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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协议2

来源:智榕旅游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陕西得洋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公正、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和自愿的原则,现就半坡文化产业的经营开发项目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概况:

1.1合作用地,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原陕西唐华一印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厂区,宗地净用地约为128亩,宗地四至为东侧为纺西路、西侧为铁路专用线、南侧为国棉三厂、北侧为中纺印仓库。

1.2甲方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用地,将根据规划方案进行改造或新建。

二、合作方式:

2.1双方的合作方式为:甲方提供项目合作用地并提出合作要求,进行施工建设,乙方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作项目的整体运营设计和策划。

2.2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叁拾年的经营权,并有权根据项目产业布局采取租赁、自营、合作经营等方式进行商业运营。

三、合作项目实施步骤:

3.1甲方作为该用地的使用权人,将对一印生产区按照工业遗址进行保护的同时,保留并改造核心区主厂区,对周边原留存建筑物根据规划方案加以改造或新建。将通过合作的方式在一印工业建筑闲置空间的基础上将其发展为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

3.2甲方将委托专业策划设计公司进行合作项目的整体运营设计和策划,在保护工业建设遗址的基础上投资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项目实施建设周期将为两年。

3.3乙方作为专业的文化产业传播、整合公司,遵循市场运作原则,甲方愿与乙方开展深度合作,力争将一印厂区打造为西北重要的文化艺术展览、展示中心。

3.4甲方在规划项目合作整体方案时,将本着高起点、高艺术、多层次的原则,综合考虑文化发展、遗址保护的协调融合、将合作项目建设成为公益性、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

3.5合作项目建成后、作为西北重要的文化艺术展览、展示中心乙方可将此用作成打造包括刘文西、王西京等著名画家以及部分中青年画家在内的工作室、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做作品展馆、画廊、知名艺术家作品拍卖中心及陕西省著名画家的创作、展示、交流基地、全面提升合作项目的知名度和号召力。

3.6项目投入运营后, 甲方将进一步规划建设纺织艺术博物馆、艺术沙龙、艺术影院、文化展示中心,以及酒吧、餐饮等休闲生活配套设施在内的多元化文化空间,并使之成为西部最重要的文化产业聚集地。 四、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任一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义务,任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五、附则:

5.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于2011年 月 日签署于陕西省西安市。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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