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我国人口众多,近几年每年都要增加1000多万城镇的就业岗位才能满足需求。因此,保证一定的城镇就业水平一直是我国的难题。特别是在世界金融危机发生之后,我国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国家提出经济增长要保持8%以上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保证一定的就业水平。
增加就业主要靠投资建设新的单位所提供的工作岗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投资都能增加就业岗位,如为实现我国“调结构,上水平”的产业调整规划,在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和提高企业技术水平的同时要淘汰大量的落后产能企业,需要的投资数量很大,反而会减少这些产业的就业岗位。因此,当前我国不但要为新增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而且要为被淘汰企业的下岗职工提供新的就业岗位,更增加了保证就业水平的难度。
投资建设对扩大就业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投资结构而不是投资的数量。投资结构对就业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企业规模结构。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都是由大企业承担科技创新和上水平的任务,因为只有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才具有科研所需要的资金,养得起一定数量的科技人才,具有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而承担扩大就业任务的是中小企业。虽然每个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不是很多,但其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量少,容易决策和建设,参与投资者的数量众多。同样数量的投资用于建设中小企业增加就业的效果要远远大于投资建设大企业增加就业的效果,而且中小企业还有建设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
二是产业结构。产业被划分为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显然,对于同样数量的投资,只有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才具有明显的扩大就业效果。
综上所述,为保证一定的就业水平,在我国当前“调结构,上水平”的同时也要 “调结构,促就业”。这样可以减少为保证就业水平而必须保证经济较快增长的压力。
由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都是经营性的企业,不属于政府直接投资的范围,为调整投资结构,加快这些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以下4个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
一是在准入方面,应在坚持“节能环保”的前提下,减少政府部门审批和企业注册登记的手续和难度,缩短企业建设的各项审批和工商登记时间。特别是对就业难度较大的群体,如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的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农民就地创办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和销售企业,可适当降低注册资金数量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政府的资金支持。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的资金补助规模,使更多投资政府鼓励行业的中小企业得到资助。建议各级政府建立中小企业创业补助基金,形成稳定的补助资金来源,重点资助就业难度较大的群体创办企业。
三是税收优惠,如在中小企业开始营业之后的一定年限内减免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对提供就业岗位数量与企业资产的比例超过一定数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按超额的比例适度降低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率等等。
四是融资方面的支持。政府要为中小企业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如放开对建立乡镇股份制银行的限制,规范民间自己组建的融资机构并使之公开化,由政府建立的担保公司免费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融资担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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