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后,已确认109人安全升井,尚有153人被困井下。最新进展:截止2010年4月8日19时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中115人获救的奇迹发生之后,救护队在搜救过程中共在井下发现了20名遇难者的遗体,救援工人表示,目前井下还剩29名被困人员,情况不明,救援工作正在全力进行。
风险管理课程论文 从“王家岭矿难”看我国煤矿开采业风险管理
别让生命奇迹掩盖监管渎职
——从“王家岭矿难”看我国煤矿开采业风险管理
1 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因果简介
王家岭煤矿项目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发改能源1563号)、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批准、由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的国家和山西省重点项目。2010年3月28日13时40分,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1。事故发生后,已确认109人安全升井,尚有153人被困井下。截至4月13日,在发生了115人成功升井的“救援奇迹”后,事故已造成38人遇难,其中2名矿工下落不明。
这个事故的初步分析反映出王家岭煤矿目前存在一些问题,按照规定应当先探水然后再掘进,但是探水工作没有做到位。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及工作面施工组织也有问题。同时,发生事故后疏散过程时间过长,导致只有109人安全升井,造成救援的巨大压力。
国务院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煤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于4月13日上午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事故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国家安监总局局长、调查组组长骆琳在会议上说,王家岭煤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作为国家“十一五”项目的重点工程,王家岭煤矿因为“赶工期”、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导致重大透水事故,使得民众心中“装备精良有保障”的国有煤矿的形象轰然坍塌。长久以来,人们一直以为“血煤”现象只存在于那些非法经营、监管不善的小煤矿,现今国有煤矿频发特大事故,我们怎能不质问:我国的高危行业真的不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与监控吗?在115人成功升井的同时,仍有如此众多的同胞长眠于地下,生命的奇迹怎可以掩盖监管的渎职!
1 地下矿藏开采后,留下一些小的采空区,这些采空区后来又被水充满,就形成了“小窑老空水”。“小窑老空水”就相当于一个地下水库,在后期采矿时,如触及“小窑老空水”的边沿就极容易发生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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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煤矿开采业现状分析(以矿难为主)
由于本文从王家岭矿难入手,主要分析这一行业的风险管理,因此下文将暂不考虑我们在煤矿开采方面取得的成果。
2.1 煤矿开采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煤矿开采属于高危行业2,危险系数较其他行业高、事故发生率高、财产损失较大、事故发生后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或无法恢复。
此次王家岭矿难是由水患引起的。因为挖破了“小窑老空水”的边沿,导致14万吨水倾泻而出,如果没有及时逃出的话,就极有可能被淹死,即便是事故发生后逃到了高地,如救援不及时也会因氧气耗尽窒息而死。所以煤矿开采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有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在这15种条目中,煤矿的五大灾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几乎占据了其中60﹪以上的内容。此外,非法经营、缺少安全保障措施等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由于煤矿行业的暴利加上我国的特殊国情,“小、黑煤窑”总是“屡禁不止”,因此是否安全作业也是采煤业中的重要风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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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国矿难频发的主要原因
由上文的规定可见,我国对于煤矿安全开采的认知已非常全面,并且也基本具备进行相应安全保障的能力,但无奈总是事故不断。频发的煤矿安全事故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顽疾,如不找出根本原因并加以解决,势必会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极大的阻碍。 2.2.1 中外矿难情况对比
有人用世界上其他产煤国家的情况和中国作对比,结果触目惊心: ① 死亡人数
建国后中国经历了五次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高峰,近十年来,每年因煤矿安全事故死亡5000-7000人,远远超过世界其他产煤国家煤矿事故的死亡数。反观欧美等地区,英国、澳大利亚等甚至在有的年份实现了“煤矿开采零死亡”的目标。
2 常说的五大高危行业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与民用爆破。
3 具体参见“煤矿安全网” http://www.mkaq.org/Article/anquanzs/200912/Article_16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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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事故起数
总体来看,我国从2001年已开始进入一个新的事故高发期,事故发生起数总量较大,而美、英、德、澳等主要产煤国家在此期间已基本消灭了重大死亡事故。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煤矿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及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乡镇煤矿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国总数的70%以上,成为全国煤矿安全的重灾区。 ③ 千人死亡率4
从世界主要产煤国家20世纪以来煤矿安全状况的发展变化来看,煤矿事故的千人死亡率均呈不断下降的趋势,目前一般都控制在0.5以下。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统配煤矿千人死亡率长期在0.5以上,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的千人死亡率还要更高。5
2.2.2 频发事故的客观风险分析——地质复杂,资源紧缺,生产力落后
