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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对应依据标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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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场所的用电安全常见安全隐患 二、易燃易爆场所的用电安全常见安全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常见安全隐患 四、机械安全常见安全隐患 五、消防安全常见安全隐患 六、金属粉尘常见安全隐患 八、机械隐患常见安全隐患 九、电气设施常见安全隐患 十、管理部分常见安全隐患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59 生效版本: C0 序号 1. 用电设备的金属部一、一般场所的用电安全 企业常见安全隐患 整改依据标准 标准原文要求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 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 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电气装置安装分, 未接地或接零: 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3.0.4 2.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采 取串连的方式; 接地线未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 3.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建筑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施工质量验收规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 设计要求。 范》GB 50303-2015 3.1.7 《电气装置安装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接地工程接地装置施线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工及验收规范》 伤处,均应用铜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已有建(构)GB 50169-2016 筑物处,应加装铜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4.2.3 还应采取防腐措施;接地线在穿过新建构筑物处,可绕过基础或在其下方穿过,不应断开或浇筑在混凝土中。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网罩,其 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4208 规定的 IP3X 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 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五防:火水雷雪小动物) 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盒排水措施。配电室 的地面宜高出本层地面 50mm 或设置防水门槛。 4. 《低压配电设配电室的门、窗关闭未 计规范》GB 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500-2011 通风孔未设防止鼠、蛇4.3.7 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 配电室内的电缆沟未《低压配电设采取防水和排水措计规范》GB 施,电缆沟无盖板; 500-2011 4.3.4 配电室堆放杂物; 5. 6. 《 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 杂物。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一 2005 6.1.9 7. 配电线路的老化,破损; 《用电安全导则》 用电产品应该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使用,超过使用 寿命期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4/59 生效版本: C0 GB/T13869-2017 限的应及时报废或更换,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 延长使用寿6 命。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2011 7.1 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免由外部热源产生的热效应带来的损害; 2 应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因水的侵入或因进入固体物带来的损害; 3 应防止外部的机械性损害; 4 在有大量灰尘的场,应避免由于灰尘聚集在布线上对散热带来的影响; 5 应避免由于强烈日光辐射带来的损害; 6 应避免腐蚀或污染物存在的场所对布线系统带来的损害; 7 应避免有植物和(或)霉菌衍生存在的场所对布线系统带来的损害; 8 应避免有动物的情况对布线系统带来的损害。 标称电压超过交流方均根植 25V 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应设置遮栏或外护物。其防护等级不应 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4208 规定的IP××B 级或IP2×级。为更换灯头、插座或熔断器之类部件,或为实现设备的正常功能所需的开孔, 在采取了下列两项措施后除外:1 2 设置防止人、畜意外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措施;在可能触及带电部分的开孔处,设置“禁止触及”的标志。 8. 电线明敷没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沿地面敷设的设备电源线未穿钢管保护)。 9. 安装在生产车间和有人场所的开敞式配电设备未设置遮护物或阻挡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2011 5.1.2 10. 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 1.8m 时,未穿管保护。 导线水平敷设至地面低于 2.5m 时,未穿管保 护; 11. 普通电缆敷设高度不 《低压配电设足,(水平敷设<2.5M, 计规范》GB 垂直敷设<1.8M,)无500-2011 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7.6.8 措施; 12. 照明配电箱(板)内未设 置N 和PE 汇流排;(零排和地排) 13. 配电箱、开关箱及用电产品、电线下方堆放可燃物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2011 7.2.1 当导线垂直敷设时,距离地面低于 1.8m 段的导线,应用导管保护导线与接地导体及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 时,应用绝缘管保护,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应 用钢管保护。 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 水平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2.5m;垂直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 《建筑电气工程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 线)汇施工质量验收规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范》GB 50303-2011 6.1.9.3 《用电安全导则》 一般环境下,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 够的安GB/T13869-2008 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 腐蚀性物品。 6.5 文件编号: 14.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59 生效版本: C0 配电箱体与箱门之间无跨接线; 《施工现场临时金属电气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005 8.1.9 《建筑电气工程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 或非木施工质量验收 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 在配电箱、开规 范 》 关箱箱体内。 GB50303-2015 6.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2005 8.1.9 15. 配电箱内电器件安装在木板和可燃材料上; 16. 机械电器设备、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PE) 连接;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电气装置安装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GB 50169-2016 3.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 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 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7. 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电源线未采用完整的铜芯橡皮套软电缆或护套软 线作电源线; 18. 电焊机接线柱未安防护罩; 19. 电焊机的焊钳和焊把线有破损或绝缘不好; 20. 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一般《用电安全导则》 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应采用完整的铜芯橡皮套软电 缆或护GB/T13869-2008 套软线作电源线;移动时,应防止电源线拉断 或损坏。 6.8 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 人员或《焊接与切割安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全》GB 9448 —1999 11.2.4 焊钳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隔热性能,并且维修正常。焊接与切割安全》如果体漏水或渗水会严重威胁焊工安全时, 禁止使用水冷GB 9448—1999 式焊。 11.5.7.4 11.6.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8.12.1.1 电动工具通用安全警告 警告!阅读所有警告和所有说明。不遵照以下警告和 说明会分:通用要求》GB 导致电击、着火或严重伤害。保存所有警告和 说明书以备查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6/59 生效版本: C0 电动工具; 3883 . 1 一 2008 阅。在所有下列的警告中术语“电动工 具”指市电驱动有线8 . 12.1.1 电动工具或电池驱动无线电动工 具。 a 工作场地的安全 1.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和明亮。混乱和黑暗的场地会引发事故。2.不要在易爆环境.如有易燃液体、气体或粉尘的环境下操作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产生的火花会点燃粉尘或气体.3.让儿童和旁观者离开后操作电动工具.注意力不集中会使操作者失去对工具的控制。b 电气安全 1.电动工具插头必须与插座相配。绝不能以任何方式改装插头。需接地的电动工具不能使用任何转换捅头。 未经改装的插头和相配的插座将减少电击危险。2.避免人体接触接地表面,如管道、散热片和冰箱。如果你身体接地会增加电击危险。3.不得将电动工具暴露在雨中或潮湿环境巾。水进人电动工具将增加电击危险。4.不得滥用电线。绝不能用电线搬运.拉动电动工具或拔出其插头。使电线远离热源、油、锐边或运动部件.受损或缠绕的软线会增加电击危险:5.当在户外使用电动工具时,使用适合户外使用的外接软线。 适合户外使用的软线将减少电嗇危险,6.如果在潮湿环境F 操作电动工具是不可避免的,应使用刺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1D。使用RCD 可减小电击危险。 21. 在潮湿场所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 施工现场临时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 类或由安用电安全技术规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金属外壳II 范》 JGJ46 一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符合本规范第9.6.l 条要2005 9.6.2 求;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置在作业场所外面。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 I 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 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不得在插头(座)内将保GB/T13869-2008 护接地板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6.16 《建筑电气工程对于单相两孔插,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应与相线连, 左孔或下施工质量验收 规 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对于单相三孔插, 面对插座的右范 》 GB 孔应与相线连,左孔应与中性导体(N) 连接。 2 单相三孔、50303-2015 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应接在上孔;插22.1.2 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得与中性导 体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用电安全导则》 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22. 插座无PE 线; 23. 插座的相线与零线的极性接反;(及其它接线错误) 24. 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等电器安装在木板上; 50016-2014 10.2.4 仓库内照明灯具下方《仓库防火安全25. 堆放可燃物品; 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 号 39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 于零点五米。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条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7/59 生效版本: C0 26. 不经过专用插头接线, 《用电安全裸线直接插入插座孔导则》内取电; GB/T13869-2008 6.16 27. 手持照明未使用 36V 《建筑照明设安全电压及以下电源供电 28. 在有腐蚀性气体或蒸 汽的场所,采用开敞式灯具; 计标准》GB 50034-2013 7.1.3 移动使用的用电产品,应采用完整的铜芯橡皮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移动时,应防止电源线拉断 或损坏。 当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采用Ⅲ类灯具时,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其电压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干燥场所交流供电不大于 50V,无纹波直流供电不大于 120V; 2 在潮湿场所不大于 25V,无纹波直流供电不大于60V。 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场所,应采用相应防腐蚀要求的 灯具。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3.3.4.2 29. 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未可靠接地。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7.2.9 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30. 高度低于 2.4m 金属吊架上安装的日光灯,供电回路没有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其灯具的 《建筑电气工程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 无围栏施工质量验收规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5m; 2 金属构架及金属范》 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 栓连接,连接处应GB50303-2015 设置接地标识。 