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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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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文

安全责任制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安全监理工作各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方面的相关条文。

1.监理企业基建安全职责

(一)公司所属监理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落实本企业安全管理及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

(二)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基建安全的管理规定、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并承担安全监理职责。

(三)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四)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组织检查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现场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

(五)参与或配合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第十三条] [已涵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 第十四条;《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三、四]

2.监理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监理职责:

项目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起重机械数量设置相适应的起重机械安全专(兼)职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职责:

(1)具体实施业主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目标的要求,建立项目监理的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程序和细则,制定各种起重机械台账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台账及有关记录、报表格式。

(2)负责审查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以及有关人员配置情况。

(3)负责制定起重机械准入标准,建立整机准入和待安装起重机零部件检查表,检查确认准入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4)负责审查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资质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

(5)负责审查重要机械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

(6)对起重机械安拆的关键工序、大件吊装、双机抬吊、负荷试验、特殊作业等重要作业实施旁站监理,并作好记录。

(7)对起重机械作业过程进行巡检,定期组织对现场起重机械和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管理状况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及处罚单,对整改反馈情况进行复查。

(8)负责或参与组织现场起重机械的危险源辨识、防范措施和现场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及预案的演练评价。

(9)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监理和监控资料的汇总、整理和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 2.5]

3.监理项目部安全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安全监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

编制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审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是否满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

审查施工分包队伍的安全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进行全过程监督。

审查施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监督其持证上岗。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进场审查。

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计划,检查费用使用落实情况。

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实施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掌握现场安全动态,收集安全管理信息,并在安全会议上点评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措施,督促责任方落实。

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理安全管理资料。

参与并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第十七条]

4.监理项目部总监师安全职责

负责监理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是监理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理方案,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项目部相关指令文件或文函。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安全策划文件。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签发审查意见。

组织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证件有效性的审验,凡不符合要求的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报告,情况严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组织审查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性能证明文件,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监督。

组织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组织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组织或参加安全专题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和措施。

参加或配合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附录I.3]

5.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师安全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日常工作。

负责安全监理策划工作,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内容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审查施工企业、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在过程中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本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学习,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等安全培训工作。

参加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查。

审查施工项目部风险因素识别、评价及其控制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督促做好危险作业预控工作。

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

组织或参与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参与重大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做好各类检查记录和监理日志。对不合格项或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

督促整改闭环;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

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台账以及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附录I.4]

第二节 安全监理工程师管理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安全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相关条文。

1.安全监理工程师

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控制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两年内应参加过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国家电网公司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控制方法、措施及工作要点等),经考试合格,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三)从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十二条]

2.辅助安全监理人员

监理员等现场辅助安全监理人员,应熟悉本专业工作(至少应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施工、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在两年内参加过网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十三条]

第三节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建立健全安全监理体系及监理单位应建立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相关条文。

1.安全监理体系

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体系:

(一)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理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监理部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安全监理审查备案、安全监理巡视和旁站等工作制度。

(三)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等。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应当在工程开工前送项目法人审查批准,并抄送施工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十五条] [已涵盖《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34—2009 8.0.3]

2.监理企业应建立的基建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审查备案制度;

安全巡视和旁站工作制度;

(七)安全检查签证制度;

(八)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附录A.3]

安全监理策划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监理项目部资源配置、安全监理策划文件的编制和报审等方面的相关条文。

监理项目部的资源配置

监理单位应当以形成的监理能力作为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的最低要求,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相关承诺,投入足够数量的合格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工具),并备齐与安全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等依据性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十条]

安全文件审查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安全文件的审查依据、审查内容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审查等方面的相关条文。

1.安全文件审查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报审的工程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监理意见。[《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7.2.1]

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五条][已涵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 第十四条]

2.安全文件审查内容

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一)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三)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四)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五)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六)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七)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八)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十七条] [已涵盖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10.2.3;《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改投资〔2009〕3183号)特急 第三条]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的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方案或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摸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冬季、雨季、夜间等特殊施工方案。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仓储、化学及危险品库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9.4.3 ] [已涵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 第十四条]

4.施工投标人的安全资质等情况的审查

监理单位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定,协助项目法人(含建设管理单位,下同)组织施工招标工作,并重点对施工投标人的安全资质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审查。[《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十四条]

第六节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策划文件和专项方案等方面的相关条文。

1.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策划文件

1.1监理规划中应包括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9.4.1]

1.2监理项目部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第六十四条]

2.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专项方案

2.1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9.4.2]

2.2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 第十]

3.监督承包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施工节能排水、水土保持等环境保护工作。[《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9.4.12 ]

第七节 安全监理旁站、检查及签证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安全监理检查的内容和签证、安全监理旁站点的设置以及发现问题采取的措施和闭环处理等方面的相关条文。

