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5年6月1日签订《联合社区(东区)绿化养护工作要求》,现双方经重新协商,就广州市天河区大道中379号联合社区(东区)绿化养护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
一、 乙方保证绿化养护面积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
二、 对有造型要求的植物,乙方必须每月修剪一次,使其保持良好造型。
园区内的花坛花卉颜色鲜艳,树木保持绿色(特殊树木除外)。因不可抗力造及甲方因素成养护植物死亡乙方可以免责。
三、 如遇节假日或者甲方招商需要而有布置额外要求的花坛花卉,乙方应
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布置。
四、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格人员。 五、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提供盆栽见附件1,该等盆栽也在乙方养
护范围。
六、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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