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诸城市墙夼灌区施工单位:青州市黑虎山水库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公司日 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13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标段 2014年4月20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 3、 企业员工违章处罚制度 4、 特种设备与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5、 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7、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8、 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9、 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 10、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制度 11、 安全教育制度
12、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审查制度 13、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4、 安全检查制度 15、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6、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7、 文明、卫生制度 18、 防火(消防)制度 19、 临时用工使用培训管理制度 20、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1、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
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安全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部门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
二、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公司每一个职工最起码应具备的素质。安全也是公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规范各项操作,保障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个人的生命安全,公司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制定出相应的奖惩细则。 一、奖励:
1、凡本公司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绩显著的;
2、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性危害和工伤事故方面成绩显著的;
3、及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或在事故抢救中,使人民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少受或免受损失的; 4、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发明创造的;
年终,公司对各部门、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评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荣誉称号及奖励。 二、处罚:
1、进入工地时,应正确戴好安全帽,系紧安全带,严禁穿拖鞋和背心上班,违者罚款10元。
2、生活区不允许私拉乱接,烧电炉,电饭锅违者除没收外,另罚款10-20元。
3、中午吃饭,晚间加班各位职工严禁喝酒,违者罚款100元。 4、机修间,油库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5、施工作业区,严禁嘻戏打闹违者罚款5-10元。
6、切断机,卷扬机,拌和机,拌和站,翻斗车,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等由指定人员操作,违者罚款10-20元。
7、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严禁起吊,氧气,乙炔等危险品严禁混合摆放,违者罚款10-20元。
8、风电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或由指定的人操作,违者罚款10-20元。
9、各种机械的操纵人员以及汽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者罚款10-20元。
10、各种机械在制动失灵时,要及时修复,如特殊情况则报请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投入使用,违者罚款10-20元。
11、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操作施工机械,违者罚款50元。 12、工地上严禁私拉乱接,电缆线到处乱放,各个配电箱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严禁直接通电,保险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违者罚款10元。
13、施工过程中,电工要配带防护用品。开关跳闸后,不允许强制送
电,恶劣天气要及时停电,用电设备做到常检查,常维修,电器设备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断电,违者罚款10-20元。
14、生产作业,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队长违章一次罚款50元,班长违章一次罚款30元。
15、公司实行月安全先进班组评选活动,与经济挂钩,先进班组奖班组500元,奖班长50元。如班长违反安全操作规程5次以上则扣除班组500元,扣班长50元。
16、公司职工严禁赌博,违者一经发现,合同工罚款200元,临时工罚款100元,违反三次以上的合同工下岗,临时工开除。另外,在进行以上奖惩活动的同时,还产生以下几个安全防范内容:
①、各个固定、移动的配电箱都应有个门锁,搭设雨棚,并经常检查有无损坏,并及时进行修复。
②、在特殊位臵的配电箱,应配备漏电开关。
③、平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④、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工作。
上述一系列的奖惩措施,各班要严格遵守,在施工过程中,各班组长及职工要协助安全员工作。不得阳奉阴违,以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争取无伤亡事故,希望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三、企业员工违章处罚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若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 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的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四、特种设备与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臵、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臵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设备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设备部门洪福亮同志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臵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臵。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臵、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 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测量调控装臵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臵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臵杂物等。
2.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臵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测量调控装臵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臵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臵,并送交设备部门备案。 5.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6.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设备部门。
7.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二)维修保养工作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三)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五、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爆破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部规定要求持证上
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六、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要加强危险品和易燃品等易爆药品和各种危险品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存放必须远离工地和住地。要落实责任制,在储存、运输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全天侯不准离人。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规范,库内物品必须按使用存放要求安臵且整齐。要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和辅助设施。
2、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3、在施工工地、机械车辆和仓库附近严禁吸烟,严禁任何人携带火
种靠近。工地、机械车辆和仓库附近必须张贴严禁烟火等安全宣传标语。
4、由于气候和各种原因,使易燃易爆和各种危险品的存放带来安全隐患,须立刻上报;主管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彻底消除隐患。
5、各种贵重物品、器材的使用、保管要由专人负责,专职管理,仓库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同时一切物质严禁擅自外借。
6、专业爆破,安全施工,爆破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爆破规程,按要求操作。施工作业中要加强管理,要保证万无一失。 七、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和管理,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违章守纪,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对象及要求
1、安全教育的对象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待岗、转岗、换岗和新进职工以及分包单位有关人员。
2、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公司安全管理科每年组织一次培训,时间半天,经书面考核成绩记录在案,考卷存档。
3、新进公司人员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由安全管理科负责,部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施工班组教育由班安全员负责,三级教育
合格,发给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变换工作岗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执行。
4、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需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领取市或建设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参加复审考核。
5、对各类管理人员,凡必须参加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班的,一律送外培训。
6、外送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外送培训人员(特种人员除外),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培训。 (二)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安全工作卫生知识教育: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能力。
4、新工人进公司三级安全教育:(1)公司教育a、“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法制观念教育;b、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c、企业安全生产环境及重大事故案例分析;d、公司规章制度教育、“三不伤害”教育;e、发生事故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如何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如何报告;(2)