1.安全监理检查内容及签证

1.1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包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监督机构

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单位进行检查。[《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9.4.4] [已涵盖《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一、二]

1.2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9.4.10]

1.3监理单位应对以下设施和工序(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一)重要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整体提升工作平台、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重要脚手架、重要跨越架,施工用电、水、气等力能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和危险品库房等。

(二)重大工序转接: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安全检查签证工作要点:

(一)对安装单位自检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专业资质单位验收过程及验收手续进行检查;

(三)以签证形式书面履行确认手续。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第十]

2.安全监理旁站点

2.1监理单位应对电力建设工程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如大件吊装、重要脚手架安装拆除、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危石及塌方的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进行旁站。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详见附录。

附录:

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

一、输电线路工程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重要爆破炸药填装等。

(二)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三)架线阶段:带电搭设或拆除跨越架(架体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飞艇、动力伞等)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铁路、高速公路、不停电跨越架及通航江河等。

二、变电站工程

变电站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

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安装拆卸等。

(二)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等。

(三)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十九条] [已涵盖《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 4.10]

2.2施工单位应根据经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监理单位认可的适宜时间),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二十条]

3.安全监理检查的措施及闭环管理

3.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项目监理机构应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似报告的,应当有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

志、监理月报中。[《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9.4.8]

3.2出现以下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之一,监理单位必须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一)无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或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技术交底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危及人身安全。

(四)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

(五)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二十三条]

3.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确认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应的闭环管理文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第二十四条]

第八节 分包安全监理管理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监理审核分包单位报审资料、签认及对分包现场核查、检查情况等方面的相关条文。

1.审核分包单位的内容及签认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分包工程予以开工。对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拟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4) 安全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5)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6)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7)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8)有关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L/T34—2009 8.0.6]

1.2对有调试分包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报审,符合规定且经单位批准后准予分包,并应要求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电力建设工程监

理规范》 DL/T34—2009 10.2.3]

1.3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第十二条] [已涵盖《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第六十九条]

2.核查分包商情况并报送业主

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承包商所报送的分包工程的各类报审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员、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与入场验证相符,每月将分包管理情况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本部按季度定期检查所属各项目监理部的分包安全监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 第五十七条]

第九节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本节内容主要录用监理单位和监理部在整个监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报批资料、过程记录(照片)、监理结果等方面的相关条文。

1.监理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重大监理方案及审查记录;

安全检查通报及记录;

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及学习记录;

(七)安全奖惩评价记录。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附录F.3]

2.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监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依据性文件(含有效文件清单);

总监及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资料;

安全监理工作策划文件;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安全文件、安全简报及收发、学习记录;

监理安全会议(例会)记录;

施工报批文件及审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闭环资料;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复工令;

隐患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监理月报及工作总结。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 附录F.6]

3.监理部起重机械安全监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所用起重机械登记台账和其安全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2)进入现场起重机械(整机)安全状况复查确认表;

(3)进入现场待安装起重机械散件安全状况复查确认表;

(4)现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账和其资格证复印件;

(5)进入现场起重机械安拆队伍的相应资质复印件;

(6)起重机械状况月检查记录、总结、通报或纪要;

(7)机械缺陷整改通知单、停工令和整改验收单;

(8)起重机械作业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防范措施审批留存件;

(9)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批留存件;

(10)有关起重机械重要作业的旁站监理记录;

(11)起重机械基础、轨道和附着审批、验收等资料;

(12)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评价(年度或阶段)报告、记录、通报;

(13)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评价记录及改进建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 3.12]

4.监理部数码照片的管理和移交

4.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一般每周)对自行采集的数码照片进行整理。其中电子文档以文件夹形式分层归档:一级文件夹以工程名称命名(如“***工程监理安全质量控制数码照片资料”);二级文件夹为两个,分别为“安全控制类”、“质量控制类”,“安全控制类”下设“安全检查签证”、“旁站监理”、“巡视监理”、“定期检查”、“其他”五个三级文件夹,并按照附件二的要求将相关照片归入相应文件夹;四级文件夹除“其他”可下设以事件名称命名的五级文件夹外,其余五级文件夹线路工程以施工杆塔号命名、变电工程以单位工程名称命名(必要时建立六级文件夹,以子单位工程名称命名)。“质量控制类”

下设“材料和设备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安装工程验收”、“监理初检”、“工程中间验收”等五个二级文件夹,三、四、五级文件夹设置原则同上节,文件夹名称参考附件二。

[《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有关要求》(基建安全〔2007〕25号) 三、6]

4.2安全质量事故、重大隐患整改等全过程数码照片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移交。

[《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有关要求》(基建安全〔2007〕25号)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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