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配送企业承诺书
致义乌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委员会:
对与义乌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的药品配送合作,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关于深化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实施意见》(义医保[2019]25号)、《义乌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义医保[2019]26号)、《关于印发<义乌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配送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配送工作。
2.承诺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同时承担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 承诺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确定提供的药品目录,保质、保量、及时、安全供应。按医疗机构采购计划在24小时内将药品送达医疗机构,急诊用药做到2小时内配送。由于配送误期影响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由此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急需用药配送企业应立即响应随时解决。
4.在配送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廉洁经营,自觉接受医疗机构和社会监督。
5. 承诺积极支持政府公益性卫生项目(包括云药房项目等)。
配送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或委托人)承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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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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