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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优秀社团、实践活动评选

来源:智榕旅游
通 知

区属各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教研室文件精神,各校通过评选择优推荐优秀校本课程、优秀社团、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参评市、区级评选。推荐指标分配:(1)优秀校本课程:健康、文化、古槐、建设、南关、丁庄中心校各2个,市区其他小学各1个,七里店、高营每个中心校3个,十六中、十四中、二十中各2个,其他中学各1个。(2)优秀社团、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分配指标相同,健康、文化、古槐、建设、南关各4个,市区其他小学、丁庄中心校各3个,七里店、高营每个中心校6个,十六中、十四中、二十中各4个,其他中学各3个。参评教师需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相应的表格。(详见文件附后,文件原文下发)

以上三项评选需按单位报送至教研室305室,不受理个人报送。各单位报送时需交单位评选报告一份,注意加盖公章;每一项装一个档案袋;以单位制作excl汇总表(按文件要求的格式),在同一个excl下拉菜单中分三项分别制作汇总表,并于6月10日前把电子文档发送到weidujiaoyan@163.com邮箱,过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魏都区教研室 2014年5月5日

关于开展许昌市基础教育优秀校本课程

评 选 活 动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教研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校本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起着必要的补充和拓展作用,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地位。近年来,我市各地十分重视校本课程建设,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涌现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校本课程教材。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扩大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果,总结推广校本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有效成果,促进中小学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协调、整体发展,特开展本次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评选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进行,成果的征集面向从事中小学校本课程研究的团队。

校本课程教材指编写者自主开发,具有原创性、地域性、教育性、实用性,系统讲解某一领域知识的教学材料汇编或正式出版物(文本教材)。成果要求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学习内容。确系根据学校实际自主开发的成果,严禁抄袭。每项成果参与人数限6人。参评成果不包括学习辅导用书、习题集、教学参考资料,以及参与编写的国家和全省地方课程教材等。

二、参评成果要求

(一)参评许昌市校本课程教材优秀成果的基本要求

参评条件。参加许昌市校本课程教材优秀成果评选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课程设置符合国家基础教育相关政策规定,课程特色显著,课程实施效果显著,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2)体现新课程理念,能够以鲜活的、发展的、创新的活动形态整体设计教材内容,课程建设为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发与创造、促进学生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的学习活动过程,真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探究性。

(3)能够从校本实际出发,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以学校为基地,以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内容,通过分析和研究校内外环境,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体现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4)结构合理,重心突出,层次清晰,内容丰富,体例严谨,行文流畅,用语规范,图文并茂,格调清新,可读性强,便于讲解或自学。不存在方向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二)评选材料。参评项目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 (1)《许昌市优秀校本教材申报表》3份(见附件2); (2)编写的校本教材1份;

(3)学校校本课程设计方案(含课表)1份; (4)学校或教研室对校本课程学习结果的评价1份。 三、评选要求:

1.市级优秀校本课程评选要求逐级推荐,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教研室,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

2.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许昌市优秀校本课程一、二、三奖,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参加许昌市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如下材料。

1.每个校本课程材料放置在一个档案袋(盒)内,并在档案袋(盒)上标注:成果名称,参评人的姓名、单位和手机号码。

2.统计材料。以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为单位填写《许昌市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汇总表》(见附件2),采用EXCEL格式填写,并发送电子文档。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14年6月20前将申报材料上报许昌市教研室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高岚 电 话:2983550 附件:

1、许昌市优秀校本教材申请表 2、许昌市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汇总表

附件1

许昌市优秀校本课程申报表

校本课程名称 申报单位 主 要 参 编 人 员 姓名 联系电话 年龄 职称 电话 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教研室评价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果: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教研室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许昌市优秀校本课程评选汇总表

申报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序号 校本课程名称

编写人员 单位

关于开展许昌市

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教研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学生社团活动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自主开展的学生组织,是学校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通过构建多元、开放、富有活力的课程体系,拓展教育资源,涌现出了一批学生喜爱、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充分展示学校社团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决定进行许昌市中小学优秀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组织规范。学校要制定《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自主开展活动。有社团名称,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成立并运行三年以上,相对固定的核心成员不少于20人。

2.活动丰富。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活动设计要体现实际需要,贴近生活、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活动组织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生参与活动策划、开展、总结等环节。活动范围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随时举行,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进行参观考察。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6次。并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料。

3.保障健全。有专职、兼职的师资队伍,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校外拓展空间,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社团活动工作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师绩效考核。

4.特色突出。社团活动与学校独特教育资源、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校内具有知名度,在学生中具有较大吸引力。通过社团活动,提高成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创新实践能力