19.1.5 19.1.6 低压配电线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时, 在总电源端、分支线首端或线路末端(农村集中安装电 能表箱、农业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金属外壳没有接地; 31. 配电箱(柜)无二级(三《剩余电流动作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4.5.2 32.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剩余电流动作末端保护 和运1 属于工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2 线路末端未安装剩余保护装置安装生产用的电》GB13955-2005 气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行设备;3 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4 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5 4.5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6 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和住宅等除壁挂式空调 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7 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电气设备;8 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9 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10 其他需要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场所。 33. (1) 单相 220 V 电源《剩余电流动作供电的电气设备,未保护装置安装和a) 单相 22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二极二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8/59 生效版本: C0 优先选用二极二线式运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GB13955-2005 (2) 三相三线式 380 5.3 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 未选用三极三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 三相四线式 380 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 三相设备与单相设备共用的电路未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四线式剩余电 流保护装置。 34.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家用电器等设备未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插座 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 35. 单台电气机械设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未根据其容量大小运行》选用额定剩余动作GB13955-2005 电流 30mA 以上、100mA 及以下、一般5.7.2 型(无延时)的剩 余电流保护装置。 36. 电气线路明敷在爆炸危险性区域;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5.7.1 b) 三相三线式 38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三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c) 三相四线式 38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三相设备与单相设备共用的电路应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四线式剩 余电流保护装置。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家用电器等设备应优先 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一般型(无延时) 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单台电气机械设备,可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 动作电流 30mA 以上、100mA 及以下、一般型(无延时) 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二、易燃易爆场所的用电安全 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 源较《危险场所电气远的位置,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 尘集聚以及防爆安全规范 》 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AQ 3009-2007 6.1.1.1.1 《危险场所电气3009-2007 6.1.1.1.3 10kV 及以下架空线路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 架空线与爆炸37. 10kV 及以下架空线路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 架空线与爆炸性气体环境水平距离大于杆塔高度的 1.5 倍。 38. 爆炸危险区内,安装防爆安全规范》AQ 性气体环境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 倍。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志,应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9/59 生效版本: C0 使用的电气动力、通防爆安全规范》AQ 符合设计的规定。 讯、照明、控制设备、3009-2007 仪器仪表、移动电气设备6.1.2.1.1 (包括电动工具)及其输配电线路等未全部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采取相 应的措施,达到要求; 39. 喷油、调油、晾干等《涂装工程安全场所的电气设施,不设施验收规范》符合整体防爆的要AQ 5201-2007 求,(即电机、电器、8.1 照明、线路、开关、涂装作业安全接头等必须符合防爆规程 涂漆工安全要求,严禁乱接临时电线。(封)闭或半封闭涂漆工艺装置内部为 1 区危险区域,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 3m,垂直距离 1m 以内的空间区域划为 2 区。) 40. 用来加工、贮存、运输各种易燃气、液、粉体的设备金属管、非导电 材料管未接地; 41.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线路未穿金属管保护; 42. 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6514-2008 5.1.3.3 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必须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 即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都必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严禁乱接临时电线 封闭或半封闭涂漆工艺装置内部为 1 区危险区域,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 3m,垂直距离 1m 以内的空间区域划分 2 区。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 6.1.1.4.1 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 地。 选用的低压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必须高于线路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 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导管内。 防爆安全规范》AQ 《危险场所电气3009-2007 6.1.1.1.2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 号 38 条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2006 6.4.3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 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 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 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正在进行喷涂作业的喷漆区不应使用任何便携灯。如喷漆区内无法用固定灯具照明的区域,在使用便携灯 具时应符合 1 区的要求。 可燃易燃物的库房使用碘钨灯; 43. 喷涂作业的喷漆区使用便携灯; 文件编号: 44.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10/59 生效版本: C0 《涂装作业安喷漆室内所有金属制件(送排风管道和输送可燃液体 的管全规程 喷漆室无接地; 道), 应具有可靠的电气 接地。 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2006 7.6.3 45. 《涂装作业安喷漆室或喷漆房的所喷漆室或喷漆房的所有导电部件、排气管、喷漆设备、 被喷涂的有导电部件、排气管、全规程 喷漆室工件、供漆容器 及输漆管路均应可靠接地, 设置专用的静电喷漆设备、被喷涂的工安全技术规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 100 Ω;带电体的带电区对地件、供漆容器及输漆管定》的总泄漏电阻值应小于1x106Ω。 .. 12.路未可靠接地,未设置GB14444-2006 喷漆室内送排风管道专用 的静电接地体; 46. 各类可燃残留物未及时清理,放入带盖的金属 桶内; 47. 防静电接地线利用电源 零线; 在静电危险场所,所防静电接地线不得利用电源零线、不得与防直击雷地 线共用。 GB 12158 --2006 6.《防止静电事故使静电荷尽快地消散 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属于静电导体48. 有属于静电导体的物通用导则》 的物体必须接地。对金属物体应采用金属导体 与大地做导通 体未接地。对金属物GB 12158-2006 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 体未采用金属导体与6.1.2 静电导体与大地问的总泄漏电阻值在通常情况下均不应大于 大地做导通性连接; 1x10。Q。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 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应大于 100 Q, 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区,其接地电阻值也不 应大于 1 000 Q。对于某些特殊情况,有时为了静电导体对地的放电电流,允许人为地将其泄漏电阻 值提高到 l×10。Q~1×10。Q,但最大不得超过 l×10。Q。 局部环境的相对湿度宜增加至 80%以上。增湿可以防止静电危害的发生,但这种方法不得用在气 体爆炸危险场所 0 区。生产工艺设备应采用静电导体或静电亚导体,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对于高带电的物料,宜在接近排放口前的适当位置装设静电缓和器。在某些物料中,可添加适量的防静电添加剂, 以降低其电阻率。 在生产现场使用静电导作的操作工具应接地 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 《防止静电事故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通用导则》GB 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 静电的导通性。 时,未使用导电软管; 12158 --2006 6.3.11 50. 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防止静电事故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宜用 金属或通用导则》 导静电容器, 避免采用静电非导 体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GB 12158 --2006 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 时, 未用金属或导静4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2006 14.2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喷漆室内各类可燃残留物应及时清理,放入带盖的金 属桶内,妥善处理。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6.3.12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11/59 生效版本: C0 电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未跨接并接地; 51. 爆炸危险场所电源系统为TN-C。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 AQ 3009-2007 6.1.1.4.5 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源,如果使用 TN 型电源系 统,应为危险场所中的 TN-S 型(具有单独的中性线N 和保护线 PE),即在危险场所中,中 性线与保护线不应连在一起或合并成一根导线,从 TN-C 到 TN-S 型转换的任 何部位,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与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 注:危险场所内中性线和 PE 保护线间的漏电监视应 给予考虑。 52. 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电气装置安装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引入连接后,应 保持电口与电缆、导线未可工程爆炸和火灾缆引入装置的完整性和弹性密封圈的密封性, 并应将压紧元靠地接地和密封。 危险环境电气装件用工具拧紧,且进线口应保持密封。 多余的进线口其弹性置施工及验收规密封圈和金属垫片、封堵件等应齐全,且安装紧固,密封良范》GB50257-96 好。 第2.1.5 条 GB50257-2014 第4.1.4 条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 53. 建筑耐火等级低于二级,相邻房间有明火或散发火花,与其他房间 相邻.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为地下室或其他地下 建筑; 55. 危化品中间库房门为木门、内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GB50016-2014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 ㎡的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常用化学危险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品贮存通则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GB15603—1995合国家有关规定。 )》5.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265-2000 6.1.2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5.3.2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四十条 《国家机械制造库房门应为钛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 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房应加高铁护栏)。 56. 危化品中间库房内的电气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 (照明灯不防爆;电线未穿管或线管接头不密封;开关不防爆;抽风机电机不防爆;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 管保护。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持证电工进行安装、 检查和维修保养;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和开关等电气设备采用隔爆型;库区的每个 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 第四章 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考评4.3.2.2.2 4.3.2.2.3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12/59 生效版本: C0 电风扇不防爆等) 57. 