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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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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Socil Sciaence) 2009年第6期 (总第161期)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述评 梁正海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摘要: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历经二十多年,积累了相当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本文从文化遗产的多维视野、文化遗产 保护理念、途径及其存在问题的探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关系的争鸣等几个方面对二十年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 实践研究进行了述评,并通过数据统计反映了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发展的大体趋势。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3X(2009)06—0055—07 A Review of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tudy on Chines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LIANG Zhenz—hai (School of Ethnics and Sociology,Zhongnan University for Ethnic Nationalities,Wuhan 430074,China) Abstract:The study O1"1 Chines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has accumulated a great deal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for over twenty years.The present paper reviews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research on Chinese cultural protection over the past twenty years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various definitions of cultural heritage,discussions about the thoughts,methods and its problems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debates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Furthermore,this paper also reflects the general tendency of the research on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through data analysis. Key words: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theory and practice,study review 在中文数据库中,我们通过输入关键词“文 化遗产保护”就会发现,中国学界对文化遗产保 各种期刊刊载相关文章上千篇。对这些研究成果 进行梳理总结,对于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工 护的研究大致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直到20 世纪90年代末才掀起研究的热潮。而对于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则显得更为迟缓,1998年 以前仍然是一片空白,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研究只是近10年来的关注点。2O年来,我 作者不无借鉴价值。本文从文化遗产概念的界 定、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途径及其存在问题的探 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关系的争鸣等几个方面 对20年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进 行了述评,并通过数据统计反映了文化遗产保护 国学者一边介绍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 践,一边结合国内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特点展开研 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如中国艺术研究院、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辑出版了可供广 研究发展的大体趋势。 一、分歧:文化遗产的多维视野 遗产是自然演进与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历史 积淀的精华,它包括“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两 大类。