我们不能否认国内煤矿开采业的事故、死亡人数都大大超出了世界平均水平,但在分析原因时要充分考虑自然风险(客观条件)和管理风险(主观条件)两方面的因素。
在自然风险方面,美国的煤层埋藏较浅,地质条件好,瓦斯低,适合机械化生产;而我国煤矿总体管理、技术和装备水平与其相比都较低,工人文化技术素质也差。美国、澳大利亚等煤矿地质条件较好的国家,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一般采取停产关闭措施;而我国对煤炭的需求量大,加上就业压力,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瓦斯突出危险矿井,也不得不开采。因此,国内煤炭开采本身的风险就大,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与紧缺的资源、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客观条件造成的风险很难规避,但如果国内的矿难大多是由客观原因引起的话,我们也不至于在每次大型矿难后都痛定思痛。自然的隐患我们可以了解与规避,人为的隐患则防不胜防。
2.2.3 频发事故的主观风险分析——管理不善,监管渎职
近年来,随着我国将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发展型地方主义”兴起。对
4 千/万人死亡率、百万工时死亡率是国际上通用的核算方式,表示报告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率
5 此部分数据摘自《煤矿安全:转型期中国政府监管面临的挑战》 钟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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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一级的政府官员来说,他们需要通过增加财政收入、保持低失业率和保持地方稳定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在某些地方采矿业就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小煤矿蓬勃发展,劳动力价格与死亡工人补偿价格低廉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巨额利润的诱惑与监管的不完善导致地方小煤矿超能力生产、超强度开采,其直接后果就是矿山贫化率加快、资源利用率降低,而显为易见的则是矿难的频发。
由于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安全保障和防灾抗灾能力低下同时不易监管,因此我国开始有计划的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从减少矿井数量向提高办矿标准转变,从关闭不符合安全标准矿井向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政策关闭、资源整合、大矿托管等多种形式转变。然而,在中小型煤矿合并为大型国有煤矿的过程中,生产设施与防护装备的更新换代、安全知识普及的速度赶不上“换牌子”的速度,再加上国有大型煤矿为完成国家指标不断的赶进度,忽视生产的安全性,大矿本来就大,下井人数太多,特大事故的发生也不足为怪。
如果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无论是国有重点煤矿还是民营的小煤矿,都一样会发生事故。煤矿本身就属于高危行业,我们应对自然风险都来不及,更何况是复杂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分析我国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主观因素”的影响大大增强,其中最重要的“人为因素”即为监管渎职。
巨额利润也好,劳动力低廉也好,这些都不能成为监管不力的借口。无证经营的小煤矿发展猖獗之时,当地政府应该意识到它们带来的效益只是暂时的,事实上有很多地方政府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法律,但由于官商勾结、监管不力,很多条款都成为一纸空文。当国家大力整顿小煤矿时,又因过分强调其政治意义以及追求经济效益,将安全教育与监管整顿放在第二位,至今,一些整合后的大型国有煤矿的生产条件与安全保障仍处于小煤矿的水准。
王家岭矿难在事发前两天就已显现出透水迹象,有经验的老员工向调度人员汇报了异常情况,但没有得到重视。公司为了赶工期,每天只是规定要掘进多少米、要有多少产量,矿工也只能干活拿钱,对规定无权过问。甚至是在此次事故出现如此重大征兆、几百条生命危在旦夕时,他们都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国有煤矿管理上的巨大漏洞被“勇争第一”的口号所掩盖,监管上的渎职被115人成功升井的奇迹所掩盖。我国煤矿产业因为复杂的政治与经济因素影响,向来都是“重事后问责,轻事前防范”,而历来官员与企业家门事后承担的责任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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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无辜的生命相比,都是微乎其微的。
国内采煤业管理不善的最直接导致因素即为监管渎职。我国关于采矿业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的法律已相当完善,但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一纸空文。在永恒利益的驱使下,企业家的良心可以不要;最高级的官员加强监管是没用的,他们的下级、下下级都处于利益共同体中,真正进行监管的是他们。在一环扣一环的“采煤产业链”中,上面有一环渎职,下面则“如鱼得水”,牺牲了的是矿工的利益甚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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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针对我国矿难特点的应对措施
3.1 加强监管力度
我国目前正在有序的进行小煤矿的整顿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将小煤矿压减控制到一万处以内,而这一过程势必会导致众多“外表光鲜、内容欠缺”的国有煤矿的出现。为了预防重大事故再次出现,我们不能一味追求整合速度,要重视在这一过程中的资源整合、管理整合。无论是大型国有煤矿还是民营中小煤矿(甚至是非法营运的黑煤窑),执行已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防范与监管力度都是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最好方法。如果能有相应的矿工作业保险措施配合,相当于将事故风险再降低一级。即便这么多年来因为管理不善、监管渎职事故频发,我们仍然对监管部门怀有深切的希望。
3.2 加强问责制——我们需要“赵铁锤”
前文分析道,由于我国煤矿产业属于暴利行当,加上劳动力廉价及死亡赔偿低,因此大量采煤不仅仅是地方牟利的手段,更是国家用以维持全民能源,增加经济增长率的手段。为了提高产量,某些企业家就将“安全生产”摆在华而不实的位置,而官员则在监管上“睁只眼闭只眼”。如果我们很难从事前防范的话,不妨加强事后的问责。
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的赵铁锤,在2008年调查“舞王大火”事故时,三个质问6,让所有当事人汗如雨下。然赵铁锤处在如此之高的位置,即便是个铁腕人物,他也无法全然按照法律处罚这些“为名利不择手段”之徒,我们需要的是在监管的各个阶层都有“赵铁锤”。如果能够建立起一套由上至下层层更为严厉的问责机制,以严格的处罚方案而不是党政检讨做警醒,相信在生产与监管过程中,一旦有人违规,他必将惶惶不可度日,由此从心理上杜绝危险采矿行为。