危化品仓库通排风系统没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 置; 《常用危险化学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品贮存通则》置。 (GB15603-1995) 5.4.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3.6.11 GB50016-2014 3.6.12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7.2 GB17914-2013 8.4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8.7 各项操作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应使用叉车 搬运、装卸压缩和液化的气体钢瓶,热源与火源应远 离作业现场。 危化品中间仓存放58. 甲、乙、丙类液体无托盘和 防流散池; 59.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采取防止水浸渍 的措施。 危化品仓库内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60. 在危化品库房内进行分、改装,开箱、开桶、 验收和质量检查作业;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7.5 GB17914-2013 8.5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 5.11 库房内不应进行分装、改装、开箱、开桶、验收等, 以上活动应在库房外进行 61. 调漆房未、封闭设置,与火灾、爆炸危险区(1 区)的安全距离 未大于 6m。 涂装前处理、喷漆、涂料配制等腐蚀、 有毒、易燃、易爆可能性大的工序, 应与其他生产工序隔开布置。调漆(含 有机溶剂)间应、封闭设置,与火灾、爆炸危险区(1 区) 的安全距离应大于 6m。 文件编号: 62. XXX(深圳)有限公司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 5.12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13/59 生效版本: C0 涂漆车间、烘干车间与其他生产工序未隔离布置,或与相邻生产部门的封隔墙材料不符合《建规》的规定。 涂漆和烘干作业处在封闭的室内,以及室内空间内保持负压,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包括合格泄爆装置); 涂漆车间在利用自然通风的同时,未设置有组织的局部排风,必要时也未采取全面强制通风; 日用量超过 200KG 的调油房、自动喷漆线的供油房、等高度危险区域 (1 区、11 区)未设置安全报警装置并与自动灭火装置连锁。(安装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涂装作业场所采用有机溶剂清洗除油时,与相邻 7 生产部门的封隔墙材料应符合 GBJ16 规定的耐火极限时间要求。 63.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 5.8 当涂装作业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并使封闭喷漆空间内 保持负压,同时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 爆系 统(包括合格泄爆装置),且喷漆工段防火分区占涂装车间面 积不到 20%时,厂房可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确定防火要求(喷漆工段防火分区的灭火设备配 置除外)。 .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 5.15 涂装前处理和涂漆、喷粉作业场所应在利用自然通风 的同时,设置有组织的局部排风,必要时采取全面强 制通风,以防止涂装作业过程中的有害物质产生职业 危害,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65.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 7.3 高度危险区域(1 区、11 区)应设置安全报警装置并与自动灭火装置连锁。 66. 晾干房内使用非防爆灯具(碘钨灯、远红外灯) 烘烤涂层。(住宅区)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7691-2003 94d).GB7691-2011 9.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 6.1.5 住宅室内涂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施工单位选用的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应符合保护居民健康的规 定,并应向客户提供有关安全卫生资料;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烘烤涂层 67. 喷涂车间喷涂、调油与烤炉(烤箱)同处一室; 喷漆区和爆炸危险区域 2 区(见 GB50058)内不应设置有引起明火、 火花的设备和外表超过喷涂涂料自燃点温度的设备。 文件编号: 68. XXX(深圳)有限公司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3-2007)4.4.1.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 室 安 全 技 术 规 定 》(GB14443-2007)4.4.1.2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 GB14443-2006 4.3.2.6 GB14443-2007 4.3.2.6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4.2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附表 A)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3.3.3.2.3 GB17914-2013 4.2.2 《电镀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规程》AQ 3019—2008 6.3.1 《电镀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规程》AQ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14/59 生效版本: C0 烤箱未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 烘干室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 69. 烤箱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需设置安全通风监测装置的烘干室,优先使用可燃气 体浓度报警仪,直接监测爆炸危险浓度;也可使用设 备的故障监测装置,间接地进行监测。每种情况均应与加热系统连锁。 70. 烤箱无通向室外的废气排放管道; 每台烘干室宜单独设置废气排放总管, 不宜兼作燃烧设备排烟管或与其他设备共用排放管道。 71. 普通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 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互为禁忌的危化品不得违规混存 附表A 72. 互为禁忌的危化品违规 混存(如酸、碱混存等) 73. 甲醇、乙醇、丙酮等未专库贮存。 各类商品依据性质和灭火方法的不同,应严格分区、 分类和分库存放 74. 电镀化学品露天存放, 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电镀化学品都应存放在仓库内,不得露天存放。 75. 液态电镀化学品无处理泄漏的物品及工具。 液态电镀化学品应该存放地势低矮处,应有处理泄漏 的物品及工具。 文件编号: 76. XXX(深圳)有限公司 3019—2008 6.3.5.7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15/59 生效版本: C0 腐蚀品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 件 》 GB 17916-1999 7.2 GB 17916-2013 8.2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 件 》 GB 17916-1999 7.3 GB 17916-2013 8.3 《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 》 AQ5205-2008 5.2.8 作业人员应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77. 在毒害品作业中饮食、用手擦嘴、脸、眼睛。 作业中不应饮食,不应用手擦嘴、脸及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使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78. 配制、贮存、涂刷溶剂涂料的地点有烟火,动火时安全距离不足; 配制、贮存、涂刷溶剂涂料的地点严禁烟火,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30 m 范围内进行严格清理。 79. 《油漆与粉刷作在易燃易爆气体环业安全规范》境, 使用电动工具。 AQ5205-2008 6.1.2 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 GB/T 3787 的要求以及下列各项要求; a)操作者认真阅 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 使用的方法。使用时,操作者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b)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 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c)使用电动工具时,保持身体及周围环境干燥; d)拔出插头时,应紧握插头,不应拉拽电线而使电线松脱导致短路, e) 在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不应使用电动工具; 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使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易燃易爆介质 80. 生产监使用压缩空气调和、督局 2004 颁 搅拌易燃易爆介质。 布《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第一条 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81.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GB15603—199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5)》10.1 四、机械安全 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 2m 之内的《生产设备安全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 齿轮、飞轮、卫生设计总则(》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GB 5083-1999) 防护装置。 6.1.6 82. 高度在2m之内外露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装置;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16/59 生效版本: C0 83. 危险性较大的区域未配 置报警装置; 84. 压痕机未设置操作方便的触动式应急控制开关外和脚踏和手动控制的 《生产设备安全生产设备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应配置声、卫生设计总则》(GB 光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 5083-1999) 5.5.2 《切模压痕机劳切膜压痕机除由触动竖急停车装置外,还应设有操作方便动安全技术规程3.4.6 脚踏或手动控制的紧急停车装置。 (QB3694—1999)》紧急停车装置; 压痕机所有外露传动部《85. 件无可靠完好的防护; 切压力机没有双按钮开《机械压力机安86. 关,或双按钮开关不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同步; 4.4.3 87. 压力机未加装防护栅 栏或防护栅栏不符合安全要求; 切膜压痕机所有外露传动部件应有可靠完好的防护。 双手控制装置应满足GB19671 和JB3350 的要求。机械式双手操作装置应满足两个操纵控制器件行程的特定空间要求时才能产生输出信号。 由多人协同配合操作的压力机上必须配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紧急停止按钮。 危险区安全保护栅栏用于在压力机操作时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其设计、制造、使用、调整应满足下列 要求: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a) 应能防止手或其他任何身体部位进入危险区; 4.4.2 b) 保护装置不能与移动部件产生夹紧点; c) 透过保护装置可以看到操作区; d) 应利用紧固件紧固; 88. 剪板机刃口危险处无防护栏、网;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GB6077-85)4.2.1 e) 材料强度应足够。 对剪切机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应设置防护栅栏、防护挡板、防护罩、防护网之类的 遮挡式防护装置。遮挡式防护装置的结构形式可分为:固定式、活动式、可调式和局部式等。 使用脚踏操作装置时,压力机必须配有光电保护装置。 . 磨擦压力机:使用脚踏开关未配光电保护装置; 《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 6.1 90. 运动的物体无防护隔栏《冲压车间安全生冲模中相对运动的零部件(如压料板、弹簧、气缸活塞、废产通则(GB 料切断刀、钩爪等),在压力机上无防护罩(或 不便使用防(自动送料); 8176-1997)》护罩)的情况下,应设防护装置。 6.3.2.1 91. 破碎机送料口无防护《破碎设备安全要反击式和锤式破碎机·存在着飞出物料及回转元件意 外飞求》出的重大危险。进料口应使用幕帘和安装进料溜 槽,周围帘; (GB18452-2001 )采用防护装置·操纵者每班注意观察设备惯性运转件,如:5.5.4 锤头、板锤等的磨损情况。 92. 木工机械裸露的传动装《木工机械安全使裸露的传动装置( 如带和带轮、链和链轮、变速齿轮等) 应设置防护装置;若操作者需伸手进入这一防护区域工作时,置(如带和带轮、链和用要求》链轮、变速齿轮等)未(AQ700-2008)则可使用活动式防护装置,使用活动式防护装置时,防护装4.5.1 置开启应与机器启动联锁。 设置防护装置; 93. 《木工机械安全使木工带锯机不能布置在电气走线的下方。 木工带锯机布置在电气 用要求》走线的下方;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17/59 生效版本: C0 (AQ700-2008)7.2.3 94. 气瓶立放在通道上且防《焊接与切割安倾倒措施不可靠以及与全》 可燃物太近,存在火灾(GB9448-1999)10.5.3 爆炸隐患。 气瓶的储存气瓶必须储存在不会遭受物理损坏或使 气瓶内储存物的温度超过 40℃的地方。气瓶必须储放在远离电梯、楼梯或过道,不会被经过或倾倒的物体碰翻或损坏的指定地点。在储存时,气瓶必须稳固以免翻倒。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 并且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诸如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 6m 以上,或用至少 1.6m 高的不可 燃隔板隔离。 95. 氧气瓶与油脂接触存在《焊接与切割安氧气与可燃物的隔离 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及设备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 炸物相隔离。燃烧和爆炸隐患; 全》 (GB9448-1999)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或氧10.1.2 气设备。 96. 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焊接与切割安氧气的禁止使用严禁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用。氧气严禁用全》 于气动工具、油预热炉、启动内燃机、吹通管路、衣服及工用; (GB9448-1999)件的除尘,为通风而加压或类似的应用。 氧气喷流严禁喷10.1.4 至带油的表面、带油脂的衣服或进入燃油或其他贮罐内。 97. 气焊气割火焰距明火太 《焊接与切割安放有易燃物区域的热作业条件。焊接或切割作业只能 在无(GB9448-1999)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实施。 近,存在火灾、爆炸隐全》6.3 患。 98. 《溶解乙炔气瓶安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乙炔瓶与氧气瓶放在同 一库房内储存,存在火全监察规程》第六灾和爆炸的隐患; 十二条 7.1 99. 起重设备未在有效检测《起重机械安全规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其产权单位应当在使用前向产权所在地的检验机构申请首次检验。