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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来源:智榕旅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煤矿企业。

本办法所称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监机构)。

本办法所称煤矿企业是指从事煤炭生产、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承担煤矿建设工程的公司(煤矿)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修订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 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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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编制

第五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综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煤炭行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六条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在全面分析危险因素和各类事故隐患,客观评估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及应急能力、应急资源,广泛听取一线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矿山救援队伍指战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制。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构成。

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15万t/a(含15万t/a)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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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且危险性较小的煤矿企业(低瓦斯、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矿压冲击危险性),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制。

第七条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

第八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顶板事故、水灾事故、瓦斯突出事故、冲击地压等),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臵程序和应急保障等。

第九条 煤矿企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作业场所、主要设备和设施,应当制定现场处臵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臵程序、应急处臵要点和注意事项等。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办法》。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司、矿井)实际。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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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司、矿井)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三章 应急预案评审

第十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其它有关部门人员、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报告,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名称。 (二)评审地点、时间。

(三)评审专家和参加评审会人员的名单。 (四)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综合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由煤矿企业自行组织。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人员、矿山救援队伍的指战人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和应急管理的专家及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并邀请驻地煤监机构人员参加。

应急管理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可从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取。

参与评审专家的人数应根据企业规模而定。设计生产能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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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含90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以下,45万t/a(含45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45万t/a以下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相关专业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

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要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评审人员和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是受理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应急预案备案的评审工作;要素评审是煤矿企业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 形式评审。依据《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标准,主要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表 1。

(二) 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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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标准,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表 2、附表 3、附表 4、附表 5。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认真分析研究专家的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煤矿企业应按要求修订,重新组织评审合格后,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应急预案备案

第十六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驻地煤监机构。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按照以下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一)纳入自治区直接监管的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含90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征得煤矿企业所在地(州、市)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后,向新疆煤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二)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以下,45万t/a(含45万t/a)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征得煤矿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意见后,向煤矿企业所在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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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三)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为45万t/a以下的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向煤矿企业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四)各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应送为其本煤矿企业服务的矿山救援队伍。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综合评审意见。

(三)煤矿企业所在地(州、市)或者煤矿企业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四)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五)应急预案相关附件。

第十九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并将意见反馈送审单位,送审单位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备案。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煤矿企业,在申请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时,可提供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不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要加强对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的必要条件。凡是没有编制应急预案或者应急预案没有通过专家评审的,没有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备案的煤矿企业,向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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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延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不得办理、变更、延期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批准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开工申请,不得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五章 应急预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要点、应急程序和能够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张贴在应急指挥场所和相应的应急地点;将紧急避险设施与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的安全避险系统图应存放在应急指挥场所。

第二十二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工作,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达标考评内容。

第二十三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了解本企业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臵方案,增强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能力,提高安全意识及应急处臵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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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培训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臵能力。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臵方案演练。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时,应邀请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和应急管理专家指导;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七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总结报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企业的工作总结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煤矿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并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备案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煤矿企业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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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煤矿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重大技术改造的。

(三)安全生产条件(地质情况或者灾害因素)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修订要求的。

(七)应急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条 煤矿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和备案登记的部门报告修订情况。

第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三条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奖励机制,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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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煤矿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应急预案管理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由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监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主要附件应当包括: (一)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二)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三)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臵方案要素评审表。 (四)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五)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名单和综合意见表。 (六)参加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会人员名单表。 (七)组织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联系方式。 (八)矿山救援队伍资质和主要装备情况。 (九)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十)矿山救援队覆盖范围示意图。

(十一)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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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避灾路线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臵图和抽放瓦斯等系统图。

