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康体管理人员3名,球场管理员1人,合计4人 (二)康体中心管理员岗位职责: 1、清洁要求
(1)值班人员每天在客人用完健身设备、器材后抹擦一次,每天不少于抹擦二次沙发、健身设备及器材。
(2)值班人员每天用洗洁剂清洗桑拿房一次,浴室清洗及过道拖、扫2次,并对用过的
浴巾用消毒水清洗,对室内进行不定时巡查及保洁。 (3)值班人员每天清洗厕所2次,并不定时进行巡查及保洁 (4)室内全部地面,扫、拖、推尘每天不少于2次。 (5)地脚线、室内玻璃及过道墙身每周抹擦1次。
(6)值班人员不定时查看饮水机的用水情况,及时补充水和纸杯。
(7)每天下班前清倒场内的所有垃圾。
(8)保管好场内的设施、物品,不定期检查器械的完好情况
(三)球场管理员岗位职责 1、清洁要求
(1)每天上班应打开更衣室,打扫更衣室卫生(包括衣柜内的卫生);
(2)对球场及相关环境进行卫生清洁,擦抹球场坐椅,球场内外场地(包括通道、球场四周树叶、杂物等); (3)地面如有集水,及时用水刮刮去;
(4)每日清理球场和通道内的环保垃圾桶,并将桶内的垃圾清走;
(5)每周至少冲洗球场一次,周一清洗网球场、周二清洗篮球场;如有特殊情况增加冲洗次数。
2、不定时对球场进行巡查,发现异常人员进行盘问及时上报管理处或当班主管。
3、熟悉并遵守球场的注意事项,做好球场预订登记记录,熟悉主要免交费的领导,对不认识的人员应进行查证,劝阻外来人员到此活动。
4、下班时及时收拾杂物,保持球场清洁,并关灯、锁门;
如有人还在打球,需等到所有人离开后方可下班。 5、负责球场设施设备及配套用品的管理工作,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维修。
6、活动人员离场,及时做好巡查工作,检查是否有物品遗留,发现有遗留物品,保管好,做好登记,并向管理处报 三、管理规定 (一)球场管理规定 1、开放范围
球场只限中心内办公人员使用,原则上不对外开放。需要使用球场,请事先约定,使用前请主动出示工作证。 2、球场开放时间:办公日:17:30~22:30 节假日:8:00~22:30 3、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1)网球场:不开灯10元/小时;开灯20元/小时;租用一套球具(两只球拍、三个网球)10元/小时。 (2)篮球场: 不开灯免收费;开灯100元/小时。
(3)与非大院人员共同使用球场的在原应收额上加收50%。
(4)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5)球场使用完毕后,请自觉按实际应交费额刷卡交费。 4、管理规定
(1)由球场管理员负责球场的日常管理及收费工作。 (2)禁止球场内活动人员穿高跟鞋、硬底鞋、钉鞋。 (3)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杂物,以保持场地的整洁。
(4)爱护球场设备、设施,禁止攀爬、摇晃护网,损场物品照价赔偿。
(5)打球人员的车辆自觉停放整齐、排列有序,禁止乱停乱放。 (6)使用球场请提前与物业公司(停车场二楼)预定,原则上只允许提前一天或当天 预定,且一人只订一个场。
(二)游泳池管理规定(配合落实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本游泳池仅供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内工作人员使用。
2、凡进入游泳池,请遵守泳场守则,并服从泳池管理人员安排。
3、为营造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请不要携带下列物品进场 (1)宠物
(2)玻璃器皿、尖利铁器及其它会引起人员受伤之物品 (3)首饰及其它贵重物品
4、进场人员须保证身体健康,凡酒后、肝炎、心脏病、皮肤病、红眼病、精神病、性病及其它传染病者,禁止进场游泳。
5、游泳者须穿泳衣、泳裤,沐浴后经浸脚、消毒后才能进入泳池,不可穿任何鞋袜进场。
6、凡12岁或身高1.3米以下儿童及初学游泳者须有成人陪同游泳。
7、请勿跳水、潜水,不许在场内嬉戏、打闹。
8、为保障泳客的安全,遇到大风雨、雷电,应立即停止在池中游泳。
9、爱护环境,请勿在游泳池丢弃杂物及践踏周围花草。
10、保持清洁卫生,不可在池内吐痰小便。
11、本游泳场不负责保管泳客物品,自带物品请自行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12、因场外是公共场所,泳客请勿穿泳衣离开泳场。 以上规则请大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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