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措施
放射科受检者的防护原则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5.检查中尽可能取得患者合作,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6.对被检患者,应做好检查区以外部位的遮盖防护,特别是生殖腺等对X线敏感器官的遮盖防护。
5、7.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8.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行知情告知(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医生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9.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10.候诊者和陪护人员(病人必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11.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第二篇: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一、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二、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查者接受剂量。
三、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四、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线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射线检查。
六、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七、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八、候诊者和陪护人(病人必须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九、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检者不受射线辐射。 第三篇: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者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查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照射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候诊者和防护人员(病人必须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听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
1、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2.0和1.0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机房外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提醒周围人员。 3、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
4、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罩,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5、对患者注意防护,尽量缩小照射野,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
6、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
7、使用移动式X线机摄片时技术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保护。
8、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确有必要者应作好周密的防护并尽可能远离辐射源。
9、操作技术人员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10、科室医技术人员应带个人剂量片监测辐射剂量;定期体检,及时了解辐射损伤情况。
11、按有关规定轮流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或疗养。 12、科室设防护监督员,定期检查监督防护措施的落实。 第四篇:放射科受检者告知制度
.放射科受检者告知制度
1.到放射科检查的受检者,应坐在走廊候诊区等候检查,不准在检查室门口及进入检查室候诊。
2.放射科机房工作时应将防护门关闭并且联动开启工作状态指示灯,告知患者及家属不要推门直接进入,避免造成不必要伤害。
3.放射科备配备放射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脖、铅围裙和铅衣等,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要求。
4.孕妇(尤其妊娠8周~15周)以及近期有生育计划者,尽量不要进行X线检查,告知此类受检者放射线对胎儿有致畸可能。
5.如孕妇必须进行X线检查,应向受检者说明说明可能的危害,在受检者本人知情同意并本人后直系亲属签字后才可实施此类检查。
6.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橡皮防护用具。特别对儿童性腺、眼晶体、甲状腺及儿童骨骺等屏蔽防护。
7.检查过程中,非受检者须离开机房,如病人必须要扶持,扶持人员应当穿好防护衣等,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8.除了临床必须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以减少受
检者和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9.用X射线进行各类特殊检查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和重复照射,对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都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摄影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并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11.放射科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向患者宣传放射防护知识,并对患者告知射线有可能对健康产生影响。 第五篇: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
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
一、电离辐射(X射线)对人体有害,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射线检查的要求;
二、受检者应按照医生嘱咐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
三、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特殊情况下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必须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丹东华山医院有限公司 201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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