文化遗产至今尚无权威性的、统一的界定。 朱祥贵先生认为,从人类生态学角度来看,目前对 文化遗产的定义从财产和环境角度为基点,仅揭 大保护工作者实际操作、具有专业指导性和一定 标准胜的普查手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 册》。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出版了 《民族文化遗产》辑刊,同时还有一批专著问世, 收稿日期:2009—08—1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现代利用与保护研究——以武陵地区土家族为例”(07BMZ025);湖北省社会科 学基金项目“湖北土家族传统知识的现代价值与保护研究”(07071);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以生态知识、 医药知识、民间艺术表达、民间技术为中心”(05ZN07). 作者简介:粱正海(1970一),男,苗族,贵州思南人,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方向:民族文化与文化遗产保护。 一55— 示了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科学、环境等内涵,将 文化遗产定位于人类的财产或环境,未能揭示文 化遗产的生态内涵。因此,他从人类生态学角度 将文化遗产定义为,内涵是历史上形成的,各民族 创造的所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景观、经济、文 化、社会、环境、生态价值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 化人文生态系统,外延是狭义的物质文化遗产和 哪一种类型?尽管粮农组织也说农业文化遗产在 概念上等同于文化遗产,但它们之间还是有着明 显的区别的。因为农业文化遗产除了具有一般的 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一般特征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人的参与, 因为它还是一个包括人在内的复合生态系 统 7J 。对此,有学者认为,不管哪一类农业遗 产,都是人类的创造发明,农业文明是社会发展过 程中最早的革命。都应当属于文化遗产的范畴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包括自然遗产¨ 。然而陈 均远先生则不主张把遗产局限在与人类活动有关 的历史事件。他认为,我们今天人类所拥有的历 史遗产应该包括人类出现之前,重大生物演化过 程和重大自然演变过程的历史遗产嵋 。乔惠民 先生也认为,文化是具有多样性的,文化遗产也应 该是具有多样性的 J1 。王铭铭教授更是认为, “文化遗产”这个概念要求我们重新考虑一个与 此相反的事实,即过去的许多文化形式继续受到 我们的研究主体和对象的珍爱。“遗产”这一概 念,虽则不元些许含混不清之处,但却对某些对 20世纪人类学产生重大影响的晚近人类学历史 想象构成有力的挑战和反讽【4 J】 。 就文化遗产的外延而言,多数学者持有形文 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二元划分的观点,也有学 者从广义和狭义上对之进行二元划分,但其本质 上与有形和无形的二元划分没有什么不同。面对 形态上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元划 分,有的学者干脆将文化遗产划分为涉及意识形 态、上层建筑的和不涉及的两类遗产,也就是“形 而上”和“形而下”的遗产 J8 。持有异议的学者 认为,文化遗产不能简单地作有形和无形的二元 划分,因为文化遗产是有形和无形的有机结合,二 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截然分开。“有形文 化中有无形文化,无形文化中有有形文化,两者是 不能截然分开的”_5j。“有形文化遗产”与“无形 文化遗产”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物,而是一 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如建筑与建筑术,剪纸与 剪纸术等等,两者相辅相成、无法割离 J1印。但顾 军等同时认为,对文化遗产模棱两可的分类,势必 会影响文化遗产科学理论的建构,也会使文化遗 产的监护出现多头管理、枣树不清等问题,造成 “龙多不下雨,人多不干活”的尴尬结局。因此, 作为法律法规,亦应对文化遗产的具体称谓加以 必要界定。 也有学者提出,现有的遗产分类无法涵盖所 有有意义的遗产类型。比如,农业文化遗产属于 一56一 (更准确地说,可以将其归人活着的文化遗产“文 化景观”的范畴)。 当然,对于文化遗产内涵和外延的争鸣,既反 映了人们认识事物角度的多样性,又反映了对文 化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化。认识决定行动。从这个 意义上说,对文化遗产概念的多样性认识和不断 深化的过程是有益于文化遗产保护向纵深方向发 展的。 二、探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 途径及其存在问题 如何有效保护文化遗产,使之实现可持续利 用?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进 行了探讨。 (一)普查和明确为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 的两大前提。意、法、英、美、日、韩等遗产保护先 进国、联合国教科文及相关国际组织近百年来的 文化遗产保护经验表明,大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 工作的必由之路。因此,顾军等提出,中国的文化 遗产保护也应从普查开始。他们认为,普查是一 项最基本的工作,也是我们了解自己文化家底的 惟一方法。文化遗产大普查,是各国文化遗产保 护的基础。中国对文化遗产所进行的整体普查尚 未进行,更无多少经验可言。