实施定期检验的起重机周期性内使用或无使用程登记证;吊钩无防脱钩(TSGQ7015-2008械,其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检 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 《起重机械定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吊具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的保险有效装置 期测验规则B6.2》 求:(1)吊钩、电磁吸盘、 抓斗、横梁等吊具悬挂牢固可靠;(2)吊钩设置防脱钩装置 (司索人员无法靠近吊钩的除外),并且有效; (3)吊钩不应当焊补,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完整。 100. 《压力容器安全技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压力容器(及附件)应在 有效压力容器(及附件)未 检测周期性内使用并拥有检验合格证。 在有效检测周期性内使术监察规程 用或无检验合格证 (1999.06. )》01 101. 1.2 米以上的平台临边《固定式钢梯及平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 1.2m 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台安全要求第 3 得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 无防护措施;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平台》GB 4053.3-2009 4.1.1 102. 使用机床 时(按金属切削机床存在不能《金属切削机床 机床的外形布局应确保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满足安全防护的危险部安全防护通用技术说明书规定的预定使用条件下),不应存在意 外翻倒、跌条件》 落或移动的危险。由于机床的形状原因不 能确保足够稳定分; (GB 15760-性时,应在说明书中规定其固定措施。 2004)》5.2 103. 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没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产设备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图生设计总则(GB 形、符号、文字、颜色等均必须符合 GB23、GB24、安全标志;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18/59 生效版本: C0 5083-1999) 》 7.1 GB6527.2、GB15052 等标准规定。 104. 《中华人民共和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 改造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三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十三条 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宿舍与生产厂房设在105. 同一建筑物; 五、消防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规范》GB 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 等级不应低 于 50016—2018 2 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爆墙与厂房分3.3.5 隔,且应设置的安全出口。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 火极限不低于 2.5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始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06. 住宿与储存、生产、《住宿与生产储经营合用一个场所; 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GA703-2007 4.1 合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 a)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 b)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 c) 厂房和仓库; d) 建筑面积大于 2500²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生产与原料\\成品储《建筑设计防火107. 存设在同一场所,且规范》GB 50016—2018 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无实体墙分隔) 3.3.10 e)地下建筑。 当建筑功能以仓储为主或建筑难以区分主要功能时, 应按本规范有关仓库的规定确定, 但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存储区完全分隔时,作业区和存储区的防火要求可封闭 按本规范有关厂房和仓库的规定确定。其中,当分拣等作业区采用防火墙与存储区完全分隔 且符合下列条件时, 除自动化控制的丙类高架仓库外,储存区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和储存区部分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规范表3.3.2(不含注)的规定增加 3.0 倍。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库内,且不应贴邻。办公室、休息 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 的楼板和仓库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 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建筑设计防火108. (办公室、休息室) 规范》GB 50016—2018 3.3.9 车间、仓库内设置职工《人员密集场所消设有生产车间、仓库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09. 集体宿舍; 防安全管理 》 GA 6-2006 7.1.5 110. 厂房搭建违章建筑,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 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占用防火间距及消防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消防安全管理 》 通道; (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GA 6-2006 7.1.2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19/59 生效版本: C0 职工宿舍内设置炉灶加 《人员密集场所消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不应擅自拉接电气线路、设111. 防安全管理 》 GA 置炉灶。 工饮食或乱拉接电线; 6-2006 8.8.5 仓库货物堆放“五距” 《仓库防火安全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 于一112. 不符合要求; 理规则 》令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 不小于零第 6 号 第 18 条 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丙类固体物品仓库使用《仓库防火安全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 十瓦113. 高温照明灯具; 理规则 》令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 低温照明第 6 号 第 38 条 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灯下堆放货物; 《仓库防火安全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 堆放114. 理规则 》令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第 6 号 第 39 条 米。 库房内违章进行动火作《仓库防火安全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 办理115. 业; 理规则 》令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 严格的安第 6 号 第 47 条 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仓库周边燃放烟花爆《仓库防火安全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16. 竹; 理规则 》 令第 6 号 第 50 条 露天存放物品未分类分《仓库防火安全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 必要117. 堆,及留出防火间距; 理规则》 令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第 6 号 第 16 条 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厂房内设置的安全出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118. 50016-2018 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未均衡布置;(门与门范》GB 3.7.1 距离不应小于 5m。 间距小于 5 米) 厂房为单出口;(甲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条件,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 防火119. 范》GB 50016-2018 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 定,且不100m2/5 人,乙类 3.7.2 应少于两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一 个安全出口:150m2/10 人,丙类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100㎡,且同一时间的250m2/20 人,丁类 生产人数不超过 5 人;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400m2/30 人,地下室 150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10 人;3.丙类厂50m2/15 人) 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250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20 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400 ㎡,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30 人; 5.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大于 50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 厂房安全出口距离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 120. 不符合疏散要求;(乙范》GB 50016-2018 类:单层 75 米、多层3.7.4 50 米、高层 30 米;丙类:单层 80 米、多层60 米、高层 40 米;丁类:单层、多层不限、高层 50 米;)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20/59 生效版本: C0 121. 车间(宿舍)通向天《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台的门上锁; 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 4.4/4.5 122. 《住宿与生产储车间(宿舍)的外窗合用场所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 置时,存经营合用场所或阳台设置防盗网; 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 6.2 123. 洁净厂房安全出口未均匀设置;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 5.2.8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 5.2.9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 5.2.10 安全出入口应分散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应 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加闭门器。安全疏散门不应采用吊门、转门、侧拉门、卷帘门以及电控自动门。 4.4 合用场所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 门,并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 4.5 合用场所使用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顶平台。 124. 洁净厂房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 125. 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未设可供消防人员通往厂房洁净区的门窗; 洁净厂房同层洁净室(区)外墙应设可供消防人员通 往厂房洁净室(区)的门窗,其门窗洞口间距大于 80m 时,应在该段外墙的适当部位设置专用消防口。 专用消防口的宽度不应小于 750mm,高度不应小于1800mm,并应有明显标志。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设置阳台,并从二层开始向上层架设钢梯。 建筑内的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 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 折叠门。除甲、甲、乙类厂房疏散用门 《建筑设计防火126. 未向疏散方向开启; 规范》GB 50016-2018 6.4.11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21/59 生效版本: C0 127. 民用建筑及厂房疏散用门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 128. 仓库用门不符合防火要求; 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 60 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 30 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2. 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 丙、丁、GB 50016-2018 6.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 帘门。 《建筑设计防火3. 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 时,不规范》 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GB 50016-2018 6.4. 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 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 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 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129. 防火门未装闭门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 具有信号反馈6.的功能。 2. 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 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 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3. 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 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 4. 除本规范第 6.4.11 条第 4 款的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5. 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 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 6. 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7. 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门》 GB 12955 的130. 车间(仓库)未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规定。 