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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编 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现场临时用电作业 16. 风力六级(含)以上、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立杆和蹬杆作业。 17.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18. 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联锁装置。 19. 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20. 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21. 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接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22. 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23. 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24. 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 25. 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26.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27. 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28. 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29. 工作梯使用安全要求 (1) 工作梯使用前,应检查其牢固性,确认钢梯无开焊,铝合金梯子无变形或伤痕,竹、木、梯无劈裂,竹、木梯为榫连接。 (2) 利用梯子上杆作业时,梯子上部与杆应捆绑牢固。 (3) 不得将梯子置于箱、桶、平板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 (4) 梯上作业人员必须将腿别在梯凳中间,不得探身或站在最上一凳上作业。 (5) 作业时工作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为宜,在光滑及浆冻地面上应有防滑措施。 (6) 双梯下端应设有限制开度的拉链,高度超过4m时,下部应有人扶持。梯上有人作业时不得移动梯子,梯下方不得有人。 30. 喷灯使用安全要求 (1) 喷灯用完后应卸压;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其他零件作业,必须熄灭火焰并待冷却后进行。 (2) 在有带电体的场所使用喷灯时,喷灯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0kV及以下电压不得小于1.5m;10kV以上电压不得小于3m。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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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编 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现场临时用电作业 (3) 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使用喷灯。 (4) 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严禁注入汽油。 (5) 喷灯内油面不得高于容器高度的3/4,加油孔的螺栓应拧紧,喷灯不得有漏油现象。 31.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安全要求 (1) 长期停用或在潮湿环境下使用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摇测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 作业时所有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金属外壳必须保护零线;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护套软线。 (3) 电源开关应采用双极或三级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4)电动工具更换刃具时,必须待旋转停止并切断电源后进行,操作时不得戴线手套,不得用手指直接清除渣物。 32. 脚扣、安全带使用安全要求 (1) 系安全带时,必须先将钩环扣好,再将保险装置锁好后方可探身或后仰作业。 (2) 使用脚扣前应检查有无裂纹、开焊、变形、皮带损伤情况,木杆脚扣齿部有无过度磨损,胶皮脚扣的胶皮有无脱落、离骨及过度磨损情况,小爪是否灵活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3) 安全带必须系在稳固处,严禁拴在横担、戗板、杆梢以及将要撤换的部件上。 (4) 脚扣的规格应与电杆的直径相适应。 (5) 使用安全带前,应检查有无腐朽、脆裂、老化、断股等情况,所有钩环是否牢固,确认安全。可开口钩环必须有防止自动脱钩的保险装置。 二、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线配电。室内总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a.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得低于3m;b.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C.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d.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表明控制线路。 2.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准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取用铁板或优质的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底下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1.3m,不得大于1.5m。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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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编 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现场临时用电作业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杆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端子板连接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 8.箱外壳应做保护接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置在箱体的底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并做防水弯导线来,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三、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 2.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严禁用一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3.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四、使用与维护 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表明用途,所控制设备。 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邻近其他带电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附表1-11中的数值。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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