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移栽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 湖南天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顺利移植宁乡灰汤温泉国际度假山庄大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大树移栽工程
2、工程地点:宁乡灰汤温泉国际度假山庄 3、承包范围和内容:
八颗大树的起挖、土球打包、吊运、栽植、养护 4、工程造价:包干价为 伍万 元人民币。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有效工期为 15天,自 2007 年 3 月 25 日开工至 2007 年 4 月 11 日竣工。
三、工程质量和验收
严格按大树移植方案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要求,移栽成活率原则上要求
达到100%,若死一颗树,则要免费移栽一颗树,并罚款5000元。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工程师的监督和指挥。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甲方即支付工程款总价的 60% ;工程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款总价的80% ;余款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总价5万元包干,(大写): 伍万元整,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⑴、委派 为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为现场施工员。 ⑵、编制严格的安全施工措施。
⑶、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⑷、乙方施工、维护中出现安全事故等意外,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责任:
(1)、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三通”工作,确保运输道路畅通,并负责清除有碍施工的各种障碍。
(2)、委派 为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按合同、规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4)、协调与处理施工现场与建设方及周边关系。 (5)、提供施工用材料和设备。 七、违约责任
1、签订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支付合同造价3%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的违约金。 八、其他
若因建设方原因减少移树数量,则按比例扣减工程款。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如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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