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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日常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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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日常工作要求

1.目的

为了加强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使监理日常工作具体化、量化、可视化,确保监理工作的工作质量。同时使监理工作的工作成果对项目管理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和为持续改进提供知识积累。 2.适用范围

适用世茂集团浙江区域所有在建项目 3.总则

监理单位除按签订的监理合同和世茂集团浙江区域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展开监理工作,还应按本工作指引的要求展开监理工作。

本工作指引是监理合同的补充,与监理合同有冲突的,以合同为准;合同没要求的,以本工作指引为准。 4.监理巡视

监理员应确保每日6个小时在所负责的区域的工作面进行监理巡视,监理工程师应每日上、下午对所负责区域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巡视,累计巡视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每周对负责区域进行全面巡视。项目总监应每半月组织一次项目全面巡视,并组织召开巡视会议。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人员应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巡视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量检查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日常巡视监理工作范围:

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检验、验收、实物计量、协调等工作,均属于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工作。

监理员巡视监理工作责任: (1)保证巡视检查时间; (2)填写有关记录;

(3)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报告; (4)拟写整改(预控)监理通知,报项目总监批准后发出; (5)跟踪落实。

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监理工作责任: (1)保证巡视检查时间; (2)填写有关记录;

(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 (4)拟写整改(预控)监理通知,报项目总监批准后发出; (5)跟踪落实。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巡视监理工作责任:

(1)保证每天巡视检查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会议时间除外); (2)填写有关记录; (3)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发出监理通知; (5)跟踪落实。

监理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

(1)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操作,应责令其整改,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2)发现危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应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由项目总监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发出整改通知;

(3)发现对后续施工或其他专业工程产生质量或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发出整改(预控)通知。

巡视检查监理记录:

(1)每天填写监理日志(巡查记录表);

(2)如某时间段进行了旁站监理工作,则该段时间只须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监理工程师应对每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类、分析总结并书面

向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的项目部汇报。 5.旁站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按照《旁站监理范围》和监理合同要求,制定旁站监理计划,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对于特殊情况,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临时要求实施旁站监理,也必须安排旁站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的质检员、施工员等管理人员,对应实施旁站监督施工的工序实施旁站监督。施工单位未能按要求进行旁站监督,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一次的罚款。

旁站监理实施:

(1)对旁站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跟班检查;

(2)对施工中的连续作业,应安排人员换班,不得中断现场旁站监理工作; (3)旁站监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现场问题处理:

(1)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应责令其立即整改;

(2)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时,立即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 (3)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接到报告后,立即处理;

(4)不能有效制止施工单位违规行为时,应将情况上报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

旁站监理记录:

(1) 填写旁站监理记录;

(2) 旁站监理记录必须有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签字; (3) 旁站监理记录每班一份,当天完成。 6.技术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审核

6.1.1由项目总监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进行审核,重大技术问题应与监理单位总部技术负责人研究协商。

6.1.2 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项目总监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项目总监审定批准。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项目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项目总监应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

(4)施工单位应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重新审定。

(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项目总监签发。必要时,与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6.1.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基本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世茂集团浙江区域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项目总监签认。

6.1.4 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审核应重抓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2)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是否满足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的要求,特别是要对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给水及供电,砼供应及主要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布置等方面予以重视。

(3)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以及它们可能在施工中对质量与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深基础施工的质量与安全有无保证,主体建筑物完成后是否可能出现不正常的沉降,影响建筑物的综合质量;以及现场环境因素对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影响,有无应对方案及有针对性的保证质量及安全的

措施等。

(4)主要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对于主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有无针对性措施及预控的方法;对于有害气侯条件,有无可靠而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1)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协助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通过四方研究协商,拟定解决的办法。最后由项目监理部提出审图意见并写出图纸会审纪要,并交与会者签名认可。

(2)监理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有:监理单位总部技术负责人、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会审前,由项目总监将项目监理部审图意见汇总,必要时应先与设计协商处理方案,再组织会审。在会审的时间上,应与各参与方协商确定。 7.检查验收

项目总监应针对项目的情况制定检查验收计划,合理设置质量控制点。

一般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点设置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应定量检验的,必须进行定量检验,对检验的结果进行记录,并对不合格项目向施工单位发整改通知、跟踪落实、实施处罚。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措施

. 工序交接检查

7.3.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序交接时严格执行“三检”制,建立严格的自检体系。

7.3.2 监理人员必须组织工序交接检查,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人员检查合格,监理工程师不可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序交接时施工单位未进行自检,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一次的罚款。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按相关要求,安排监理人员对以下项目重点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1)材料设备进场 (2)钢筋工程 (3)混凝土工程 (4)模板 (5)砌筑 (6)抹灰

(7)防火门及钢制门安装 (8)干挂石材 (9)铝合金工程 (10)木门安装 (11)外墙面砖 (12)渗漏检查 (13)成品保护检查 (14) 基坑周边安全检查

材料设备检查验收

7.5.1 项目总监应根据世茂集团浙江区域项目提供的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和甲指乙供材料清单制定检查验收计划,协调安排甲供材料设备进场。

