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来源:智榕旅游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 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环境免遭破坏。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4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3.5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6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公司的事故隐患。

4.2安全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时向当地安监局报送统计分析资料。

4.3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司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4工会参与隐患排查,并对隐患整改实施监督。 4.5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落实。

4.6公司内全体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公司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5.隐患治理的程序

5.1隐患治理的范围应包括:

公司对风险评价出的事故隐患;

公司综合性、专业性等安全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 员工发现并报告的事故隐患; 其他事故隐患。

5.2事故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5.3对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立即组织整改。 5.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5公司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

5.6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部负责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5.7 安全部门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5.8 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报告。

5.9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10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人员,按规定隐患治理期限,对事故隐患部门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隐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彻底,事故隐患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予以经济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 6.相关记录

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隐患整改通知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