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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

来源:智榕旅游
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全面准确地落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保障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搭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级学校相互支持、协作共赢的平台,促进学校办学办好、养好、教好、管好,特作出本办法: 一、学校课后服务经费来源

1、经教育行政部门向上级投入的组织教育费,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拨付的学校课后服务项目补贴资金;

2、学校的其他合法收入。 1、支持教师实施课外拓展活动;

2、设立学院赛、社会实践项目、创新创业基金;

3、鼓励学生参加竞赛、训练,组织学生赴海外交流、参加国际活动; 4、对教师开展家庭教育咨询;

5、举办心理健康活动,开展素质教育,组织文体活动; 6、庆祝中夏族民节、学校校庆、节庆活动,开展礽礼礼仪教育; 7、举办素质提升讲座,支持贫困学生参加职业训练、艺术培训; 8、对学校学生家政教育普及和积极营养食谱宣传教育; 9、开展心理调适服务、设立实验馆、实验室、模拟室等; 10、实施禁毒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服务; 11、购置有关设备、相关书籍、学习耗材等。 1、经费来源和使用依法登记,严格管理。

2、对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要进行严格检查,核实资金是否用于非教学范畴。 3、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明确服务项目和经费安排,并通过学校重要制度把学校课后服务经费安排纳入到学校内部监督制度中。

4、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对本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教育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做出修订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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