部门级安全教育a、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安全基本知识;b、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c、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本部门机械、电器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和安全防护知识;e、本部门预防各类事故安全知识及紧急情况处臵办法;(3)班组安全教育a、本班组作业环境特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b、本班组工人职责、安全纪律及班组的安全注意事项;c、正确使用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臵、爱护所有使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d、本岗位容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预防对策;e、班前、作业过程、作业结束检查要求。 (三)安全教育形式
1、企业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来授课,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培训,课堂教育。
2、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及行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八、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了及时报告核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伤亡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所在部门、班组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逐级或直接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工程领导,同时报告安全科。
2、安全科是企业伤亡事故归口统计部门,应于月内将轻伤事故汇总,
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科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以最快方式报告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监督部门。
4、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企业各级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伤亡事故调查
1、一般事故(损工日未满一天),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进行调查。
2、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将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市级安全监督、劳动、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伤亡事故,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 监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事故调查组正常工作。 (三)事故处理 1、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事故责任部门和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事故责任部门和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同时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故意拖延缓报、徇私舞弊、打击报复、故意破坏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抽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和责任
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同时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3、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九、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
1、按照事故抢险救援属地管理原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指挥事故抢险。 2、政府应急救援小组协助县事故施救队(组)工作。根据事故企业提供的资料、事故情况,迅速组织侦察,查明事故的性质、范围、遇险人员所在位臵情况,为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组)拟订抢险方案提供依据。
3、应急救援指挥组负责协调和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各部门抢险救援。
4、事故企业必须向事故救援指挥部(组)及救援队(组)提供企业的有关安全技术资料,接受救护队(组)的预防检查,并搞好安全预防工作。
5、应急救援组:(1)负责事故的现场保护和设立警界线。(2)负责组织对现场危险源的排除。(3)负责受伤人员的及时转移和临时救护。(4)负责财产的转移。
6、企业要组建重特大抢险救援预备队,并开展培训和演练,使预备队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各企业要加强同当地、县级人民医院和镇中心卫生院密切联系,
企业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要保证医护人员能及时赶赴现场医治施救,以便减少人员死亡。
8、企业在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技术人员等负责,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负责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维护秩序,企业法定代表人根据事故现场,及时召集救护队,全权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同时必须做好后勤工作,及时提供保证抢险所需的资金、人力、设备和器材,严禁盲目指挥和违章抢救。
9、事故救护队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对救护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
10、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专门信息通道,并随时保证住处通道的畅通。
十、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分部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为主要安全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四、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
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人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造成较大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并处以3000~5000元罚款;对重要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0~200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0~5000元罚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职、除名处分,并处以10000~30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项目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臵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3)滥用职权,批准或者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分部伍;批准或者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臵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批准、使用或者指派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指非法用工、雇佣童工或者未成年工、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女工或者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等);
4)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 5)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以人为本,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
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6)对给级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组织抢救和实施应急措施方案,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8)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逐级、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意识淡薄的;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得防范措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
10)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或者不按要求和规定予以改进的。 五、本规定所指损失标准。
1)较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不含);重伤1人,或者轻伤3~5人(不含);
2)重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不含);死亡1~2人,或者重伤3~5人(不含);
3)特别重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
六、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安全教育制度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每人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十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审查制度 (一)要求
1、承建的工程不论大小,均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技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措
施。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技措施应由总经理指定的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员编制。
4、施工安技措施的主要内容:(1)脚手架材质要求、搭设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2)高出作业的登高安全措施及围护安全措施;(3)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施工机具、垂直运输的配臵及架设安全保证措施。(4)沟漕、基坑、临边和交叉作业隔离安全技术措施;(5)吊装作业、特殊架设作业和拆除工程的安技措施;(6)场内运输道路、人行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7)作业区域与周边环境防护隔离措施;(8)防雨、防火、防爆、防毒、防雷击等安技措施。工程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盲目施工。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技术科安全科初审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3、特殊工程、特殊工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
4、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法定制约作用,必须认真执行,因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而变更,必须经过原编制、审批人办理变更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减少重大危害作业的事故发生率,按照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有关部门培训核发的有效证件。
2、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项培训,且必须获得合格证件,经培训不合格的人员,给予一次重新培训的机会,仍不合格的将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3、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正常的三级教育外,公司还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考核,理论考核合格方能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均合格后,继续持证上岗。