7.5.2 监理工程师除了按要求对甲供材料设备或甲指乙供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外,还应对甲指乙供材料设备到工地的数量规格和厂家供货资料进行核对,确保施工单位全部使用甲方指定的产品。

7.5.3凡运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监理人员应见证抽样检验,并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检验或试验报告,如果现场监理人员认为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产品的质量时,监理人员应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检,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用于工程施工。

7.5.4 对新材料、新产品,施工单位应报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对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还应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

先约定,由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8.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及会议纪要

8.1.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监及相关监理人员应参加并协助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8.1.2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1)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极其分工;

(2)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项目总监的授权;

(3)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和项目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项目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项目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项目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1.3 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项目总监签发。

项目监理例会及会议纪要

8.2.1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每周主持召开项目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整理,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发。

8.2.2 在召开项目监理例会应先收集各施工单位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项目监理部先提出初步处理方案,会前与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协商确定处理方案。需多方协商解决的问题,由项目监理例会多方协商解决。

8.2.3 项目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及程序为:

(1)检查施工单位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极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解决需要多方协调的有关事项;

(5)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的要求及指示。

在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进行项目评估后,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召开评估整改会议,安排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对于砌体、防水、淋水试验、桩基础、钢结构等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工前或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组织监理交底会议,落实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和相关协调事项。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每半月应组织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组织召开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安排施工单位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还应跟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9.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项目总监应负责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立即到达现场,并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好现场,协调安排抢救伤者,同时通知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

对于安全事故,项目总监应安排人员督促施工单位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项目总监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督促施工单位提交安全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并对其进行审核后报送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同时,项目总监应安排监理工程师对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向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进行复查和向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提交复查和处理报告。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项目总监和世茂集团浙江区域项目经理部。为了避免事故继续发展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必要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

对于质量事故,项目总监应组织成立由施工单位、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监理人员、设计单位组成的质量事故处理小组,项目总监为质量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人。

项目总监应尽快组织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诸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项目总监应组织质量事故处理小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并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集中研究,督促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处理方案,项目总监审批后报送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必要时应召集相关专家论证。

确定处理方案后,项目总监督促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项目总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向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10.质量和安全体系审核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每月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评估报告。

质量和安全体系审核应包括现场检查评估、文件资料审核、管理体系审核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约谈评价。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审核前制定审核计划。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配置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是否熟悉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标准和组织相关培训,是否清楚自己的职责。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对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评估提出问题进行了整改。

安全体系审核

10.6.1 安全体系审核的重点是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按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的要求组织施工。

10.6.2 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教育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效的奖罚办法,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分包合同或协议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检查安全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10.6.3 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支模架、物料提升机、塔吊、基坑支护、施工机具、消防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0.6.4 监理人员应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办理平安卡的情况 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质量体系审核

10.7.1 监理人员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在项目有效运行。

10.7.2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工程质量“三检”制,质量记录是否完整、及时、真实。

10.7.3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对材料设备进行了相关检验试验,相关质量检验试验文件是否完整、及时、真实。 11.培训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每月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培训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相关标准,并进行相关考核。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每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组织培训和考核。 12.文件资料管理

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工程进展过程中,项目总监应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有计划地审查施工单位所应填写的档案资料。具体的资料目录如下: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内容

建设阶段 各阶段需归档的文件、资料内容 施 工 前 期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⑴申请报告、批准文件 ⑵有关决议、指示、批示、领导重要讲话、会议记录等 ⑶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材料 ⑷征用土地、拆迁、补偿等文件 ⑸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勘察报告 ⑹概预算 ⑺承发包合同、协议书、招投标文件 ⑻建筑执照及规划、消防、环保、劳动等部门审核文件 ⑴开工报告 ⑵工程测量定位记录 ⑶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⑷施工组织设计等 ⑸基础处理、基础工程施工文件材料: 基础验槽记录;打桩质量检查报告及事故处理记录;桩位及桩高测量记录;打桩质量检查报告及事故处理记录;承载力试验分析报告;桩身竣工图;桩位竣工平面图 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⑺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及材料代用单 ⑻建材质保、试验记录 ⑼水、电、气、暖等设备安装施工记录 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⑾沉降观测记录 ⑿垂直度观测记录 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记录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⒁其它(施工日记)等 ⒂竣工报告 竣 工 阶 段 ⑴竣工项目验收报告 ⑵竣工决算及审核文件 ⑶竣工验收会议文件、会议决定 ⑷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表 ⑸工程建设总结 ⑹有关照片、录音、录像、名人题字等 ⑺竣工图(土建:建筑、结构;设备:水、电、暖、空调)等

监理档案资料的管理

项目总监应安排专门的资料员管理监理档案资料,确保监理档案资料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施工阶段监理档案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测量核验资料;

(9)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10)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计划报审表、停工报告、延长工期申报表等进度文件;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备忘录——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函件);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监理日记; (21)监理月报; (22)来往函件;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7)工程竣工报验单;

(28)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9)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上墙文件资料

