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使用证明
兹证明我辖区内位于 街道 路 号( 乡镇 村 )的房屋 幢 间,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归属 所有,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国有)所有,非“多合一”建筑,可安全使用。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租房协议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的 结构房屋
间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用途 。
2、租赁期内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现有房屋建筑结构,如有损坏则由乙方维修,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双方应服从城市建设拆迁规定。
3、乙方使用的水、电,应有计量设施,并由乙方自行缴付。
4、租赁费每年为 ,租金按 结算,由乙方在每 前交付,付款方式为 ,第二年的租赁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决定,付款方式同前。
5、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6、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8、双方约定的其他事
项 。
甲方签字(盖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字): 联系电话:
200 年
月 日
附件1: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 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
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
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附件2:
证 明
兹有位于 的房屋 幢 间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用途为住宅,现有 (企业、个体工商户)将该房屋用途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年
注:该证明由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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