除建筑高度小于 27m 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0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 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 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 100m2 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车间安全出口、疏散131. 通道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m 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 光疏散指示标10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 正上方;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 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 于 20m;对于袋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22/59 生效版本: C0 形走道,不应大于 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1.0m。 132. 工厂、仓库区内未设置消防车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范》GB 50016-2018于 3000m2 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 1500m 2 的 7.1.3 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133. 消防车道两侧设置有影 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7.1.5 134.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建筑设计防火规净空高度小于 4.0m 范》 GB 50016-2018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 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0m; 7.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 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 宜小于 尽头式消防车道未设135. 置回车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5m; 5.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 8%。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 15m×15m; 供重型消7.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18m×18m。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 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 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 容量不应大于 5m³。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 3.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 乙类厂房专用的 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3.分隔时,可一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范》GB 50058 等标准的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 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136. 丙类液体未存放在厂房的单独房间中;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变配电室设在甲、乙137. 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138. 处 未设置防火门; 人员密集场所设置139. 封闭楼梯间时未设置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8 6.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6.4.1 条的规定外, 尚《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火规范》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 丙类厂GB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50016-2018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23/59 生效版本: C0 6.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 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 启。 140. 通向室外楼梯的门未采用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6.建筑内的电梯井等竖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井应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 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 线等。电梯井6.的井壁除设置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 气孔洞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5.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 通量测定法》GB/T 27903 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141. 电梯层门采用栅栏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建筑内的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 防火门、窗,墙采用可燃材料,不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 合本规范第 6.5.3 条是乙级防火门窗: 6.的规定: 1. 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的部位; 2. 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的部位; 143. 室外疏散楼梯不符合要《建筑设计防火规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求(疏散门为防火门、范》GB 50016-20181. 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 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扶手 1.1 米高、) 6.4.5 于 0.90m。 2. 倾斜角度不应大于 45°。 3. 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142. 高温或明火场所的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应低于 1.00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h。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 2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梯段。 144. 楼梯间设置不符合防火《建筑设计防火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要求;(有障碍物、有范》GB 50016-2018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可燃材料储藏室) 6.4.1 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 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 小于 1.0m。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 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 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 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 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24/59 生效版本: C0 145. 厂房(仓库、宿舍)未《建筑设计防火规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设置消火栓;(大于 300范》GB 50016-2018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 300m²的厂房和仓库; ㎡ 的厂房(仓库)) 8.2.1 146. 室内消火栓未设置固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设置在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使用的消防设施,均应设置标识; 范》 区别于环境的明显标志。 GB 50016-2018 8.1.12 147. 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建筑设计防火规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 下列型、切片、压花部位; 占范》GB 50016-2018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 自动喷水地面积大于 1500 ㎡的 8.3.1 灭火系统: 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1. 不小于 50000 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 不小于 1500 ㎡ 或总建筑于 5000 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面积大于 3000 ㎡ 的筛选部位; 单层、多层制鞋、制衣、2. 占地面积大于 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 的玩具及电子等厂房未设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 房; 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 占地面积大于 1500m²的木器厂房; 4. 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 高层乙、丙类厂房; 6. 建筑面积大于 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148. 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未《建筑消防设施的检验检查内容 定期检查(每 12 个月维护管理》8.2.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应至少检查一次。) GA587-2005 8.2 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 12 个月累计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8.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 表进行校验;每 12 个月累计对每个喷头、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8.2.3 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并用水泵接合器供水。每 12 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水炮检查不少于一次;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 源的连149. 应急照明设施的备用电《建筑设计防火规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源连续供电时间小于 范》GB 50016-20181. 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 1.5h; 30 分钟; 10.1.5 2.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 《消防应急照明灯100000m²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 m²的地下、具通用技术条件》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 1.0h; GA-93 5.2 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 0.5h。 150. 消防用电设备未采用专《建筑设计防火规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门的供电回路; 范》 GB 1.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50016-2018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10.1.1 151. 灭火器设置过高,且影《建筑灭火器配置5.1.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且不响疏散; 设计规范》 得影响安全疏散。 GB 50140-20055.1.2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 5.1 的发光标志。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25/59 生效版本: C0 5.1.3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 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5.1.4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 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1.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152. 一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建筑灭火器配置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 具。 量过多; 设计规范》 6.1.2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 5 具。 GB 50140-20056.1.3 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 100㎡时,应 6.1 配置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 100㎡时,增配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 153. 灭火器箱箱体使用非金 《灭火器箱》GA 灭火器箱箱体应使用厚度符合表 1 规定的薄钢板、铝合金属材料制造; 139-2009 板或不锈钢板等金属材料制造。 5.1.1 1. 灭火器未定期进行检《建筑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 C 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验收及检查 规 查。 范 》 GB50444-2008 5.2.1 155. 灭火剂泄漏后未重新充《建筑灭火器配置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 过或装维护; 验收及检查 规 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范 》 GB50444-2008 5.3.1 156. 甲、乙类液体生产使用《消防安全标志设在下列区域应相应地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 区域、危险化学品仓库置要求》GB “禁止放易燃物”、“禁止带火种”、“禁止燃放鞭炮”、未设置安全标志; 15630-1995 5.12 “当心火灾——易燃物”、“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标志: a. 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等 的入口处或防火区内; b. 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仓库的入口处或防 火区内; c. 具有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等的防火区内。 15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厂房建(构)筑物的防火安全未经消防部门验收 (备案)。 