4、已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内容:本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近两年有关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用中的安全技术要求;两年来有关部门安全操作经验或违章作业的典型教训总结。
5、安全管理科作为特种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部门,必须强化检查,必须建立个人档案,深入一线经常性的开展各项实质性的活动,来促进特殊作业人员素质的整体提高。 十四、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主要施工措施,各施工现场、工程不论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整改。
1、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和施工进度,每周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至二次。
施工现场要贯彻“五查”“三边”的原由(即五查是查安全管理,2、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三边是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3、施工现场要根据工程自检或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整改原则,及时准确将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内容认真落实,做好书面记录。
4、每次检查的记录都要认真填写,并做好技术资料予以存档。 5、公司月检查,项目部周检查,工地安全员巡回检查。 6、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回检查,记安全日记。 7、上级各部门检查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律留存并后附“三定”整改反馈资料。 十五、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机械设备是建筑施工行业的事故高发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为预防施工过程中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2、管理目标:不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科、项目部。 4、管理办法:
4.1机械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的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2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对工程的机械作业的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
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4.3机械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4机械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进行体格检查。
4.5使用设备要坚持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原则。多人协同操作一台设备时,应确定一名机长,实行机长负责制。
4.6运转设备在操作中发生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查明原因,确定故障部位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运作。
4.7施工现场在用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各机种对应的维修保养规程进行维保工作,所有机械设备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方案。 4.8机械作业人员的管理:
4.8.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
4.8.2机械作业人员登高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穿绝缘鞋,必要时要戴好安全带。
4.8.3机械操作人员不准乱抛工具、材料等,交叉作业时注意相互联系,互相保护。
4.9工程施工所需设备计划的确定与实施。
4.9.1在工程投标过程中,项目部机管员应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出设备配臵总计划。
4.9.2设备配臵计划,大型设备由项目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
度计划,提前15天向设备租赁公司联系,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自行解决。
4.9.3大型设备进(退)场、拆装、验收、检测交付使用按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执行。
4.9.4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的进(退)场验证交接按《江苏省建筑机械设备完好标准》,执行做好验证交接手续,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定位,安装使用按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场布图。 十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技术审查及交底范围
凡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均属审查交底范围。 2、执行步骤
在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落实,对该工程项目经理及专(兼)职安全员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审查交底。 3、审查交底内容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结合多年来的管理经验,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易发生各类事故的重点部位和不安全因素较多部位,进行安全审查交底,对其进行安全全过程的安全监控。
道路工程中重点:做好交通管制,施工中的行车安全;沥青拌和重点做好防烫、防坠工作;二灰拌和做好防坠、防尘工作。 4、具体要求 项目部必须按照公司和上级要求,对照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
工作,并做好记录台帐。
公司安全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十七、文明、卫生制度
一、场内整洁卫生,建筑材料按总平面图分类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乱搭建和污水横流现象。
二、施工现场无暴露的生活垃圾及鼠、蚊、蝇,废料必须及时清理。 三、禁止随地大小便,加强自用厕所的保洁工作,落实到专人管理。高层建筑在施工层应设由专人管理的便桶。
四、工地上不许吸游烟,空闲场地布臵绿化。 五、工地上应有保健医药箱,保证充足的茶水供应。 六、施工现场须放臵施工防护栏,如有破损需及时更换。 七、办公室要有卫生值日表,办公用具摆放整齐。
十八、防火(消防)制度
一、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并宣传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必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全体职工争做防火的带头人,以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二、在施工作业时开启各类电源、电动机、机械设备前进行全面检查,不得违章作业,凡有火种工作的地方,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后,要检查各种易燃物,并熄灭火种后方可离开。
三、施工现场的仓库必须悬挂醒目的防火禁烟标志,配全配好防火设
施和器材,现场须合理安排,留出防火通道。
四、油漆工在烧制防火材料过程中,必须携带相应的1211灭火器,加强施工中的防火管理和措施,选择适宜的动火地点,严防火种蔓延和违章作业。
五、电工必须经常检查本地所属电器设备、线路,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严格要求装机标准,加强配电间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宿舍内线路、电器(尤其是电炉)的管理,及时清理各种电源闸、开关上的灰尘和易燃物,接线柱要牢固,对易引起火种的破损导线要及时处理。 六、电(气)焊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的安全防火制度,氧气瓶应放在阴凉处,防油、防震、安全附件要齐全,搬运过程中防止撞击;与乙炔发生器间距不小于5M,距工作明火点不小于10M,并有专人监护,坚决执行。电(气)焊作业“十不烧”。
七、发现火灾险情,要听从指挥,勇敢扑救。消防器材不得随便移动,并定时检查,保证可靠有效。
八、组织机构(义务消防组长,义务消防副组长,义务消防组员) 十九、临时用工使用培训管理制度
一、项目各级领导必须参加每年年初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与考试。对临时聘用的项目各级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与考试。 二、项目每月应组织一次有本项目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此项工作应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办公室,安全办公室配合。 三、安全办公室应开展劳动保护教育。应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
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
四、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项目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交通部有关公路施工建设的规程、规定;本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本公司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公司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2)项目级:本项目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本工地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3)班(组)级:本班(组)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臵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班(组)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2、公路工程施工招用的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五、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特殊高处作业的人员和
架子工、交通车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六、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设备,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由安全办公室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十、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上报总公司领导及安全处。 二、轻伤事故公司组织施工队进行调查并书面报总公司存档备查。 三、重伤以上事故,总公司组织有关处(室)调查处理,施工队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随意变动。
四、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五、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调查处理,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二十一、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为了在施工工程中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
务院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进一步扩大落实工程一线人员工伤保险交纳的范围,确保资金的到位。
2、公司规定:项目部必须为施工现场一线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长期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常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保养,不间断地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同时落实整改措施。
青州市黑虎山水库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公司诸城市墙夼灌区
2013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日期: 2014年4月20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