材料制度

1、材料(设备)进场前应先提供相关质量保证资料,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大宗材料应先提供样品。材料到现场后,施工方的材料员应负责起材料的现场初验,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与证书不符合的不应接收,坚决清场。重申对不合格的材料过期的材料以及其它工地用剩的材料不能擅自进入工地现场。施工方在材料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包括书证齐全、规格、型号、数量),由施工方进行材料报验。经监理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后才能使用,严禁未经监理验收同意擅自施工。凡出现这种情况无论材料是否合格,以拆除已施工的材料为原则。同时需复试的材料应在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某些特定的产品还需要考虑其生产能力,进行产品的跟踪监理。材料(设备)均必须保证书检资料齐全,产品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材料(设备)进场时,书面资料(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应齐全。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对某些有复试要求的材料(附表一表二)

⑴木门窗即用木材品种、材质等级和含水率;

⑵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四项”性能检验; ⑶抹灰、贴面和建筑地面工程中有水泥的粘贴强度;

⑷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⑸室内用天然石材、陶瓷砖的放射性检验; ⑹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⑺石材的弯曲强度;

⑻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⑼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拨强度检测报告;

⑽幕墙中铝合金型材、钢材力学性能检验报告,中空玻璃、热反射玻璃检验报告; ⑾幕墙防雷和接地电阻检测报告;

⑿对涉及防火材料、PVC类产品、保温材料等还必须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消防认证、卫生许可证和复试检测报告;

⒀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给水管的复试报告; ⒁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材料送检应按工程所在地质量检测单位的规定执行,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取样后送检。

3、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实质,质量的基础,必须符合相关验收标准,施工单位均应严格把关,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在工程中使用。 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现场项目部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质量检查制度、施工管理考核、考评企业标准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2、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做好作业交底工作。项目部由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把专业施工方法、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相应措施等内容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

3、设置质量控制点保证施工中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质量控制难度大的部位。

⑴抹灰工程:与总包单位进行交接验。管道、设备的安装及试验在装饰装修前完成。抹灰工程材料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不同材料交接处及砂加砌体采用钢丝网加强措施。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有加强措施(钢丝网)。卫生间应采用防水砂浆。

注意不得使用成品腻子以外的其他油漆辅助材料;如801胶水、方解粉、纤维素等严禁使用的产品;腻子有对应的近期、有效的生产厂家型式检验报告(报告检验的内容必须符合GB/T19520的相关标准)、产品合格证(撕不来可拍照、内容要完整生产日期、数据)等 ⑵吊顶工程:吊杆距离,主龙骨末端吊杆距离,放置反支撑;吊顶如用木质,如吊杆、木方及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及防腐处理。(刷漆)吊顶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石膏板缝应进行板缝防裂处理,贴纸,并且钉眼要进行防锈处理。纸面石膏板的长边要与主龙骨平行,造型顶圈边板应形成“手”式,钉眼未按规范要求采用防锈漆处理;板缝未用穿孔纸带;

⑶门窗工程:在砌体上严禁用射钉固定。固定件的材质和厚度、固定件的位置、数量和间距、窗扇限位装置。成品门套未采用木工板基层。 ⑷饰面板(砖)工程:非整砖使用部分,饰面板连接方式和后置埋件。卫生间先做墙面砖、再做卫生间地面防渗处理、防止施工过程破坏。事先需要与土建安装单位办防水交接。 ⑸涂饰工程:墙面平整、阴阳角垂直。油漆的色差,基层腻子的处理

⑹细部工程:护栏的高度,间距,连接节点。护栏牢固。楼梯栏杆高度不足950MM,水平段大于500MM处高度不足1050MM;最顶层没有做止水边。

⑺幕墙工程: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的连接,主柱与模梁的连接,幕墙板的安装。

⑻轻质隔墙工程: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龙骨间距及构造连接。内置隔音棉应采用岩棉且厚度达标,木结构基板要进行防火处理;加气混凝土墙体下部没有实砖、没有设构造柱(总长超过5米中间增加)、圈梁(总高超过4米中间增加)、木砖。