六、金属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国消防法》第十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三条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 向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 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 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 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文件编号: 158.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26/59 生效版本: C0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筑)构物未设置防雷系统,有设置防雷系统但未进行定期检测。 3.0.2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建筑物防雷设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计规范》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 炸、爆轰,会造GB50057-2010 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 区或 20 区爆炸危险第 3.0.2、4.1.1 场所的建筑物。3)具有 1 区或21 区爆炸危险场因电火花而引4.1.2 条 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4.1.1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4.1.2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以下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1)建筑物金属体。 2) 金属装置。 3) 建筑物内系。 4)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159.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工贸行业粉尘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 筑物所的厂房设置在居民防爆专项整治重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 所安全距离点问题和隐患》 区内。 不足。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铝镁粉加工粉2. 5.1.1 铝镁粉加工厂的工、库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距尘防爆安全规程》所未设置在厂离应大于 25 m,距重要的公共建筑距离宜大于50 m GB 17269-2003 房。 160.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单层厂房的,屋《粉尘防爆安5.2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全规程》5.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GB15577-2007)5.3.1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顶未采用轻型结构。 第 5.2 条、 5.3.2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第 5.3 条 泄爆口; 置多层厂房内的,厂《铝镁制品机械5.3.3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房建筑物结构未采用加工粉尘防爆安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框架结构。 全技术规范》 6.2 存在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厂房建筑符合下列要粉尘车间与其他作业AQ4272-2016 第 求: 区域在同一厂房,但6.2 条 a)厂房建筑宜采用单层设计; 未进行防火分隔。 《建筑设计防火b)单层建筑的屋顶应采用轻型结构,多层建筑物应采用爆炸危险区域未靠外规范》 墙布置。 GB50016-2014 第 框架结构,楼层之间隔板的强度能承受粉尘爆炸 产生的冲击; 3.6.1 条 C)厂房建筑物的墙体应设有泄压口,或其他开口作为泄压口,泄爆面积计算应符合 GB/T 15605 的要求。 3.6.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 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建筑设计防火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 类仓库、规范》 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3.4.1 的规定 GB50016-2014 第 3.4.1 条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161. 所的厂房与其他厂房或建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27/59 生效版本: C0 (构)物的防火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28/59 生效版本: C0 文件编号: 162.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29/59 生效版本: C0 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建筑设计同上 尘涉爆生产加工区,建防火规范》 筑物与居民区、教育、GB50016-2014 第 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3.4.1 条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厂房内,不得设置办公室、 休息室、《铝镁制品机械会议室、仓库和危险化学品仓库。 爆炸危险的区域设置加工粉尘防爆 安 办公室、休息室、危全 技 术 规 险化学 范 》品仓库。 AQ4272-2016 第 6.4 条 十七条、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应当设有两个 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 域,其安全出口的门应当向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 开启。 3.7.2 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 163. 厂房内存在金属粉尘1. 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广东省安全生险的厂房未设置两个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制品机械以上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的门未向爆加工企业粉尘防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第侧开启。 疏散通道堆放物品,堆 十七条 放易燃物品。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第 3.7.2 条 165.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粉尘防爆5.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安全规程》 5.4 5.3.1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厂房未设置泄压设(GB15577-2007)5.4.2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施。 第 5.3 条 求的泄爆口; 5.4.3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166. 《广东省安全生第十六条 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应当按照《建泄压(口)的朝向正50016)等规定,在其外墙上设置泄产监督管理局关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对人员密集场所和主于金属制品机械压设施,泄压(口)的朝向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要交通道路。 道路。 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167.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安全生产法》第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二十四条 备相应的粉尘爆炸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 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0/59 生效版本: C0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68. 企业未安排专人负责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 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69. 未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生《安全生产法》第第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 生产工产责任制度、粉尘防爆十、二十二条 作负有下列职责: 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粉尘清扫制度等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程。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 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70. 企业未对涉粉尘爆炸的《安全生产法》第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人员(包括分管负责人、十、二十二条、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 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二十五条 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作人员、设备维护检修《粉尘防爆安全规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 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 程》 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进行防范发生粉尘爆炸(GB15577-2007)第 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事故的专项培训。 4.4 条 4.4 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 炸危险场所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危险岗位的职 工应进行专门的产监管部门组织的防范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专项培训。 171.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企业未对本企业的第 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粉尘爆炸危管理局关于金属制品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险场所进行危险辨识,评估粉尘爆炸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消械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进行危险辨识、评除、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 全的管理规定(试行)》估。 文件编号: 第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1/59 生效版本: C0 未制定并落实消除、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 172. 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法》第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治理。未建立事故隐患四十三条 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 常性检查;对排查治理档案。 《粉尘防爆安全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的,应当未重点检查治理除尘系程》 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 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GB15577-2007)第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在案。 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4.3 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 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4.3 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 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企业每 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173. 企业未建立生产安全事《生产安全事故应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故应急预案 急预案管理办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 用性负责;各应急管理部 2 号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 预案规定的职责。 令第五条、第 第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 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 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 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 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174. 企业未针对粉尘涉爆事《生产安全事故应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 生产经故建立现场处置方案。 急预案管理办法》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管理部 2 号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 和注令第十五条 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 制现场处置方案。 175. 未进行粉尘涉爆事故应《生产安全事故应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急演练。 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本行应急管理部 2 号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令第三十一、三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 知识、三、三十四条 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 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 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 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处置能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2/59 生效版本: C0 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 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 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176. 未按规定使用粉尘涉爆《广东省安全生产第九条 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金属粉尘防爆设备。 