这是迟早都要补上 的一课,而且越早越好。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要 想实现从“指定制”向“申报制”的一步式跨越,就 必须以深人的、自下而上的“抄底”式普查为前 提 J5 。在调查摸底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思考遗 产保护为了谁。苏荣誉、周俭、杜晓帆等都认为, 只有明确了这个前提,研究才会有答案,甚至在某 种意义上两者就是同一个课题。周俭在《城市建 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一文中提出,遗产的 利益群体决定要保护什么就是保护什么,特别是 对活的遗产更应该尊重这样的原则。杜晓帆博士 在《从理念上认识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一文 中提出,文化遗产保护,可能需要更多的关注当地 变,把该管的内容管到位,其他的功能则可以由市 场或一些民间机构来完成。以往的各级政府把文 化遗产的四种权力都牢牢抓在手里,从“守护遗 产”的角度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同时也造成了保 护制度过死、过僵,而涉及到切实利益之时,对破 的人以及和人有关系的事物,更多地关注他们的 利益,那么文化遗产保护才可能持续发展下去。 苏荣誉在《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 设中的新思考》一文中也认为,从保护的限制性 角度来考虑,跟遗产密切相关的应该是人的诉求, 在以人为本的观念下看这个问题的话,和遗产密 切相关的人的诉求是制定遗产政策必须考虑的环 坏遗产的行为又惩罚不力,执法不严,形成了一个 恶性循环的局面 lJ拍。张朝枝博士则通过中国著 名旅游目的地的武陵源、武夷山两大世界遗产地 节;否则,遗产全面提高往往只能流于形式和口 号,不可能有可持续性 。 (二)立法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文化遗 产保护与发展的关键是立法,这已经得到学者的 普遍认同。张建世等在《西南少数民族民间工艺 文化资源保护研究》一书中指出,对于文化遗产 的保护措施,最关键的是立法保护,因为立法保护 不仅系统全面,而且能规范政府、社会、民间的行 为,使其有法可依 J1 。杨勇在《遗产保护与经济 建设的矛盾》一文中也认为,中国关于遗产保护 的问题,主要是缺乏立法 。对于名城的保护 与发展,木基元认为,立法是首要的基础,并呼吁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使 名城保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J。学者 们还从不同的视角对我国文化遗产立法的原则提 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朱祥贵从人类生态学的视角 提出,我国立法应采纳生态整体主义价值理念,确 立生态主体平等、生态权利正义、生态利益公正、 生态秩序安全的基本原则…。宋才发从WTO规 则的角度提出,我国保护文化遗产的立法,要体现 国内立法保护与国际保护接轨的原则。要借鉴联 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公约和美、El、韩等文化保 护先进国的有关法律,尽快制定保护综合文化和 自然遗产的大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与自 然遗产保护法》。他还建议在全国人大设立“国 家遗产委员会”,或者设立“国家资源委员会”,作 为一个常设的立法和监督机构 。 (三)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应该多元化。文化 遗产保护虽然是公共事业,但在政府无法包办的 条件下,应该解放思想,拓宽渠道,发挥各个不同 主体的积极性,利用其经济价值和市场解决机制, 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遗 产保护主体的多元化》一文的作者王大明就主 张,制定国家有限和优先的保护政策,把保护的主 体多元化,甚至吸引私人成为遗产的保护者 。 张艳华博士也认为,政府应该向“有限政府”转 的实证研究,充分证实了遗产地发展旅游产业过 程中的政府治理质量或政府作为质量的重要 性¨引。还有学者指出,除了充分发挥政府、科技、 舆论的作用外,如何发挥家族、宗教、乡规民约的 作用,发挥它的正面影响,吸取一些有益的东西, 也是我们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基于此,王 大明认为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的问题,今后 的焦点其实是在主体的角色定位上,包括保护的 主体、投资的主体、研究的主体、开发利用的主体 等等,各起什么作用,以达到多元化的保护和利用 效果 ]∞。 (四)构建文化遗产保护标准体系。乔惠民 提出,要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分层次地进行 梳理与多样性展示工作,在《世界遗产公约》精神 的指导下,还需要有一个自身展示平台的准人制, 要建立一个进人该展示门户的第三方评价指标体 系。因为我们的工作是通过社会力量进行的,是 政府间组织、遗产地之外的一个第三方保护平台、 研究平台、展示平台、评价平台。他认为,世界遗 产原有体系的不足主要就在细分化、分类、体现的 多样性方面的不足;宏观层面强,多样性方面显 弱,没有很好地把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对于萃取 分类、分层、分级、分值的指标因子这个工作做得 不够H 3j 。《我国遗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 文的作者陆建松也认为,一直以来,我国文物遗产 保护管理缺乏一套公认的科学的行为准则和管理 标准,包括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标准 体系建设是遗产保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技术工 作,科学的标准体系有助于提高遗产的保护管理 水平H J45。