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票使用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饭票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加强饭票制度的执行,提高单位的餐饮服务质量,经机关工会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用餐配送单位。
第三条 饭票是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一种就餐补贴形式,具体包括正餐饭票、早餐饭票等。
第四条 饭票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非货币性福利,不得转让、赠与、借用。
第五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正确、合法、合理地使用饭票,不得擅自篡改票面、损毁票据。
第六条 员工在使用饭票过程中,应当注意饭票的有效期限,过期的饭票一律不予兑换。
第七条 用餐配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提供饭票兑换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 员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饭票,如有遗失或被盗用,
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处理。
第二章 饭票的发放和使用
第九条 单位每月为员工发放饭票,具体发放标准由单位工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向员工告知。
第十条 员工使用饭票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饭票到指定的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兑换。
第十一条 饭票的使用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用餐人员逾时用餐,需提前向用餐配送单位申请。
第十二条 员工须保持饭票清洁整齐,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坏饭票,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员工在用餐过程中,应当积极与用餐配送单位沟通,合理安排用餐时间和餐点。
第十四条 员工在用餐时应当注意饭票的使用顺序,先使用即将过期的饭票,确保饭票充分利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用餐过程中出现与饭票领取人不一致的情况,用餐配送单位有权拒绝兑换。
第三章 饭票的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设立饭票管理专门负责饭票的发放、使用
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饭票应当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完善的档案,包括票面金额,发放日期,发放对象等信息。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饭票进行调查核对,核实饭票使用情况,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单位和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加强对饭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饭票的合法使用。
第四章 饭票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以下情况,将被视为违反饭票管理制度:
(一)私自篡改、损坏饭票;
(二)擅自转让、赠与、借用饭票; (三)冒领、盗用他人饭票;
(四)伪造饭票或使用伪造的饭票; (五)其他违反饭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对于员工的饭票违规行为,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立案调查,对员工的饭票违规行为进行查证; (二)听取员工陈述意见;
(三)做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员工,同时记入员工档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单位工会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以上是对饭票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能够对饭票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确保饭票的合规使用和管理。全体员工应当共同遵守,并加强自身的饭票意识,提高用餐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单位工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和核实,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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