具备办公条件后一周内,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项目监理部成员完成现场办公室的上墙资料布置并保持及时更新,上墙内容至少有:

(1) 监理公司简介、监理机构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安全保证体系等

(2) 图表:晴雨表、总平面图、进度控制图、工程照片等;

(3) 监理制度: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职责、例会制度、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制度、紧急事件处理流程、原材料和试件送检制度等。 13.特殊阶段的监理工作

特殊阶段是指抢进度阶段、抢开盘区阶段、抢竣工验收阶段、抢入伙阶段、紧急事故处理阶段以及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在监理例会上提出的特殊阶段。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特殊阶段制定计划安排监理人员配合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加班。

在特殊阶段,项目监理部必须满员,监理人员不得休假,总监和总监代表

必须常驻现场。 13.统计分析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安排人员每月对项目的质量问题、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行统计汇总,应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分析,每月第一周内向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监理人员应每天对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单位的班组数量、施工机械数量、劳动力数量、工作面、工作量、施工进度进行记录统计,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安排人员每周汇总,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14.协调工作

监理人员应协助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做好项目的协调工作,主要协调工作包括:

(1)协调安排各施工单位的工作面移交和根据施工计划协调安排各分包单位(特别是甲分包单位)施工工作面。

(2)协调安排甲分包施工单位和甲供材料进场,协调总包单位向甲分包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和必要的办公场所。

(3)协助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和确认。

(4)协调落实施工单位安排好部门、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各类检查、验收、评估准备工作。

(5)协调总包施工单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做好项目施工进度的控制。 (6)协调总包施工单位对各分包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7)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安排的其他应协调工作。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建立项目各施工单位的沟通机制,安排编制项目各方管理人员的通讯录并及时更新,确保项目沟通无阻碍。

在每周项目监理例会前,监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在例会前必须解决好包括总包与分包、分包与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总包与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之间的双方协调事项。现场问题现场处理,涉及设计合理性问题和设计图纸交待不清楚地问题必须及时提出和协调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

目部解决。项目监理例会只商讨处理需多方协调的事宜。 15.监理单位总部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

监理单位总部应每月组织对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和考核的结果报送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

监理单位总部应每月组织有关负责人和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的沟通会。

项目开工前、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基础工程、施工图纸会审、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等项目关键环节,监理单位总部都应派技术骨干和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和提供技术支持。 16.监理工作成果

监理规划

16.1.1监理规划应当在项目总监主持下编写制定。

16.1.2监理规划的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 (3)监理范围;

(4)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5)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目标; (6)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工作依据; (7)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8)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9)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职责分工; (10)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11)主要的建设监理控制目标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1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制度; (13)监理设施的配备及管理等。

16.1.3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项目监理例会前报送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

监理实施细则

16.2.1在二等及二等工程项目(建筑工程:16层以上,24M跨度以上),开展监理工作之前,项目监理部应分专业编制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对于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且管理有成熟经验和措施,并且监理规划可起到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时,监理实施细则可以不必另外编写。

16.2.2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须经项目总监审批后报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

16.2.3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监理日志

16.3.1 项目总监应确保填写监理日记及时,内容应真实、详尽、完整。 16.3.2 监理日记的基本内容及填写要求如下: (1)气象资料完整、准确;

(2)分项工程施工情况,应写清楚部位、材料品牌及规格、工程量、施工质量情况等;

(3)原材料、构配件的进场及检验情况; (4)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及管理问题; (5)对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效果。

16.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记,并签署审阅意见。

监理月报

16.4.1监理月报应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制,签认后报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

16.4.2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进度:工程计划进度、形象进度;进度分析;监理方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

(3)工程质量:本月完成的工程质量情况;本月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结果;监理方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5)合同其它事项

(6)本月监理工作小结: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会议纪要

16.4.1 凡项目监理部组织的会议,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都应安排人员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发,签发前应由参加会议各方代表确认,必须在会后两天内完成。

统计分析报告

16.5.1项目监理部应安排人员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的数据和劳动力、施工进度统计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分析,编制统计分析报告,于每月第一周内向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提交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可以作为监理月报的附件提交。

16.5.2 统计分析报告应包括:

(1)每月对日统计的施工单位的班组数量、施工机械数量、劳动力数量、工作面、工作量、施工进度进行分类、汇总,计算各工种的劳动生产率、月施工进度、各种机械的生产率,与上月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对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每月对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分类、汇总,利用排列图、直方图、控制图、因果分析图等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每月重点问题以及发展趋势,并提出改进意见。

监理日工作清单

16.6.1 监理人员应每日填写工作日记,每周一次向世茂集团浙江区域公司项目部提交上周监理工作日记。

质量和安全体系审核报告

《质量和安全体系审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名称、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2)施工单位质量和安全体系组织架构 (3)施工现场检查评估 (4)文件资料审核 (5)管理体系审核

(6)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约谈情况 (7)改进建议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

(2)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资料; (3)质量、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4)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依据;

(5)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6)实施质量、安全事故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记录、资料; (7)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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