就遗产标准体系建立的原则问题,陆 建松认为总的来说,在遗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中,特 别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保护为主和永续利 用的原则;二是普遍性加特殊性原则;三是强制性 加推荐性原则;四是突出关键性指标原则 J1叩。 但有的学者认为,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是应该的, 不能将其绝对化。可以让行业协会来参与制定标 一57— 准工作,并尽量与国际标准接轨,要考虑中国国情 但不能一味强调特殊情况。因为,标准是为了更 好更完善地解决实际问题的,不能为了标准而标 (六)有效利用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将来可 能会改变遗产保护的模式,做一些现在做不到的 事情。因为,遗产是变动的,在发展中可能也会去 准。王大明就直截了当地指出,一个评价体系也 不能够太细致以至于形成过于刚性的东西,恐怕 掉一些东西或者是改变和新产生一些东西。信息 技术刚好能在变化的过程中,可以把遗产变化的 正因为文化遗产的评价体系有它一定的模糊和开 放性,才能够包容多样性。保护文化遗产的根本 目的之一,本来就是要保持文化的多样性或多元 每一步都很忠实地记录下来。信息技术不但可以 在虚拟环境中真实还原过去的东西,而且基本上 不占用物理空间 J1加 “。然而,如何利用信息技 术呢?苏荣誉认为,一是信息技术要作为遗产研 化。如果标准制定得特别的精细、标准,一丝不 苟、无微不至,很可能会排斥掉那些实际上没法纳 入到评价框架内,但却有价值的东西。因为无论 是东方或西方,还是存在着一些普遍的共同的价 值认可,如果光是从一个方面认可,对多样化就会 有一定的排斥性 』2 。 (五)健全管理体制。陆建松指出,今天中国 遗产的保护问题主要不在单纯的技术层面,也不 是内涵研究的问题,而是一个在这样的社会转型 中、经济高速发展中整个遗产保护的体制和政策 问题,遗产保护不力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遗产 管理体制。“我们国家到现在为止,从中央政府 到地方政府在整个遗产管理的结构上还没有建立 合理的体制。中央跟地方之间在遗产管理的事 权、责任划分不清楚,这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 题”[14143。孙华认为,虚幻的资源国有制与实际的 资源个体占有制度之问的矛盾也是我国遗产保护 面临的最大的一个难题l_】5_”。针对这个事实,有 的学者提出了“分类分层”保护的原则,这种原则 以保护对象的价值为分层的标准,以保护对象的 现状及特点为分类的基础 』】 。徐嵩龄先生在 《第三国策:论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前言中 指出,为了建立现代遗产管理体制,中国必须同时 进行两个方向的改革:第一,使遗产管理适应中国 现正进行的经济制度转型,即由计划体制转向市 场体制;第二,走向发达国家现正进行的与市场机 制融合的非营利体制。中国的这两种改革是并行 和相互交织的。如果说中国经济制度转型是相当 困难的,那么中国遗产制度的改革将双倍困难。 他进一步提出了遗产保护第三国策论,把遗产保 护与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他认为,如果说‘计划生育’国策、‘环境保护’国 策是着眼于当代中国发展的物质条件,那么,‘遗 产保护’国策则着眼于这一发展的文化一精神条 件。就此而言,这一国策又可视为‘文化一精神’ 国策”I16]¨。 一58一 究的最重要的手段,现在只是作为档案的记录,但 是虚拟性的东西,记录系统是不能代替遗产的。 二是在遗产领域里有一个总体态势,最先进的技 术和科学发现都会深度用于遗产的研究和保护。 我国在遗产保护方面对信息技术应用落后首先还 是一个投入的问题,当然也存在我们的信息技术 行业对于遗产的关注度比较弱。而今的信息获取 不再满足于表面信息,更感兴趣深层信息,于是, 欧洲开发出了很适合遗产研究、获取遗产信息的 cT、深度扫描仪和照相机等系列 jlm 。 三、争鸣: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关系 总体来说,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存在着 两大类观点:一是强调它的社会文化传承价值;二 是强调它的经济价值,特别是促进当今社会经济 发展的价值 J6 。“将文化遗产保护这一公益事 业与以谋取利益为原则的产业化开发(如旅游) 联系起来,不少学者并不赞成”¨ 。他们强调文 化遗产的社会文化传承价值,认为,文化遗产只能 保护,不能开发,开发就是破坏。《文化遗产的可 持续发展概念》一文的作者候卫东认为,文物是 一种国家资源,不存在开发问题,你不开发它也存 在,“文物的开发”本身这个概念就有错_3j5 。支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产业化对文化遗产保护 来说是个毒药。任何保护和管理都要以遗产价值 得以延续作为第一要素。直接的经济价值不是遗 产保护和管理应当追求的目标,遗产保护在社会 发展中的作用也不仅仅是经济利益。孙华就明确 指出,在社会还处在转型期的时候,在制度保障还 不完善的情况下,匆忙将遗产地的管理推向市场, 很容易出现竭泽而渔的问题。遗产是不能再生的 资源,当你回过头去想纠正错误的时候,恐怕就追 悔莫及了C3 356 。杨文志也在《遗产:民族的“种 质资源”》一文中指出,遗产实际上就是一种基 因,拓展开来是一种社会基因、文化基因、自然基 因,遗产属于生命的大系统范畴。他认为遗产保 “原教旨主义” 。。苏荣誉断言,根据国际上的 成功做法,遗产经济一定会在我国得到发 展 儿 。虽然,中国对于遗产经济的认识还处 在一个初步阶段,也缺乏相应的税收鼓励政策,但 是从理论上分析,这是一个必然趋势,因为只有通 过税收这种特殊的经济杠杆才能取得将遗产的外 护完全可以借鉴生物保护区的成功经验。建保护 区就是什么遗产都不要动,尽量保持原来的状态, 把原来的文化基因先保护下来 j9 舛。