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落实美育课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阶段累计不少于108节;中职学校必修课程累计不少于72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丰富美育课程设置。不断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中小学校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开好舞蹈、戏剧、影视等美育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育学生健康心理、健全人格。鼓励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以沂蒙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发校本美育特色课程。鼓励学校到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开展现场教学,加强美育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推动学科美育融合。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丰富美育资源,推广学科美育指引,深化学科美育建设,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加强美育教学研究。在市社科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美育研究课题,提升美育教师科研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教研”一体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管理机制,配齐配强美育专兼职教研员,探索分学段设立专职教研员岗位。加强教研平台建设,强化美育教研活动,提升美育教师教科研能力。推行学校美育教学集体备课,探索建立幼小初高美育教师一体化教研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提升美育教学质量。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深化小班化教学、走班制、长短课等改革成果,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定期开展美育优质课评选、展示活动,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探索建设融媒体美育公开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构建审美实践活动体系
6.建设美育特色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基础上,统筹特色项目布局,培育一批美育特色学校。“十四五”期间,全市评定市级美育特色学校100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7.打造美育活动品牌。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市、区县、学校、班级四级展演
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可持续的美育教育活动品牌。每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艺术专项展示,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大力推动实施文化艺术名家走进农村中小学校园行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各学校要组建合唱团、乐团、戏剧社、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学生艺术团,配备指导教师和场地,落实活动经费,保障艺术团排练、演出、学习等活动的开展。定期开展交流研讨活动,重点打造培育一批高水平学生艺术团。(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强化美育师资保障
9.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兼职人员、购买社会服务、与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解决美育教师短缺问题。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行动,加大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力度,扎实推进美育浸润行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0.提高美育教师综合素质。分级分类轮训美育教师,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美育素养、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鼓励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美育教师参评日照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日照名师,以及省教学名师、齐鲁名师、特级教师等。每年举办一届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
加强教师合唱团建设,建立市级教师合唱团选拔录用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合唱展示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1.保障美育教师待遇。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展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参加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成绩、基本功展示成绩视同美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美育在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推进美育评价改革
12.深化艺术科目考试改革。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课程标准设计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一年级学生开始,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确定中考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考生录取限制条件使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
13.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做好国家义务教育美育质量监测。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
校负责人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改善美育办学条件
14.加大美育经费投入。各区县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学校美育工作资金。各学校要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美育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各区县要按标准为学校配建美育场地设施。把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共享、校内功能教室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件薄弱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建设。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配齐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整合社会美育资源。各区县要将城市和社区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及其周边,推进公共文化项目服务学校美育教学,推动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鼓励学校每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学生参观一次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并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有条件的区县可以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提供普惠性的美育课后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组织实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做好学校美育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做好学校美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具体政策举措,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各学校要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学校美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制定落实措施。各区县各学校要研究落实加强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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