3.3 充分发挥工会力量,保障矿工利益
矿工是整个采煤业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他们所享受的权利却和他们的重要性极不相称。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市场经济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工业关系,它导致了工人与管理者之间出现对立,劳工权利广泛受侵犯成为中国
6 为什么这样一个无牌无照、擅自经营的单位能够长期存在? 为什么这样一个非法经营的歌舞厅,百日督查行动没有发现? 为什么我们要把决心下在事后处理上,而不是重视事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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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现实问题。在当前中国煤矿安全监督格局中,由于社会中下层的矿工属于弱势群体,在与煤矿主谈判过程中力量薄弱,因此,如能充分发挥煤矿工会的力量、推进其组织制度建设、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的作用、让矿工们牢牢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使得资源的占有者对矿工没有过多的劳动力可以剥削,则能从根本上改变这张利益网的格局。
王家岭矿难营救过程中,最着急的莫过于一起下过矿的兄弟们,因为他们必须紧紧联系在一起才能维护自己所剩不多的权利。因此,完善中国煤矿工会制度建设、提高矿工组织化水平、提高劳动力价格,是中国特色矿难治理的一个独特思路与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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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延伸分析
“谢谢党中央,谢谢胡主席!”山西王家岭煤矿115名矿工被困井下八日八夜、成功获救后,大陆官方媒体口径一致,定调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奇迹”。一场特大灾难仿佛是歌功颂德的喜庆,引来学者和社会的连声批评。虽然安监总局驳斥“丧事喜办”的说法,但不能否认央视新闻联播直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创造了这场救援史上的奇迹!”国有大型煤矿安全管理的漏洞百出、监管方的渎职,都被铺天盖地的“奇迹论”掩盖了。当青海玉树遭强震袭击、民众的视线与社会舆论转移的时候,王家岭矿难善后工作开展的如何、监管部门有没有被“警醒”并加强防范,已没有多少人关心。年年如此,次次如此,死者已矣,生者何堪!
矿难没有政绩,只有犯罪;救人只有责任,没有英雄。即便发生了救援史上的奇迹,我们也不能忽视这场灾难带来的巨大损失。有关评论中有这样一句话:“任何关于灾难的奇迹,都只存在于灾难之上。与其盼望灾难之后发生转机,不如远离灾难本身”。我们知道规避风险尤其是高危行业的风险,最基本的办法就是正规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但这最基本的防范措施我们却做不到,因为其成本太高,不符“中国国情”。经历过这么多次灾难之后我们的应急能力增强了,“救援奇迹”是用血来培训出来的,值得骄傲吗?中国采矿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不是煤矿的安全措施不够,不是监管部门经常渎职,更不是恶劣的自然条件,而是更深层次的原因——人命比不上国家的经济发展重要。这种状况一天不改变,矿难就一天不会停止,因为根植于政策之中的风险,是“遗祸万年”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以便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目标,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弊病:贫富不均、东西差距越来越大、劳工被不断剥削等。由于实力强大的政府也作为利益主体参与了市场博弈,再加上其有“国家要快速发展经济”的大方向做引导支持,因此政府、资本家和劳工三方之间就无法通过协商和相互妥协来实现利益平衡,最大的获益者与受损者可想而知。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链条中,最脆弱的一环即为民众。只要国家仍然坚持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不是“健康可持续”增长,只要其仍然建设“经济型社会”而忽略建设“和谐社会”的意义,就没有办法改变“民消国涨”的态势,就没有办法从根本上杜绝矿难的发生——上有所好,下必投之。只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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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或超额完成经济任务,廉价的生命牺牲几个又何妨呢。
我们需要的不是以10﹪速度增长的GDP,而是能够给予我们充分尊重的政府和它的官员!谈到对生命的尊重,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命比中国的更不值钱了。我们已经用生命为国家带来了足够的财富,就算还不够,但民为国之本。取之于民的财富要用之于民,如果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请不要再用生命的奇迹掩盖监管的渎职!请不要再用高高在上的GDP屏蔽我们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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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① 煤矿安全:转型期中国政府监管面临的挑战
钟开斌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广东社会科学2007年1期 ② 工会维权:中国矿难治理的战略举措
钟开斌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家行政管理学院学报2007年1期 ③ 高危行业无照经营监管对策研究
方志浩,郑玉忠,孙建新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9年12期 ④ 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系列报道 新浪新闻中心http://news.sina.com.cn/z/sxwjlmktssg/index.shtml ⑤ 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3414196.htm ⑥ 为何我们不能煤矿开采“零死亡” 腾讯新闻 http://news.qq.com/a/20100105/001104.htm
⑦ 山西王家岭矿难追踪——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撤人 新浪新闻中心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31/212419981838.shtml ⑧ 煤矿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170435.htm?fr=ala0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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