古兆申先 生也明确主张,“口传非实物文化遗产”不是可炒 卖的商品,因为这类口传非实物文化遗产,是要靠 人来代代相传的 9J 。张隆溪说,改革当然是艺 术发展的必然途径,但改革的进行,必须按照艺术 传统本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而不能是任何艺术之 外的考虑,即不能是政治的、经济的、市场收益等 艺术之外的考虑心0]" 。郑培凯在《口传 fl,授 与文化传承》一书的导论中明确反对“文化搭台, 经济唱戏”、强调“发展才是保护”的主张,他认 为,这是在玩概念偷换游戏,心思都在如何利用尚 存的文化艺术资源作为谋利的工具,无助于“文 化遗产”的保护、发展与弘扬。他指出,问题的关 键在于短期的现实利益压倒了长远的文化关怀。 执行文化政策的某些地方官员,既没有放眼世界、 关怀人类前景的胸襟,也没有衷心去弘扬自己民 族文化的责任与愿景,只是虚应“文化遗产”的故 事,却实干“文化产业”的投资、经营与获利。这 种把“文化遗产”转为“文化资产”,甚至大干快 上,四处招商投资开发的行径,比墨守成规、做一 日和尚撞一日钟的行为,更令人忧心 lJ。。《遗产 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一文的作者林留根说, “遗产保护跟社会发展的关系不仅仅是从经济发 展的角度,我觉得更偏重于精神层面,表层是经济 发展,可以带来效益。更深的东西是跟我们生活 相关,要融入我们的社会发展中去。什么叫社会 发展?最高状态应该就是人的发展,我觉得人的 全面发展有最基本的需求,安全、温饱、精神的需 求,我觉得文化遗产主要解决的是精神层面的需 求”,“遗产保护是人的精神生活的需求,是人全 面发展的需要” j巧。郑玉歆在《中国自然文化遗 产的保护正处在关键时期》一文中也主张保护第 一,反对自然文化遗产单位完全按市场模式操作, 追求利润最大化 。 强调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学者对前一种主张 进行了批判,他们认为,文化遗产保护,市场化的 道路是总趋势。经济学家张凌云在《遗产保护与 利用的误区》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许多文物 专家认为对于遗产资源(包括文物)只能保护,不 能开发利用,一面对公众开放就是破坏,这是一种 比较极端的观点,他把这种观点称作遗产保护的 部效益内部化的结果,同时避免政府背负上过多 的历史负担¨ 驼。因此,以多元投入替代政府投 入,以市场化运作替代只保不用模式,是保护的重 要机制;既要鼓励,更要支持是政府对市场运作的 正确态度。换句话说,适应性再利用甚至可以看 作唯一能够结合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遗产保护 出路。再利用是一种新的观念,这种观念是超越 传统的保护,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lj 。 总之,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 解决这个世界性的难题需要我们解放思想,有创 新性思维,有全局和大局观念,研究出一套切实可 行的解决方案,而不是死抱住一些理想化的教条, 不切实际地就保护谈保护 3I 。因为,在遗产保 护中,我们需要考虑一个投入和产出的关系。 “如果把民族民间文化仅仅作为历史的遗迹而实 施比较严格的保护,而不进行必要的开发利用,必 将增大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而文明 一旦失去了前进的步伐,也会成为毫无生气的一 种‘列’文化”[10121。那么,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 投入怎么筹措?苏荣誉认为,从利用的角度来筹 集资金是比较现实的渠道。而利用应该是多元化 的和市场化的。实践证明,市场化的效率最高、效 果最好。如皖南一些古村落的保护,如果没有公 司的介入,现在看到的西递宏村,不知道会是什么 样子 。因此,周俭认为,遗产保护与社会发 展、经济发展其实并不是矛盾关系,而是一种并置 关系,也是一种二律背反。他说,“在任何社会这 两方面在任何时候都是同时存在的,如果把它们 看成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保护和发展只不过是普 遍意义上的新和旧的关系,这两个事物在社会经 济发展中必然并存的,永远是一种共存、并置的状 态’’[ ]娩。 四、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趋势 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大体趋势主要体现在两 个方面:一是对文化遗产价值认识的扩大;二是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份量越来越重。对文化遗 产价值的认识趋势,苏荣誉在《第三国策:论中国 一59— 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一书的“前言”中作了总 结,他认为,文化遗产认识正经历一个从单纯关注 文化价值到兼顾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过程, “传统上,人们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研究主要在 认知方面,着眼于遗产的发现,着眼于其历史、科 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并制定了《国家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根 据两个文件精神,2005年6月30日,文化部下发 了《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作的通知》,对国家级名录的申报范围、内容、程 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 级名录正式启动。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 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 学、美学价值的认证、评价和保护,是纯文化、纯科 学、纯技术性质的。