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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来源:智榕旅游
学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强化广大教职工的质量意识,竞争意识,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根据《XX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方案》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 考核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细则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客观性原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考评方法;按德、勤、绩、能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二、 考核具体标准和办法

(一) 、师德修养及工作态度(15分)

1、考核标准:

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活动;

 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积极支持配合领导工作,识大体,顾大局,

诚心待人,团结同志,尊老敬贤,作风正派,不搞小动作;  事业心、责任感强,正确处理家庭和学校工作关系,把主要精力投

入到本职工作中;

 承担的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能按要求及时完成本

职工作;

 热爱关心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

2、考核办法:采取两种渠道评议的方法。一是教职工代表评议,二是考核

小组评议。两条渠道评议的权重分别为40%、60%,评出一、二、三等,分值分别为15,12,8分。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其师德修养及工作态度分:  不服从领导,不听从分配;

 玩弄权术,与学校对立,和教师闹不团结;  事业心差,工作消极,无法履行职责;  违法乱纪,受到上级部门处罚、批评;

 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恶果;

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  承担工作量不达规定,拒不增加工作量;  打架斗殴、酗酒失态、闹事。 (二)、考勤(15分)

1.考核标准及计分方法:依据《寨里中学教职工考勤细则》计算考勤得

分。

2.考核办法:政教处依据考勤记录,一学期一结算。 (三) 、常规教学(20分)

考核标准及计分方法:依据《教学常规标准》进行考核,计算得分。 (四) 、教学成绩(50分)

1.每学期考核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成绩,按期中占30%,期末占70%来计算学期教学成绩积分;

2.各年级各班参评人数均以学年初人数为准,以教委规定比例计算,其中初四计算班前30名学生成绩; 3.成绩取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平均成绩; 4.各学科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参评;

5.积分办法:以本校同年级同学科任课教师的最高平均成绩为标准,主科(语、数、英、物、化)满分为50分,副科(史、地、生、政等)满分为45分;第二名与第一名相差1分以内,取同一名次,记50分或45分;再每降1分扣积分6分,差5分以外(不含5分),每降1分扣成绩积分3分,任单班主科的教师的平均成绩要比任两班主科的平均成绩高1分,再按上述标准进行评比。

6.校内无可比性的任课教师,与全镇同学科评比;兼任两个以上学科的教师主科占70%,副科占30%;

7.兼任其他工作的任课教师,教学成绩积分及评议得分权重比例为6:4; 8.平均成绩居于全镇最后一名,加扣积分8分;

9.无可比性的领导干部、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参考教学人员成绩积分情况,确定等次,采取两条渠道评定的办法:一是考核小组评议,二

是教工代表评议,权重分别为60%,40%,评出一、二、三等及不得分,分值分别为50、40、30或0;

10. 强化优生培养和奖励力度。学生成绩总分〔语、数、英、物、化、政初四〕级部前30名,任课教师特别加分。具体规定:

(1)、教师按三个档次加分,学生成绩居1-5名,教师生均加2分;6-10

名,教师生均加1分;11-30名,教师生均加0.5分;

(2)、进入前30名的学生,按学科重新排列名次,总分前10名学生,

单科成绩低于级部30名,按生均1分扣除任课教师加分;30名优生单科成绩低于级部40名,按生均0.5分扣除任课教师加分,低于级部70名加扣任课教师0.5;

(五)、其他加分和奖励

1、班主任按《寨里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评定一、 二、三等分别加6、4、2分;

2、教研组长、学科组长:教导处根据各自发挥的作用及完成工作情况,按各三分之一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分别加3、2、1分(二职兼任不重复加分)。 3、各种竞赛奖:

学生参加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知识竞赛获6名,1-2名奖辅导教师生均300元;3-4名,生均200元;5-6名,生均100元。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辅导教师生均100、80、60元。

学生参加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知识竞赛获6名,1-2名奖辅导教师生均200元;3-4名,生均100元;5-6名,生均50元。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辅导教师生均50、30、20元。

学生参加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小制作、小发明、小创作、书画展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辅导教师生均50、30、20元。 其他竞赛奖励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4、运动会:县市级运动会获团体总分1-3名,4-6名,7-10名……分别按文化课奖励中的1、2、3……名对待。 5、文艺汇演

6、学校设立优秀论文、优质课、优秀课件奖:作品必须是通过学校推荐上报,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评选。获一、二、三等奖,地市级分别奖励教师40、30、20元;县市级分别奖励教师20、15、10元。二作者按80%奖励。

三、

考核结果的几点说明

1、考核内容的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不含加分奖励项目)。 2、根据每人考核实得分数,分配考评奖金(教学成绩项分数不参入)。 3、教职工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积分作为各项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四、

本细则自2005-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始执行,实施中,如出现与实际

不符,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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