(十二)紧急避险设施与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的安全避险系统图。

(十三)井下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等紧急避险设施设臵图。

(十四)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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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封 面 批 准 页 目 录 评审内容及要求 评审意见 应急预案版本号、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 发布日期等内容。 1. 对应急预案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2. 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或用本单位正式文件下发。 1. 页码标注准确。 2. 层次清晰,编号和标题编排合理。 正 文 附 件 1. 文字通顺、语言精炼、通俗易懂。 2. 结构层次清晰,内容格式规范。 3. 图表、文字清楚,编排合理(名称、顺序、大小等)。 4. 无错别字,同类文字的字体、字号统一。 1. 附件项目齐全,编排有序合理。 2. 多个附件应标明附件的对应序号。 3. 需要时,附件可以独立装订。 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2. 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3. 针对危险源和事故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 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掌握可利用的应急资源情况。 5. 制定相关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预案体系。 6. 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7.本单位应急救援队的资质情况和签订救援协议应急救援队伍的资质情况的说明。 8. 应急预案经过评审。 9. 重新修订后评审的,一并注明。 编 制 过 程 评审人员(签字): 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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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编制目的 评审内容及要求 评审 意见 目的明确,简明扼要。 1.引用的法规标准合法有效。 编制依据 2.明确相衔接的上级预案,不得越级引用应急预 案。 总 1.能够清晰表述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则 应急预案 和衔接关系(使用图表表示)。 体系* 2.能够覆盖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应急工作 1.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 原则 单 2.结合本单位应急工作实际。 适用范围* 范围明确,适用的事故类型和响应级别合理。 1.公司(矿井)概况应简要介绍:地址、经济性质、经营方式、安全管理方式、从业人数,所属各煤矿的设计能力和核定能力,开拓方式、通风单 方式、反风方式、提升方式、供电方式、落煤方位 式、支护方式、顶板处理方法,瓦斯等级、相对 危 概 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以险 况 及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等。 性 2.明确有关设施、装置、设备以及重要目标场所分 的布局等情况。 析 3.应急能力、应急资源的有关基本情况和内容。 1.能够客观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程危险源辨度。 识与风险2.能够客观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分析* 及后果。 1.能够清晰描述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使用图应 急 表)。 组 织 2.明确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工作组织体 系 职责。 机构及职指 挥 1.清晰表述本单位应急指挥体系。 责* 机 构 2.应急指挥部门职责明确。 及 3.各应急救援小组设置合理,应急工作明确。 职 责 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续上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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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项 目 危险源 管 理 预 警 行 动 预 防 与 预 警 信 息 报 告 与 处 置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1.明确技术性预防和管理措施。 2.明确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和流程。 2.预警级别与采取的预警措施科学合理。 1.明确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2.明确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 3.明确事故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和内容时限。 4.明确向事故相关单位通告、报警的方式和内容。 5.明确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 6.明确与外界新闻舆论信息沟通的责任人以及具体方式。 1.分级清晰,且与上级应急预案响应分级衔接。 2.能够体现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 3.明确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 1.立足于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 2.明确救援过程中各专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程序。 3.明确扩大应急的基本条件及原则。 4.能够附图表直观表述应急响应程序。 评审 意见 * 响 应 分 级 * 应 急 响 应 响 应 程 序 * 应 急 结 束 后 期 处 置 1.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 宜。 2.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3.明确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负责工作总结部门。 1.明确事故发生后,污染物处理、生产恢复、善 后赔偿等内容。 2.明确应急处置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要。 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续上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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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项 目 保 障 措 施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1.明确相关单位或人员的通信方式,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2.明确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及其存放位置清单,以及保证其有效性的措施。 3.明确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机构以及联系方式。 4.明确应急工作经费保障措施。 1.明确本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计划和方式方法及具体负责部门。 2.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周边社区和居民,应明确相应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明确应急演练的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评审 意见 * 培 训 与 演 练 * 附 则 应 急 1.明确本预案应备案和报送的有关部门,并符预 案 合本办法关于预案备案的相关要求。 备 案 制 定 1.明确负责制定与解释应急预案的部门。 与 2.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具体条件和时限。 修 订 注:“*” 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 评审人员(签字): 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附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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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项 目 事故类型和 危险程度分析 * 组织 应急组机构 织体系 及 指挥机职责构 及 * 职 责 预 危险源 防 监 控 与 预 预 警 警 行 动 信 息 报 告 程 序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评审 意见 * 响 应 分 级 响 应 程 序 应 急 响 应 * 处 置 措 施 应急物资与 装备保障* 1.能够客观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程度。 2.能够客观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 3.能够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能够清晰描述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体系(使用图表)。 2.明确应急组织成员日常及应急状态下的工作职责。 1.清晰表述本单位应急指挥体系。 2.应急指挥部门职责明确。 3.各应急救援小组设置合理,应急工作明确。 1.明确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和监控内容。 2.明确技术性预防和管理措施。 3.明确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及流程。 2.预警级别与采取的预警措施科学合理。 1.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2.明确本单位内部信息报告的方式、要求与处置流程。 3.明确事故信息上报的部门、通信方式和内容时限。 4.明确向事故相关单位通告、报警的方式和内容。 5.明确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支援的方式和内容。 1.分级清晰合理,且与上级应急预案响应分级衔接。 2.能够体现事故紧急和危害程度。 3.明确紧急情况下应急响应决策的原则。 1.明确具体的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 2.明确救援过程中各专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程序。 3.明确扩大应急的基本条件及原则。 4.能够附图表直观表述应急响应程序。 1.针对事故种类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符合实际,科学合理。3.程序清晰,简单易行。 1.明确对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的要求。 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符合单位实际,满足应急要求。 注:“*” 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如果专项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综合应急预案已经明确的要素,专项应急预案可省略。 评审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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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附表 4 评审项目 事故特征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评审意 见 * 应急组织 及职责 * 1. 明确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危险程度,清晰描述作业现场风险。 2. 明确事故判断的基本征兆及条件。 1. 明确现场应急组织形式及人员。 2. 应急职责与工作职责紧密结合。 应 急 处 置 * 1. 明确第一发现者进行事故初步判定的要点及报警时的必要信息。 2. 明确报警、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引导、 扩大应急等程序。 3. 针对操作程序、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和人员救护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4. 明确报警方式、报告单位、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 注 意 事 项 1. 佩带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有关救援措施实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与互救方面的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的注意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续处置方面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方面的注意事项。 注:“*”代表应急预案的关键要素。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到岗位每个人,可以只保留应急处置。 评审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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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附表 5 评 审 项 目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评审意见 1. 列出应急工作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至少两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证准确有关部门、机构有效。 或 2. 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人员姓人员的联方式 名、所在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并保证准确有效。 重 要 物 资 装 备 名 录 或 清 单 规 范 化 格 式 文 本 1. 以表格形式列出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清单应当包括种类、名称、数量以及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 息。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装备,保证准确有效。 给出信息接报、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 式文本,要求规范、清晰、简洁。 1. 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2. 重要防护目标一览表、分布图。 3. 应急救援指挥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4. 疏散路线、重要地点等标识。 5. 本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主要附件。 关键的路线、 标识和图纸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协议 或 备忘录 列出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以及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 的应急支援协议或备忘录。 注:附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而设置,部分项目可省略。 评审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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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名单和综合意见表 附表 6

应 急 预 案 评 审 意 见: 评审专家组组长签字: (评审意见可加附页) 年 月 日 评 审 专 家 组 成 员 表 序姓 名 号 单 位 职务/职称 意 见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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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会人员名单表 附表 7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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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案备案申请表附表 8 单位名称 联系人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资产总额 从业人数 邮政编码 万元 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我单位编制的: (单位公章) 等预案报上,请予备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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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附表9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经办人 传 真 你单位上报的: 经审查符合要求,准予备案。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由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年份和流水序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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