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比兴”的发展
“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 者进行研究和论述, 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 向来存在着各种分歧 意见,众说不一。
赋比兴汉代
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 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 “比者, 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 ”
(《毛诗正义》引)他把“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 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 “兴”是“起也”,即 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 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郑玄的解释则不同, 他认为:
《毛诗正义》 :“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 见今之失, 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 比较符合实际 外, 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 现手法看成为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勉强傅会。《毛传》、《郑 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往往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 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 ,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
“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 直接关系的。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允许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 法,指出: “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 ” (《毛诗正义》无非,郑玄把 “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 的“美刺比兴”说,是有启迪作用的。
赋比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
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 勰和钟嵘。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 “赋者,敷陈之称也;比 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 ” (《艺文类聚》卷五十六) 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 、极尽闳奢巨丽之能 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 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 一方面,也造成为了相当一部份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 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故意义的思想内容。挚虞对汉赋的批 评是切中其弊的。 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 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 和“兴”似乎无关, 所以刘勰在谈到汉 赋时,称其“日用乎比, 月忘乎兴, 习小而弃大” ,结果是“比体云构”, “兴义销亡” (《文心雕龙· 比兴》 ) 。
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 。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 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 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
赋比兴南北朝时期刘勰论述
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经受到《毛传》和《郑笺》勉强傅会说诗 的影响,如他说过“ 《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 „尸鸠‟ (指《召南 · 鹊 巢》贞一,故夫人象义”( 《文心雕龙 · 比兴》 )等等。但他同时又继承 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 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 故比例以生。 ”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 □言以切事”。这就 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他还指出“诗人比兴, 触物圆览”。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 感触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 都是很可取的。
