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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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我院临床治疗水平,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一、抗生素分级及使用权限: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及“特殊使用”药物三类分级管理。
1、非限制使用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非限制使用药物,执业医师均可使用。
2、限制使用
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限制使用药物,主治医师使用,执业医师使用需主治医师同意并签名。
3 、特殊使用药物
不良反应明显、会导致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等须定为特殊使用药物。特殊使用药物,由“抗生素特殊使用专家组”会
诊同意,首次使用时在病程录中具体记录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由副高职称以上医师或科主任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越级使用限当天量。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分类 青霉素类 非限制使用 青霉素G 青霉素V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 苯唑西林 氯唑西林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哌拉西林 *氟氯西林 林 林 *氨苄西林/氯唑西限制使用 阿洛西林 磺苄西林 美洛西林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阿莫西林/舒巴坦 氨苄西林/舒巴坦 哌拉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氟氯西特殊使用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美洛西林/舒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阿洛西林 *奈夫西林 *呋布西林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 头孢拉定 头孢羟氨苄 头孢唑啉 头孢呋辛 *头孢噻吩 ? 头孢硫脒 头孢替安 头孢克洛 头孢丙烯 头孢地尼 头孢哌酮 头孢他啶 头孢曲松 *头孢孟多 *头孢地秦 *头孢匹胺 *头孢尼西 *头孢特仑酯 坦 头孢米诺 头孢克肟 头孢吡肟 头孢噻肟 头孢唑肟 头孢匹罗 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匹林 *头孢甲肟 *头孢泊肟 *头孢他美酯 *头孢噻利 *头孢哌酮/他唑巴其他头孢类+酶抑制剂 其他β-内 酰胺类 碳青霉烯类 头孢西丁 头孢美唑 氟氧头孢 拉氧头孢 氨曲南 比阿培南 美罗培南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法罗培南 *厄他培南 氨基糖苷类 *链霉素 庆大霉素 妥布霉素 奈替米星 阿米卡星 依替米星 异帕米星 酰胺醇类 氯霉素局部制剂 氯霉素 四环素类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四环素 土霉素 米诺环素 ? ?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 地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克拉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阿奇霉素 罗红霉素 糖肽类 林可胺类 喹诺酮类 去甲万古霉素 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吡哌酸 诺氟沙星 氧氟沙星 左氧氟沙星 环丙沙星 ? 莫西沙星、 氟罗沙星 洛美沙星 *帕珠沙星 *司帕沙星 *异帕沙星 *依诺沙星 *妥舒沙星 *依诺沙星 *培氟沙星 *芦氟沙星 呋喃类 磺胺类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SD SMZ-TMP 联磺甲氧卞啶 其他类 磷霉素 甲硝唑 ? 替硝唑 ? *夫西地酸 *利奈唑胺 利福霉素 奥硝唑 备注
一、门诊抗菌药物应用
1)门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线药。如因病情需要使用二线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原则上禁止在门诊治疗中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应经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
2)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抗麻风等治疗除外)。
3)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肺结核、慢阻肺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使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
4)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需要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使用。
二、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1、预防用药指征:患者具有发生感染的高危因素,如果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一旦发生感染将引起严重后果。
2、应在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等基础上规范用药品种和给药方案。
3、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4、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综合考虑本院或本病区可能流行的致病菌、手术范围、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病人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其原则是:
1)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多数病原菌。 2)杀菌剂剂量要足够。
3)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 4)宜静脉给药,一般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 5)清洁手术
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6)清洁但易受污染的手术:
如胃、肠、肺、耳鼻咽喉科、妇产科、口腔颌面外科等手术及开放性创伤,原则上手术当日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可延长至术后48小时。如经阴道子宫切除术,可用至术后2~3天。
7)污染的手术:
如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管炎、骨髓炎、肠穿孔、腹膜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围手术期起即按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用药。
5、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注意事项: 1)单纯性病毒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
2)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应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少、给药方便、价格便宜。 3)预防用药应有目的,针对一种或二种可能的感染菌选择药物,不能盲目采用广谱抗菌药或联合用药以预防多种细菌感染。
4)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不能放松严格的手术操作及无菌技术,并应加强临床观察及消毒隔离措施。
5)清洁肠道用药:施行结肠、直肠手术,于术前2-3天开始口服肠道制菌药物,以减少术后并发感染的机会。
三、特殊情况抗菌药物的应用 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1)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
2)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
3)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单一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需长期用药,有利于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
2、肾脏、肝脏功能不全者,新生儿,小儿患者,妊娠、哺乳妇女及老年患者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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