⑼给水工程:管道支、吊架安装的间距,卫生器具,阀门,水管的接口连接方式和高度。管道分三次堵洞、管道部位须做止水圈;排水、雨水管道的灌水(通水)试验,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压力不大于1.0mp。卫生器具满水,通水试验。给水、消防、采暖管道水压试验及严密性试验,给水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1.5倍,不小于0.6mp。排水管道通球试验,室内排水、雨水立管通球试

验。

⑽排水工程:管道安装坡道,塑料管道伸缩节的方式。

⑾卫生器具安装工程:地漏的位置合理性,器具的接口严密,启密灵活。器具受水口与立管,管道与楼板接合。

⑿电气工程: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插座,开关的位置,高度是否符合规范。

⒀防火方面: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按设计要进行防火、防腐、防虫处理。②检查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③装饰装修材料,特别是木制材料和纺织品,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处理。④力求控制使用易燃材料时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材料。⑤吊顶设计和施工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高温灯具与易燃材料应有一定防火隔离措施。⑥加强吊顶内电气线路施工质量的检查,使其达到规范要求。

⒁防水方面:卫生间新开管洞必须打毛做漏斗形并用水不漏分三次堵孔,烟道厚度足够周边防水施工翻边高度大于250MM;卫生间隔断注意开门方向;成先做墙面墙砖、再做下部防水,墙砖粘贴时预留高度500MM,防止墙面施工时破坏防水层;防水厚度达到1.5MM。

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重点控制,作为质量控制点的位置数量,应切合工程实际情况。 ⒂楼梯扶手与护栏: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

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护栏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4.隐蔽工程完成后,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理报验及验收。装饰工程中隐蔽工程主要内容如:

⑴卫生间、厨房、阳台防水隐蔽前。 ⑵吊顶工程在封板隐蔽前。 ⑶轻质隔墙工程封板隐蔽前。 ⑷细部工程隐蔽前。

⑸地面铺装工程隐蔽前。

⑹幕墙工程预埋件或后置埋件,构件的连接节点,变形缝及墙角转角处的构造节点,幕墙防雷装置,幕墙防火构造隐蔽前等(附表二)。

5.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工序质量控制,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按照施工顺序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工序完成后,施工人员应自检、互检并经专职质量员检查,认为合格后,才能向监理机构报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认为合格,双方质量签证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可偷工减料,擅自修改设计要求。凡涉及技术修改、设计变更事项,均应通过监理,取得业主同意后,再作处理。 四、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

在总控进度计划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工程月进度计划,工程周进度计划,并填报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 以施工承包合同工期为目标,施工单位合理组织安排劳动力,合理安排材料设备进场,组织周转材料进场。

每周进行工程形象进度检查,对照合同工期找出差距,分析原因,采取合理的、切实可

行的措施进行纠正。

监理人员应积极帮助施工单位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 五、安全生产管理

监理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监控,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出,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椐本工程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督促检查,有安全生产的宣传气氛。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和“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防护遮栏以及建筑物的临边围护特别要加强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统一布局、统一安排,有专人负责。不是电工严禁接拉电源线。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源需架空,有专业电工负责。特别位置要放置消防器材等。悬挑脚手架和模板排架支撑要通过计算审核而定。

监理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监控,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出,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六、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若要将工程中的某些专业化较强的施工内容分包,应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并将分包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进行报审,得到确认后方能进行分包。

建设单位应提供各类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设备购销合同等)提供给监理单位,为监理工作有据可循和正常进行创造条件。

所有工程变更均须由设计出具书面变更通知书,经业主批准后,统一由监理单位签发实施,对未经监理单位签发的变更,监理单位对该分项及所属分部将不予验收、计量。 七、施工资料报验

监理工程师所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指令单、备忘录等内容,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不得拒收、拒签,若有异议,可在签收后另以书面形式提出。对监理工程师发出的通知单、指令单,应及时按要求作出处理后,填报回复单。

