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制度中的危险品是指教学大纲所列实验教学中所用到的五种:
①易燃品 ②易爆品 ③有毒性物品 ④强氧化性物品 ⑤强腐蚀性物品
2、危险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或危险品库。危险品库内应有若干专用柜,用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3、危险品库要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危险品的取用及送还要有明细账、分类帐及专用登记册记录,手续齐全。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5、对于危险品,要做到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备,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得乱仍乱放,以免发生事故。
6、支取、使用、送还上述危险品时,不准吸烟,危险品库内严禁明火。
7、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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