赋比兴南北朝时期钟嵘论述
刘勰之后, 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他 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 因物喻志,比也; 直书其事, 寓言写 物, 赋也。 ”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而意有余”,应该有诗味或者“滋味” (《诗品序》) ,从而把艺术的特殊的感人作用与艺术的思维表现特 点联系起来,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和对传统的突破。正是由于这一点, 后来一些株守传统观念的人对钟嵘的这一贡献不仅不予承认,而且颇 加非议,如说他“解比兴, 又与诂训殊乖”(黄侃《〈文心雕龙〉札记》) ; “说得不明不白” (黎锦熙《修辞学· 比兴篇》) 等。特殊值得注意的是, 钟嵘还正确地指出“赋、比、兴”“三义”各有特点, 各有所长,不能割 裂开来对待和运用。他说:“若专用比兴, 患在乎深,意深则词踬。
若但用赋体,患在乎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 之累矣。 ”因此,他要求兼采三者之长: “闳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 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 ” (《诗品序》即认为真正的好诗,既不能单用“比兴”以致“意深”、晦 涩,又不能单用“赋”法以致“意浅”、芜累,惟独兼采三者之长,酌情 运用, 才干感动人, “使味之者无极”。钟嵘的这一见解无疑是正确的。 写诗要把事情写清晰,为读者所了解,就少不了要用“赋”的手法。同 时,诗歌要抒发情思,驰骋想象,感染读者,耐人寻味,就又少不了 要用“比兴”的手法。钟嵘的“闳斯三义,酌而用之”以及“文已尽而意有 余”的观点,是符合诗歌创作的艺术规律的, 对后代诗论有很大的影 响。
赋比兴唐宋时期的论述
唐代评论家对“比兴”的论述,又有新的发展,即不仅仅把它看做 表现手法,而是赋予了美刺讽谕的内容要求。这跟郑玄的说法,是有 继承关系的。无非,郑玄是用政教美刺去勉强傅会地解释“比兴”的本 义和 《诗经》的篇章;唐人则是运用“比兴”的概念来表述自己的创作 主张,强调诗歌应发挥美刺讽谕的作用,这就不存在勉强傅会的问题。 刘勰、钟嵘谈论“比兴”,有时也是涉及内容的, 如刘勰所说的“诗刺道 丧,故兴义销亡” ( 《文心雕龙· 比兴》 ) ,钟嵘所说的“兴托不奇”、“托 谕清远”(《诗品》卷中)等。唐代评论家更进一步把“比兴”称之为“兴寄”, 如陈子昂批评齐梁诗风“采丽竞繁,而兴寄都绝” (《修竹篇序》, 元
稹批评唐初“沈、宋之不存寄兴” (《叙诗寄乐天书》),而认为自己 的诗“稍存兴寄” (《进诗状》)等,所说“兴寄”,也就是“比兴”。陈子 昂又说: “夫诗可以比兴也,不言曷著? ” (《喜(嘉)马参军相遇醉 歌序》)殷□也批评齐梁诗风说: “理则不足,言常有余,都无比兴, 但贵轻艳。 ” (《河岳英灵集》序)所说“比兴”,也就是“兴寄”。可见, 唐人论“比兴”,大都是从美刺讽谕着眼的。柳宗元就明确地指出: “导 扬讽谕, 本乎比兴者也。 ” ( 《杨评事文集后序》 ) 白居易甚至还把“美 刺兴比”作为一个词组来使用,如说: “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 者, ……谓之讽谕诗。 ” (《与元九书》) 他们标举“兴寄”或者“比兴”, 强调诗歌要有社会内容,要发挥社会作用,这对于促进唐诗的健康发 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赋比兴宋代
宋代学者对“赋、比、兴”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欧阳修在 《诗本 义》中、郑樵在 《诗辨妄》中,都对汉儒解诗的穿凿傅会之风提出了 批评。 特殊值得注意的是李仲蒙和朱熹,他们对“赋、比、兴”的解释, 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李仲蒙认为: “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 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 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 物动 情者也。 ” (胡寅《斐然集· 与李叔易书》 引) 他分别从“叙物”、“索物”、 “触物”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所谓“叙物”,不仅是一个“铺陈其 事”的问题,还必须和“言情”结合起来, 把作者的情感和客观的物象表 现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这就比传统的解释大大前进了一步,更加
符合诗歌创作中对于“赋”这一表现手法的要求,从而对后来关于“赋” 的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为数不多的古代叙事诗中, 也存在着这种范例。 例如长达 1745 字的叙事诗《孔雀东南飞》,除了发端两句用“孔雀东南飞,五里一 徘徊”起“兴”外,通篇全用“赋”体,而叙述惟妙惟肖、出神入化,正如 沈德潜所说: “淋淋漓漓,反反覆覆,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 声音面目, 岂非化工之笔! ” ( 《古诗源》 ) 其后象北朝的《木兰诗》、 杜甫的《石壕吏》, 白居易的《卖炭翁》等,也都具用“赋”法而表现 出类似的特点。所谓“索物” ,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仅是 一个运用比喻进行修辞的问题,还必须在比喻中寄托作者深挚的感 情。这样的“比”法, 自然就会具有艺术的感染力,而不会象汉赋那样 成为各种比喻性的辞藻的堆砌排比。所谓“触物” ,即接触外物而引起 作者主观感情的冲动,也就是梅尧臣所说的“因事有所激,因物兴以 通”,“愤世嫉邪意,寄在草木虫” (《答韩三子华韩五持国韩六玉汝见 赠述诗》), 由外物的激发以兴情,又把情感浸透、寄托于所描写的 物象中。