的培养,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5.社团可参考以下分类。

学科拓展类:古诗诵读、读书社、文学社、数学研究、英语口语交际、时事政治、历史风云等。

科技类:信息技术、模型制作、少年科学院、少年农学院、环保俱乐部、创造发明俱乐部等。

文体类: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小主持人、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话剧戏曲社团、绘画书法摄影社、棋社、编织刺绣社、篮球社、轮滑社等。

综合类:护绿小组、红领巾志愿者协会、文明宣讲团、少年交警队、小记者团、交际口语协会等。

二、评选办法

1.上交学校制定的《社团活动考评细则》1份;填写《中小学生优秀社团评选申报表》3份。(见附件2)

2.每个社团要附书面汇报材料一份,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创建宗旨、制度章程、机构设置、日常管理、主要活动、成果获奖证书及影响等,提供社团活动有关证书复印件 ,同时每个社团上报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原版数码照片,不压缩),学校推荐信,指导教师评价。

3.优秀社团的评选将采取审阅材料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形式。 三、其他有关事宜

1.申报市级优秀社团要求逐级推荐,参评材料以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为单位报送,并填写《许昌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汇总表》纸质一份(见附件2),采用EXCEL格式,并报送电子文档。

2.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市级优秀社团一、二、三奖,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14年6月20前将申报材料报许昌市教研室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

附件1:许昌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附件2:许昌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汇总表

附件1

许昌市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县(市、区) 社团名称 社长姓名 社团成立 时间 社团 组织 建设 情况 学校 首席指导 教师 主要成员 活动次数 社 团 活 开展 动 活动 主 情况 要 成 就 特色 与 成效 首席 指导 教师 点评 首席指导教师签名 学校盖章 县、区教育局盖章 盖 章 学校 推选 意见 县区 初评 意见 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附件2:

许昌市优秀社团评选汇总表

申报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序号 社团名称 指导教师 单位

关于开展许昌市综合实践活动

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教研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化课程改革,促进综合实践活动的常态实施,规范教师在教学中指导行为,推广我市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优秀成果,根据国家课程计划要求,决定开展许昌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标准 1.学校

(1)学校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能够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2)学校领导重视课程开发团队建设,必须设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与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3)学校要制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规划方案》,各年级目标制定具体,内容设计合理,课程实施评价具体、可操作性强。

(4)学校各个班级有完整的活动档案,确保学习活动过程中档案材料的真实性。

2.教师

(1)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提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一学年的综合实践活动教案或指导活动设计过程方案。

(2)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管理组织机构部门,对教师指导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效果评价意见,以及获奖情况评价认定。

二 、评审办法与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许昌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同时提交所在学校《学校综合实

践活动课程规划总体方案》、申报人撰写的总结性论文各一份。

2. 成果类型主要为研究性学习方面的成果。研究性学习成果需提供相应完整的课程资料:包括课题研究规划、学生选题、设计方案、开题报告、研究过程、结题报告等过程阶段性资料以及研究学习经验总结、学校对课题研究的教学评价等各一份。

3.研究性学习需要提供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活动的方案,包括选题、设计方案、开展研究、进行成果展示交流等方面的内容(一份),并提供开展活动的视频光盘或照片、文字材料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各一份。

4.市级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成果每年度评选一次,逐级推荐,由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成果一、二、三奖,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过程性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1套。《许昌市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2)纸质稿(3份)放置在一个档案袋(盒)内,并在档案袋(盒)上标注:成果名称,参评人的姓名、单位和手机号码,申报材料清单。

2.参评材料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许昌市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选送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见附件3),采用EXCEL格式填写,并报送电子文档。

3.各单位请于2014年6月20前将材料上报至许昌市教研室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高岚 电 话:2983550

附件1:许昌市综合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2:许昌市综合实践优秀成果汇总表

附件1

许昌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选申报表

成果名称

申报姓名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许 昌 市 教 育 局 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表各项内容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或电脑打印,要求语言严谨,字迹清晰。

二、申报表需报送一式3份,A4纸复印,左侧装订。 三、每项成果指导教师最多1人。

四、各县(市)教研室和市直各中小学校负责申报的组织工作。 通信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276号

邮政编码:461000 联系电话:2983550

成果名称 成果指导教师 行政职务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专职或兼职教师 专业职务 工作单位全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成果小组组长 (学生) 所在学校 学校 年级 班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班级 小组分工 小 组 成 员 申 报 成 果 内 容 简 介 教师 自我评价 学校 对 成果 的 评价

学校对指导教师申报意见 县(区)教育局或基础教研室申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评审意见和等级: 评 审 意 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育局教研室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许昌市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汇总表

申报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序号 成果名称 指导教师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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