工程资料报验、报审,应保持与工程进度同步。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根据专业工程的特点及内容,划分好装饰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并将该计划方案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按施工顺序、工作内容进行报验,资料所反映施工内容应真实,数据应准确,图表应简明清晰,有关质量控制资料,涉及主要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必须齐全,竣工验收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应符合城建档案馆有关工程资料验收规定。 八、按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要求进行

对照文明工地检查要求,建立健全创建管理网络,有专人负责,专人检查督促。现场围墙坚固、整洁、美观,实行工地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有大门关闭,派有门卫管理;施工现场要做到硬化处理,道路畅通,有排水、沉淀措施,杜绝泥浆污水、废水直接外排的情况,工地内无积水,并配有绿化布置。材料堆放要做到按总平面图布局。各种材料有挂牌标识,并堆放整齐;施工时做到工完料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并间隔安全距离。做好现场防火的各类工作。有消防措施、制度,有消防器材、有消防水源。工地内动用明火要有审批制度、监督措施和责任人。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加强文明施工宣传气氛,五牌一图要上墙(工程概况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

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监理单位人员对本工程要按市级文明工地的标准,检查督促工程进行文明安全施工,避免、纠正“脏、乱、差”的现象。

接受总包单位全面管理、签署《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公约》,明确外墙以内部位,各参建单位施工由装饰单位负责协调,在协调有困难时及时与监理及业主联系沟通。

交底单位: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交底人: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单位:

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时间: 见证交底单位:

项目负责人:见证交底时间:

表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复检项目 序 号 子分部工 程名称 材料(构件)名称 试验项目 执行标准 GB175-2005 1 抹灰工程 水泥 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GB/T17671-1999 GB/T1345-2005 GB/T1345-2011 GB/T2419/2005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2 门窗工程 建筑外墙的金属窗、塑料窗 3 4 吊顶工程 轻质隔墙 工程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甲醛含量 型材、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 甲醛含量 甲醛含量 甲醛含量 GB18580-2001 GB7106-2008 GB7108-2002 GB18580-2001 GB18580-2001 GB18580-2001 GB175-2005 水泥(粘贴用) 5 装面板 (砖)工程 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GB/T17671-1999 GB/T1345-2005 GB/T1345-2011 GB/T2419/2005 花岗岩(室内) 放射性 GB6566-2010 塑铝复合板 石材 结构型钢 6 幕墙工程 玻璃幕墙用结构胶 石材幕墙用结构胶 石材幕墙用密封胶 剥离强度 弯曲强度 力学性能 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 粘结强度 污染性 雨水渗漏、空气渗透、风压变形、平面内变形能力 甲醛含量 甲醛含量 GB/T17748-2008 GB/T2790-1995 GB9966.2-2001 GB16776-2005 GB16776-2005 GB18580-2001 GB3035-2004 GB/T15227-2007 GB18580-2001 GB18580-2001 幕墙四性 7 8 裱糊与软包工程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细部工程 人造木板(及其制品) 表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需要隐蔽验收的项目 序号 子分部工程 需隐蔽验收的项目 1 抹灰工程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毫米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分的防腐、填嵌处理;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压试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和拉接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水压试验;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2 门窗工程 3 吊顶工程 4 软质隔墙工程 3、预埋件和拉接筋;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5 饰面板(砖)工程 2、连接接点; 3、防水层;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接点; 6 幕墙工程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构造 1、 基层腻子粉强度; 7 涂饰工程 2、 阴阳角方正度; 3、 表面平整度; 1、 基层处理(含线盒边缘质量)及基层板材质; 2、 填充材料;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8 9 裱糊及软包工程 细部工程 表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现场检测项目 序号 1 子分部工程 吊顶工程 现场检测项目 吊筋现场拉拔强度 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 饰面板(砖)工程 饰面砖样板的粘结强度 3 幕墙工程 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JGJ110-2008 DGJ32-124-2011 GB50325-2010 4 室内环境检测工程 室内氨、甲醛、苯、氡、TVOC空气质量 GB/T1804.25-2000 GB/T1804.26-2000 GB/T16146-1995 执行标准 JGJ145-2004 JGJ1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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