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生[200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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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6]33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6]57号)文件精神,对2006年我校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兽医博士、MPA、MBA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录取分数线
遵照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划定的指导分数线,确定我校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分数线如下:
农业推广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6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工程硕士:GCT总分不低于205分,单科成绩最低不低于25分。 风景园林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90分,单科成绩最低不低于25分。 兽医硕士、兽医博士:不得低于全国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委员会划定的指导分数线。
MPA、MBA的复试和调剂考生的考分:不得低于各指导委员会划定的指导分数线。对调剂考生的考分必须进行核对和确认。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各学院在2007年1月10日前组织完成相应学位类型和专业领域上线考生的第二阶段即复试阶段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工作,复试阶段专业课考试科目2006年7月已对考生公布,详见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cau.edu.cn/gradsch/zhaosheng/zyxw/2ndkm.doc 。复试阶段时间定于2007年1月6日上午8:30举行,面试时间由学院安排确定。
考生的复试原则上要求安排在学校举行,偏远地区考生若异地安排复
试必须报研究生院审批。请各学院提前将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和通知复试的考生名单(按照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格式)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统一协调专业课考试的考场安排,必要时将安排人员参与、监督和检查学院的复试工作。
2.持有2005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向报考领域相应学院提出申请,但成绩百分位不得低于2006年分数线的百分位,符合要求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各学院在受理2005年考生报名时,需首先登陆:
http://www.cdgdc.edu.cn/zyxwcj.html,输入2005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核查2005年考生的“GCT”成绩。
3.拟录取考生“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2007年1月11日前报研究生院。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的录取工作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制定详细、具体的复试办法和复试细则,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在复试中,与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有关复试办法和具体工作安排应提前在网上予以公示,并及时通知考生。
对于招生录取工作中发现违规现象的学院,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暂停招生等处理。
2.各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对工作年限等有关内容按照报考要求进行复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学历证书认证查询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cx/,或提交研究生院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核。对于因考生资格审查不严影响学校声誉的学院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停止招生。
3.各学院应按照学位办[2006]33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国民教育
序列未获学士学位的考生(含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录取比例。
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录取人数的20%。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录取人数的10%。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录取人数的10%。水利工程、农业工程领域不超过录取人数的20%。
风景园林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
学院对录取的非学士学位生源要求安排相关的课程补修,在制定课程规划时,学院要将补修计划一并上报研究生院。全国农业推广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2007年将针对无学士学位生源开展相关课程补修情况的专项检查。
4.对未提交《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的考生,要求其参加复试前补交,否则不予参加复试。
5.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填写复试表(附件3)。
四、录取报送材料
各学院务必于2007年1月3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领域名称、全国联考成绩、复试环节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备注。
联系人:李青山、朱文珊,联系电话:62732887、62734933。 邮箱:zhaosheng@cau.edu.cn
附件1: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 附件2: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0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表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
培养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盖章 姓名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录取领域 最高学位或最后学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学科) 录取理由: 领域负责人: (签字) 培养过程拟采取的措施: 领域负责人: (签字) 研究生院负责人: (签字) GCT成绩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GCT成绩百分位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行政职务
附件2: 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学位种类: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本人联系电话 性别 报考学校名称:
年 月 日 照 片 (加盖推荐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 ) 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通信地址(邮编) 专科学历 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 年 月 所在单位性质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硕士学位 考生 个人简历 应试语种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研究方向 以上各项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考生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学历学位等相应信息请一律按照所获证书上内容填写。如证书上号码多于一个,上表中各证书编号栏请填写注册号;如无注册号,请填写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等由发证院校(科研单位)编排的号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毕业学校”请填写相应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
3、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考生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附件3
中国农业大学200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表
专业学位类别: 考生姓名 通讯方式 电话 学历/学位 / 工作年限 准考证号 邮编: E-mail 年 报考领域 学历、学位证颁发学校和证书编号 学生本人的学位论文选题意向及其对应的学院 面试小组成员 姓 名 记录(可附页): 工 作 单 位 职 称、职务 专 业 专业课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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