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间厂房结构、防 火安全距离、未定期对粉尘设备进行属制品机械加工企安全出口、加工设备、除尘系统安全运 行、积尘清理情况维护检修。 业粉尘防爆安全的等。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 即处理,不能处理的,未建立粉尘设备维护检管理规定(试行)》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 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修管理台帐。 第九条 理。每天应当有专人对加 工设备、除尘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发 现的事故隐患应如实记录在案,并形成闭环管理。 177.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生《广东省安全生产第十条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生产作业的人员应当穿戴劳动产作业的人员未穿戴劳监督管理局关于金防护用品,禁止穿戴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劳 动防护用品。 动防护用品。 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作业人员穿戴化纤类易业粉尘防爆安全的产生静电的劳动防护用管理规定(试行)》品。 第十条 178. 企业未定期对具有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病危险工作场所进行职职业病防治法》第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 状态。 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价。 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 价。检测、评未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 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职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 安全价结果。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安全未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果。 价应当客观、真实。 未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监护档案。 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 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 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179. 未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广东省安全生产第三十一条 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当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监督管理局关于金遵守下列要求: 标志标识、防火标志以属制品机械加工企 (一)保持作业场所安全出口畅通,标志明显, 并符及职业危害告知标识。 业粉尘防爆安全的合紧急疏散和救援要求; 管理规定(试行)》 (二)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 第三十一条 (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防火标志 以及职业危害告知标识; (四)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 (五)作业场所所有设备传动部位运转良好,不 得有粉尘堵塞及袋式除尘器漏粉而强行运转; (六)防雷、静电接地良好;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3/59 生效版本: C0 (七)应当严格控制金属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人 员数量,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滞留。 180. 未控制粉尘爆炸危险场《广东省安全生产第三十条 当金属制品机械加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所的人员数量。 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工位及相关人数超过 30 人(含 30 人)的, 应当符合本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或滞属制品机械加工企规定要求的金属粉尘防爆措施,并同时遵 守下列规定: 留在粉尘爆炸危险场业粉尘防爆安全的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 火规所。 管理规定(试行)》范》(GB 50016)规定进行防火分区分隔,每一作业区作业第三十条 工位及相关人数不超过 30 人。 (二)各作业区的除尘系统管网应当设置。 (三)金属制品机械加工的产尘点捕集的粉尘优 先选用湿式除尘工艺进行除尘。选用干式除尘系统时 应当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工艺,袋式除尘器应当布置在 厂房外部,干式除尘系统应当采用隔爆、泄爆等两种 以上组合的安全控爆措施。 (四)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措施应当符合《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 的规定。 18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0 《广东省安全生产第二十 针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粉尘释放源及粉区、21 区、22 区的电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尘云环境的状况,应当按粉尘爆炸危险区域 20、21、22 区气设备、监测及监控装属制品机械加工企的划分选用粉尘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 电气线路应按防爆置不符合GB 12476.1、业粉尘防爆安全的要求防护(如穿管保护),金属设备、金属管道及除尘器均GB 12476.2、管理规定(试行)》应当可靠接地。 GB50058-2014的防爆类第二十 型和级别的要求。电气设备、监测及监控装置的电气连接不 符合GB50058 的要求。 182. 未在粉碎、研磨、造粒《粉尘防爆安全规6.4.2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程》 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 的工艺设备设置去除(GB15577-2007)第 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6.4.2 条 未及时清理附着在装置上的异物。 18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粉尘防爆安全规6.3.2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系统、金属设备,以及程》 6.3.2.1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金属管道、支架、构件、(GB15577-2007)第 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部件等未采取防静电的6.3.2 条 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措施。 将除尘系统的风管作为6.3.2.2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6.3.2.3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6.3.2.4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6.3.2.5 6.3.2.5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6.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 的相关规定; 6.3.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设计应按 GB50058 的有关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4/59 生效版本: C0 规定执行。 18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电气装置安装工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气设备未进行保护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地。 验收规范》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电气设备未接地保护。 GB50169-2016 第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3.0.4 条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 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 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85. 将除尘系统的风管作为《电气装置安装工4.1.8 严禁利用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程接地装置施工及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为接地验收规范》 钱。 GB50169-2016 第 4.1.8 条 186. 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建筑灭火器配置4.2.1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及消防器材。 设计规 范》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GB50140-2005)4.2.2 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第 4.2 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 类火条 《广东省安全生产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监督管理局关于金 极性溶剂的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 类火灾的抗溶性灭属制品机械加工企火器。 业粉尘防爆安全的4.2.3 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管理规定 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试行)》第十二4.2.4 D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条 4.2.5 E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 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第十二条 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足够适宜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金属制品机械加工收集及 堆放的铝、镁等与氧气、助燃物混合发生剧烈燃烧的 金属粉尘发生自燃和燃烧时,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 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规定采用D 类或冷金属灭火器材、或专用的覆盖剂进行灭火。 187. 一般场所未定期对消防《建筑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 C 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验收及检查规范》查。 查、维护。 GB50444-2008 5.2.1 188. 候车(机、船)室、歌《建筑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 C 的要求每半个月进行一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验收及检查规范》次检查。 密集的公共场所; 2 堆GB50444-2008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5/59 生效版本: C0 场、罐区、石油化工装5.2.2 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未定期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6/59 生效版本: C0 1. 金属管道连接处(如《粉尘防爆安全法兰)无防静电跨接。 规程》 (GB15577-2007)第 6.3.2 条 6.3.2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3.2.1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6.3.2.2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6.3.2.3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6.3.2.4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6.3.2.5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6.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 的相关规定; 6.3.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设计应按 GB50058 的有关规定执行。 190.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粉尘防爆安全规6.4.1 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所,违规使用易发生碰程》 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撞火花的铁质作业工(GB15577-2007)第 具。 6.4.1 条 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 所进行检修时使用 19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同一《广东省安全生产第三十条 当金属制品机械加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作业区作业工位数或相监督管理局关于金业工位及相关人数超过 30 人(含 30 人)的,应当符合本关人数超过 30 人。 属制品机械加工企规定要求的金属粉尘防爆措施,并同时遵守下 列规定: 业粉尘防爆安全的(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管理规定(试行)》(GB 50016)规定进行防火分区分隔,每一作业区作业工第三十条 位及相关人数不超过 30 人。 (二)各作业区的除尘系统管网应当设置。 (三)金属制品机械加工的产尘点捕集的粉尘优先选 用湿式除尘工艺进行除尘。选用干式除尘系统时应当 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工艺,袋式除尘器应当布置在厂房 外部,干式除尘系统应当采用隔爆、泄爆等两种以上 组合的安全控爆措施。 (四)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措施应当符合《铝 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 的规定。 192. 粉尘车间进行动火作业《广东省安全生产第十一条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应当制的未办理动火、临时用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定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当对检修作业中存在的 危险有害电等作业的审批手续, 属制品机械加工企因素及事故风险进行分析,提出事故防范及 应急救援措也未落实相应的安全防业粉尘防爆安全的施,并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火措施。 管理规定(试行)》员审批。检修时应当停止相关生产设 备和除尘系统的运第十一条 行,电气开关应当挂停电检修牌以 防误操作,并清洁被检修设备表面及周围场地所有沉 积粉尘。 涉金属粉尘设备、管道和除尘器需动火检修时,其内 部、外部表面及周围场地需彻底清扫干净,预备足够 的消防灭火器材,同时设有专人监护。检修完毕后, 在保证作业点最高温度恢复到常温后才允许重新开始生产。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7/59 生效版本: C0 193. 