再者,遗产管理属于国家公益 事业,由国家或慈善资金支持。这样,传统的遗产 管理没有复杂的制度要求。然而,情况从20世纪 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因此,我 80年代以来发生变化。其一,文化和自然遗产的 类型日益丰富,数量迅速扩展;其二,遗产价值和 功能进一步拓展到社会、经济、政治领域;其三,对 遗产的享用,即遗产服务功能,已成为新的社会性 消费需求,从而产生新兴的经济门类——遗产产 业;其四,国家已难以继续以传统方式承担遗产事 业的全部经费。这样,遗产事业已由一个纯粹的 文化事务,变为一个同时广泛地与经济、社会、政 治相关联的事务。尤其是遗产产业和遗产经营问 题的出现,使遗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空前突出。 它不仅促使遗产经济学诞生,而且,对传统遗产管 理制度和现代遗产制度的创建,也势在必行”。 】6_ 由于对遗产价值认识的发展,学者们对遗产保护 的研究也从单纯地探讨保护途径开始更多地关注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从下列几组数据我们还可以看出,对于文化 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也呈现出逐步从单纯关注 物质文化研究到兼顾非物质文化研究的态势。表 1、表2表明,学者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是从 1980年代末开始的,不过1989—1998年的10年 间仅有2篇文章,1999—2008年的10年间猛增 至1 132篇,这个数据说明了学术界对文化遗产保 护投入的热情。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则 起步更晚,开始于2002年,一直到2005年其研究 论文总和也不过31篇,2006才开始掀起了非物 质文化研究的高潮。这种趋势可以从研究篇目所 占比例反映出来,200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 究篇目占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篇目总数的31.7%, 2007年所占比例上升到44.69%。当然,这种变 化是与中央的政策关照分不开的。2005年3月 26 El,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 号),再次强调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 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作呈宝塔型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 一60一 们可以预测,随着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 一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研究工作 将进一步走向深入,非物质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研 究份量也会越来越重。 表1 维普资讯一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检索结果 时间 内容 条目 时间 内容 条目 1989—1998—寸^ 潦 …, 2 1989—1998非物质”…… 0 11989—2008 999-2008= :休 1134 19891132 1999-2008文化遗328 —2008产保护 328 数据来源:根据http://vip.hbdlib.cn/Visitnew.asp整 理。说明:1.检索时间:2008年6月17日8时lO分;2.检 索务件1:题名或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 年=1989— 1998,范围:全部期刊。3.检索条件2:题名或关键词=文 化遗产保护¥年=1999—2008,范围:全部期刊。4.检索 条件3:题名或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 年:1989— 2008,范围:全部期刊。5.检索条件4:题名或关键词=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年=1989—1998,范围:全部期刊。 6.检索条件5:题名或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 =1999—2008,范围:全部期刊。7.检索条件6:题名或关 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1989~2008,范围:全 部期刊。 表2维普资讯一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检索结果 数据来源:根据http://vip.hbdlib.cn/Visitnew.asp (维普资讯一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检索)整理。说明:1、 检索时间:2008年6月17目8时1O分;2、检索条件1:题 名或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 年:检索的具体年份,如 1999、2000等,范围:全部期刊。3、检索条件2:题名或关 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年=检索年份,如1999、 2000等,范围:全部期刊。, 参考文献: [1]朱祥贵.文化遗产保护法研究:生态法范式的视角[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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