显然,李仲蒙对“赋、 比、兴”的阐述, 较之他以前的许多解释, 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的这些论点,后来曾经被南宋王应麟的《困学纪 闻》、明代王世贞的《艺苑卮言》、 杨慎的《升庵诗话》等展转引载, 后人的见解也大都是对他的观点的引伸和发挥,很少新的突破。朱熹 对“赋、 比、兴”的解释是:“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
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 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诗集传》) 这和黄彻所说的“赋者,铺陈其事;比者,引物连类;兴者,因事感 发” (见《诗人玉屑》),基本是相同的。朱熹虽然比较准确地说明 了“赋、比、兴”作为表现手法的基本特征,但他的概括不如李仲蒙的 解释更切合文学创作的实际。他的说法之所以在后世发生了较大的影 响,主要是由于他的思想学说在封建社会后期受到统治者大力倡导的 缘故。朱熹虽然也批评过汉儒解说《诗经》中某些迂腐论点,但是, 他自己论诗也不乏微言大义的迂腐见解,如他在《诗集传》中注《关 雎》一诗说:“兴也。 ”“周之文王,生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 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言彼关关然之 雎鸠,则相与和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善匹 乎? 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后凡言兴者, 其文意皆放 (□)此云” 。像这样来分析《关雎》的“兴”义,显然是受 了《诗序》、《毛传》、《郑笺》勉强傅会说诗的影响。 而且他也没 有象钟嵘那样注意到“三义”在创作中不可或者缺的互相作用,往往把一 首诗简单地归之为“赋也”、“比也”或者“兴也” ,甚至对《楚辞》也这样加 以分解, 结果不能不生穿硬凿,招致后人的讥议。如陈廷焯在《白雨 斋词话》中就说:“风诗三百,……后人强事臆测,系以比、兴、赋 之名,而诗义转晦。子朱子于《楚辞》, 亦分章而系以比、兴、赋, 尤属无谓。”
应当指出,这种离开诗歌的具体艺术形象而去探求形象以外所谓 君臣、父子、夫妇微言大义的做法,在宋及宋以后仍是比较普遍的。
黄庭坚就曾经对宋代穿凿傅会解说杜诗的现象提出过尖锐的批评: “彼 喜穿凿者,弃其大旨,取其兴于所遇林泉人物、草木虫鱼者,以为物 物皆有所托,如世间商度暗语者,则子美之诗委地矣。 ” (《大雅堂 纪》)在南宋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中,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记载。 不仅说诗,还有说词。如清代常州派的词论就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周 济论词的某些观点也曾经因此遭到王国维的批驳。清代的统治者甚至接 过这种穿凿比附、深文周纳的方法,不止一次地大兴文字狱,造成为了 极其恶劣的后果。
赋比兴明清时期的研究
明清时期关于“赋、比、兴”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有明代的李梦阳 和清代的周济。 明代前七子的首领李梦阳曾经引王叔武的话说:“诗有六 义,比兴要焉。夫文人学子比兴寡而直率多。何也?出于情寡而工于 词多也。 夫途巷蠢蠢之夫,固无文也。 乃其讴也, □也, 呻也, 吟也, 行□而坐歌,食咄而寤嗟,此唱而彼和,无不有比焉、兴焉,无非其 情焉,斯足以观义矣。 ” (《诗集自序》)在当时缺乏真情实感的诗 文普遍流行的情况下,李梦阳虽然也提倡拟古主义,但他又指出“比 兴”出自真情,真诗乃在民间, 主张正统诗文应该向民歌学习,这一 意见是正确的。
清代的周济则将“比兴”用之于词论,提出了“非寄托不入,专寄托 不出”的著名论点(《介存斋论词杂著》)。 “寄托”即“比兴”的艺术思 维和表现手法在创作中的运用。诗词写作,既不能没有寄托, 又不能
刻意追求寄托,不然的话, 就会影响作品的感染力。这意见也是比较 精辟的。此外,像王夫之所说的“兴在故意无意之间,比亦不容雕刻” (《□斋诗话》),强调了“比兴”的运用应当自然浑成;陈启源所说 的“故必研穷物理方可与言兴” (《毛诗稽古编》),强调了广博的生 活积累对于“比兴”运用的重要性;沈祥龙认为“兴”是“借景以引其情”, “比”是“借物以寓其意”,要求“比兴互陈” (《论词随笔》),则把“比 兴”和艺术描写中的情与景结合了起来。但这些论述,大都比较零星, 缺乏特殊值得重视的见解。在专门的研究著作方面,陈沆的《诗比兴 笺》和姚际恒的《诗经通论》,较有可取之处。
赋比兴意义
总之, 关于“赋、 比、兴”的研究,除了穿凿说诗的消极影响外,它 的积极意义是:通过长期地研究和探讨,不仅认识到这些富有民族特 色的艺术表现方法各自的特点,它们在文学创作中的相互作用和影 响; 而且认识到广博的生活阅历、真挚的情感、形象化的表现等等对 于它们的重要性, 以及意余言外的浓郁诗味对于读者产生强烈美感的 重要性,这样,就使得关于“赋、 比、兴”的艺术思维和表现方法在理 论上的认识日益深刻和完善,在创作中的表现和运用日益丰富和完 美。这些对于创作规律的认识,大大丰富了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