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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既有线施工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来源:智榕旅游


在既有线施工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一、既有线施工的行车安全措施

(1)既有线上施工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现行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有关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规定。

(2)既有线施工,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3)施工前对地下的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双方应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4)既有线施工中,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既有线施工,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铁路职工担任。

(6)封锁线路和停用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及其影响行车设备的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一个月向铁路运输部门提报施工计划,内容应包括施工地段、施工内容、影响范围及时间等。

(7)在施工计划实施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批准的施工计划,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

(8)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按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据以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临时行车限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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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机车车辆限界,每边各加150mm(曲线上再按规定加宽)。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9)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允许施工命令后,必须确认施工的起止时间,并根据施工地点所在位置设置可靠防护后,方可指示开工。施工负责人应保证在施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撤离施工区间。

(10)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应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开行施工列车进行施工时,应与列车调度员联系。施工地点与车站、调度所之间应有可行的通信联络。

(11)封闭点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应确认线路及设备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撤除防护信号并及时办理消点。待列车通行正常之后,施工人员方可全部撤离。遇有特殊情况,有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速度允许列车运行时,施工负责人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延长施工时间或很制列车运行速度。

(12)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施工负责人必须能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联系,将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内容以及所需时间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在未得到调度命令准许前施工人员不得上线作业。

(13)由施工负责人掌握的利用列车间隔施工作业,施工负责人应该加强与车站值班员及驻站联络员的联系,确切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和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应采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保证行车安全。

二、既有线防护、现场作业安全措施

1防护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应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应用电话及时准确地将施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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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列车运行情况转告工地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

(2)在行车线上参与施工的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施工员是正式铁路职工,经严格训练和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职工担任。

(3)在作业过程中,及时进行预报、确报,如因施工条件复杂,而需要提前预报,现场负责人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人员及施工人员。

(4)驻站联络员每次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现场防护员复述一遍,以确认无误,并在各牌的记录本内记载时间、车次、姓名和联系事项备查。

(5)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让。

2现场作业安全措施

(1)上岗施工人员要经过既有线施工操作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的铁路职工,施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

(2)不得在铁路中心、枕木头、线间距小于5m的两线间行走,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建筑限界。

(3)横越铁路时,必须确认两端无走行机车车辆后,方可通行。

(4)严禁钻车、扒车、跳车,从车底下传递料具。禁止在车辆底下和车辆两侧线路股道上、有塌方落石危险处所坐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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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禁各类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行、走、坐、卧以及存放工具等。

(6)当施工需要开挖路堤边坡时,应派人监护。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开来的列车发出停车信号。

(7)使用机械挖土时,铲斗不得碰撞扣轨梁或桥涵主体结构。人工清理开挖面时,挖土机械退出开挖面。严禁人、机同时混合开挖。

(8)孔桩开始开挖和线路开始加固后,不论架空程度如何,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撤离挖土工作面。每次列车通过后,对线路进行检查记录,超限及时检修。如发现线路异状,整修后方可放行列车。

(9)施工现场备适量道碴、枕木、草袋、木材、钢轨等料具,一旦因雨或其它原因引起线路变形时,立即抢修,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10)基坑坡顶的一定距离内,不得堆放重大物件。弃土必须远离基坑坡顶,以免压塌工作坑边坡。各种机械在工作坑坡顶运行或操作时,均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1)挖土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严禁掏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雨天不得挖土;开挖面应设上下扶梯,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12)采用扣轨梁加固线路时,轨束两端应加轨卡,道心内的轨束两端应加木梭头。横梁的规格必须满足土方开挖坡度的需要。

(13)在顶进过程中,每顶进一次或每次列车通过后,对线路进行检查记录,超限及时检修。如发现线路异状,整修后方可放行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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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施工地段及前后各50米范围内作为重点养护段,必需每2小时检查一次水平、方向及高低,发现超限立即整修。

保证施工安全的应急预案

(一)项目部成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安全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质量技术部、安全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并由上述部门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具体工作和日常指挥协调工作。配备相应的劳力、机具设备和材料,对重点控制部位,要作好预案,遇到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所属人员、机具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发点,投入抢险。

(三)部门职责和分工

1、安全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拍摄现场照片、收集事故现场资料,配合调查事故经过和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和事故发生后现场指导工作。

2、工程质量技术部、调度室:负责高空作业、高边坡防坍塌、洞室开挖及塌方和岩爆等危险源的应急归口管理,防止事故扩大和预防技术措施。

3、办公室:负责后勤物资供应,为提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联系急救医院,以免延误急救时间。

4、财务部:负责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处理的急需资金,特殊情况下可先支付现金后补办手续。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是在保修期内,如果在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相邻标段发生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建设单位认为应进行紧急补救或需要抢险,我方将无条件地服从建设单位发出的抢险命令。在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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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情况且无法和甲方代表联系时,我方将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通报情况,送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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