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广东省安全生产第二十五条 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干式除尘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监督管理局关于金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一)除尘系统应当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设 置,业粉尘防爆安全的可燃粉尘不得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 质共用管理规定(试行)》一套除尘系统,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联互 通。 第二十五条 (二)除尘器本体应当设置在厂房外人流少、没有易 燃易爆物品一侧。 (三)除尘器箱体应当有防雨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 除尘器、风机、管道等被水淹。 (四)除尘系统的风机应当布置在除尘器出风侧。 (五)干式除尘系统应当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 抑爆等任一种或者多种组合的安全控爆措施。泄压装置的设置应当遵守《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 等规定。 (六)除尘器应当符合《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17919)的要求,除尘器运行工况应连续清灰、卸灰,应使除尘器内不堆积粉尘,并设 置除尘器进出口压差、喷吹压力监测及报警装置和锁 气卸灰装置故障报警装置,保证除尘系统安全可靠运 行。 194.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不同《广东省安全生产同上 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监督管理局关于金联互通。 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 195.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干《广东省安全生产(五)干式除尘系统应当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 抑式除尘系统(包括除尘监督管理局关于金爆等任一种或者多种组合的安全控爆措施。泄压装置的设器、除尘器进风管)、属制品机械加工企置应当遵守《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 等规定。 粉体加工设备、料仓、业粉尘防爆安全的7.3 抑爆 斗式提升机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试行)》7.3.1 宜采用抑爆装置进行保护; 未按规范设置泄爆、隔第二十五条第(五) 7.3.2 如采用监控式抑爆装置.其应符合GB/T181 的爆、惰化、抑爆等控爆款 规定。 措施。 《粉尘防爆安全规7.4 约束爆炸压力 程》 生产和处理能导致爆炸的粉料时,若无抑爆装置, 也无泄(GB15577-2007) 压措施,则所有的工艺设备应足以承受内部爆 炸产生的超第 7 条 压;同时,各工艺设备之间的连接部分(如 管道、法兰等),《粉尘爆炸危险场也应与设备本身有相同的强度;高强度设备与低强度设备所用除尘系统安全之间的连接部分,应安装阻爆 装置。 技术规范》7.5 泄爆 AQ4273-2016 第 9 7.5.1 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条 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 的尺寸宜符合GB/T15605 具有内联管道的工艺设备,通常推荐的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 0.1MPa 的内部超压。 9 防爆装置 9.1 泄爆装置 除尘系统的泄爆面积计算,以及泄爆装置的设计、选 型和安装应符合GB/T 15605 的要求。 9.2 惰化装置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8/59 生效版本: C0 惰化装置的选用符合下列要求: (a) 按照粉尘爆炸特性确定充入除尘器的惰性气体或粉体介质的种类。 (b) 采用惰性气体作为充入介质时,设置除尘器箱体内氧含量连续监测装置报警,当氧浓度高于设定值 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与除尘系统的控制装置保护联 锁。 (c) 采用惰性粉体作为充入介质时,充入粉体的流量及喷吹压力按照除尘器箱体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 50%计算。存在与氧气混合产生爆炸危险的铝粉、镁粉、煤粉等或爆炸特性相同的粉料生产加 工系统连接的除尘器,不应采用粉体作为抑爆介质充入除尘器。 d)向除尘器充入惰性气体或粉体介质的防爆装置带有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功能,出现运行异常及 故障停机状况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与除尘系统的控 制装置保护联锁。 9.3 隔爆装置 隔爆装置的选用符合下列要求: (a) 隔爆装置宜设置在厂房建筑物的外部。 (b) 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除尘器和风管的抗爆强度选用隔爆装置,并确定隔爆装置在主风装部位。 (c) 隔爆装置启动应与除尘系统的控制装置保护联锁。 9.4 抑爆装置 抑爆装置的选用符合下列要求: (a)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除尘器及风管的抗爆强度 选用抑爆装置,并确定抑爆装置在风管和(或)除尘器 的装设部位。 (b)抑爆装置启动应与除尘系统的控制装置保护联锁。 196. 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粉尘防爆安全规7.5 泄爆 的厂房未设置泄压设施程》 7.5.1 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存在爆炸危险的设备的(GB15577-2007)第 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 尺寸宜泄压装置泄压口未通往7.5 条 符合GB/T15605; 室外安全区域。 《粉尘爆炸危险场泄压装置泄压口设在厂所用除尘系统安全7.5.2 具有内联管道的工艺设备,通常推荐的设计指标应能承受至少 0.1MPa 的内部超压。 房内,未采用无火焰泄 技术规范》压装置。 AQ4273-2016 9.1 9.1 泄爆装置 除尘系统的泄爆面积计算,以及泄爆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应符合 GB/T 15605 的要求。 19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除《粉尘爆炸危险场4.5 铝镁粉尘和木制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器应在负压尘器布置在系统的正压所用除尘系统安全状态下工作;其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 若采用正压段。 技术规范》吹送粉尘,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 措施。 AQ4273-2016 第 4.5 条 198. 除尘风管未明设。 除《粉尘爆炸危险场7.1.2 风管应采用钢质金属材料制造,若采用其他材料则尘管道采用截面为圆形所用除尘系统安全应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应选用铝质金属材的非钢质金属管道或采技术规范》料。连接除尘器的进风管应采用圆型横截面 风管,铝镁制用非圆型横截面钢质金AQ4273-2016 第 品机械加工采用湿式除尘工艺,作业工位吸尘罩或吸尘柜属材料。 7.1.2 条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39/59 生效版本: C0 连接湿式除尘器的进风管长度小于 3m 可采用矩型或方型横截面风管。 7.1.3 风管的设计强度符合下列要求: a)布置在厂房建筑物外部的风管,其设计强度不小于除尘器的设计强度;;按照 11.4 的要求设置了泄爆装置的进入厂房建筑物内部的风管,其设计强度大于风管的设计风 压,且不小于与连接的生产加工系统风管的设计强 度。b)与布置在厂房建筑物内部的除尘器连接的风管,其设计强度不小于除尘器的设计强度 c)风管连接段采用金属构件紧固,并采用与风管横截面积相等的过渡连接,风管连接段的设计强度大于风管的设计强度。 199. 产尘点未设置吸尘罩。 《粉尘爆炸危险场6 吸尘罩及吸尘柜 所用除尘系统安全6.1 生产加工系统产生粉尘释放的作业工位应设置吸 尘技术规范》罩或吸尘柜。 AQ4273-2016 第 6 6.2 吸尘罩或吸尘柜应按照GB/T 16758 的要求设计, 吸条 尘口设计风速应符合GB 50019 的要求,吸尘罩或吸尘柜应 无积尘。 6.3 对存在经由吸尘罩或吸尘柜吸入火花危险的风管,宜在风管上安装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和火花熄灭装置。 6.4 吸尘罩或吸尘柜采用钢质金属材料制造,若采用其他材料则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应选用铝质金属材料。 200. 风管中有粉尘沉降 7.1.4 风管的风量及风速应满足风管内不出现粉尘堵塞、风管内壁不出现厚度大于 1mm 积尘的要求。风管风速按下列要求设计:a)铝镁制品抛光、打磨加工的除尘器进风管,其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 50% 计算 ,且不小于20m/s 。c)其他种类加工系统的除尘器进风管,其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 50%计算。 201. 干式除尘系统采用电除《粉尘爆炸危险场4.1 应识别、评估生产加工系统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除 尘、采用重力沉降室除所用除尘系统安全尘器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尘具有粉尘沉降室的重技术规范》a)选用干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力除尘方式除尘。 采AQ4273-2016 第 旋风除尘工艺。 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4.1 条 b)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以及适宜选用湿式除尘器进 为除尘风道。 行除尘的粉尘,选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水 洗湿式除尘器未采用采用或水幕除尘工艺。 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 c) 不应采用电除尘器。 d) 除尘系统不应采用以沉降室为主的重力沉降除尘方式;不应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e)木质家具机械加工采用单机滤袋吸尘器时,应符合AQ 7005 的要求。 202.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粉尘爆炸危险场同上 尘,以及适用选用湿式所用除尘系统安全除尘器进行除尘的粉技术规范》《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 第 7.1.4 条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40/59 生效版本: C0 尘,选用湿式除尘器进AQ4273-2016 第 行除尘时。未采用水洗4.1 条 或水幕除尘工艺。 20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铝镁《粉尘爆炸危险场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所用除尘系统安全的除尘器,除尘器灰斗技术规范》下部未设置锁气卸灰装AQ4273-2016 第 置。 5.1 条 卸灰装置没有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 5.1 干式除尘器 5.1.1 应按照 4.2 的要求选用防爆装置。 5.1.2 生产加工系统选用干式除尘工艺时,若生产加工系统产生大量的粉尘,可在除尘系统中设置经旋风 除尘器进行初级除尘,再经袋式外滤除尘器二次除尘 的工艺。 5.1.3 除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连接,应按照防静电措施要求进行 导电跨接。 5.1.4 袋式外滤除尘器要求如下: a)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的滤料制作,滤袋抗静电特性应符合GB/T 17919 的要求,与滤袋相连接的金属材质构件(如滤袋框架、花板、短管等) 应按照GB 12158 的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b)除尘器应设置进、出风口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除尘器安装或滤袋更换在不超过 8h 的使用期内应记录除尘器的进、出口风压的监测数值,当进、出口风压力变化大于允许值的 20%时,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c)除尘器的进风口宜设置隔爆阀及温度监测报警装置,当温度大于 70℃时隔爆阀应关闭,温度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d)除尘器灰斗内壁应光滑, 矩形灰斗壁面之间的夹角做圆弧化处理,灰斗落料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 65°。 5.1.5 除尘器按下列要求选择和设置清灰装置: a)用于纤维或飞絮除尘的滤网应采用负压吸尘清灰 方式。b)袋式外滤除尘器的滤袋采用脉冲喷吹清灰 方式。c) 袋式外滤除尘器的清灰参数(气流、气压、清灰周期、 清灰时间间隔等)应按滤袋积尘残留厚度不大于 1mm 设定。d)袋式外滤除尘器设置清灰压力监测报警装置,当清灰压力低于设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e)袋式外滤除尘器清灰装置的清灰气源应采用经净化后的除水、脱油的气体,于导电性粉尘宜采用氮气、二氧化碳气体或其他惰性气体作为清灰气 源。 5.1.6 除尘器按下列要求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a)除尘器灰斗下部应设锁气卸灰装置,卸灰工作周期的设计应使灰斗内无粉尘堆积。b)设置卸灰装置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出现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状况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04. 布袋除尘器未采用阻燃《粉尘爆炸危险场5.1.4袋式外滤除尘器要求如下: a)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41/59 生效版本: C0 燃及防静电的滤料制作,滤袋抗静电特性应符合GB/T 17919 的要求,与滤袋相连接的金属材质构件(如滤袋框架、花板、短管等) 应按照GB 12158 的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b)除尘器应设置进、出风口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除尘器安装或滤袋更换在不超过 8h 的使用期内应记录除尘器的进、出口风压的监测数值,当进、出口风压力变化大于允许值的 20%时,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c)除尘器的进风口宜设置隔爆阀及温度监测报警装置,当温度大于 70℃时隔爆阀应关闭,温度监测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d)除尘器灰斗内壁应光滑, 矩形灰斗壁面之间的夹角做圆弧化处理,灰斗落料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 65°。 205. 袋式外滤除尘器未设置《粉尘爆炸危险场同上 进、出风口风压差监测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报警装置。 技术规范》除尘器安装或滤袋更换AQ4273-2016 第 在不超过 8h 的使用期5.1.4 条 内未记录除尘器的进、出口风压的监测数值。当进、出口风压力变化大于允许值的 20%时, 监测装置未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06. 铝镁等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爆炸危险场5.2 湿式除尘器 采用湿法加工、湿法除所用除尘系统安全5.2.1 除尘器与进、出风管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尘的,未连续供水。 水技术规范》连接,应按照防静电措施要求进行导电跨接。 箱(槽、池)、过滤池AQ4273-2016 第 5.2.2 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进入除尘器(槽)、沉淀池(槽) 等5.2 条 粉尘的要求。应设置水量、水压监测报警装置, 当水量、通风不良。 水压低于设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池(箱)内存在沉积泥浆。 5.2.3 湿式除尘循环用水储水池(箱) 、水质过滤池(箱)及水质过滤装置不应密闭,应有 通风气流。 5.2.4 湿式除尘循环用水应进行粉尘、油污及杂质过滤,除尘器及循环用水管道内应无积尘。 5.2.5 湿式除尘循环用水储水池(箱)的盛水量应满足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质应清洁,池(箱)内不 应存在沉积泥浆。 5.2.6 除尘器循环用水储水池(箱) 、水质过滤池(箱)及水质过滤装置内不应结冰。 5.2.7 设置在室外地面上的循环用水储水池及水质过滤池(箱)的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 5.2.8 每班清理水质过滤池(箱)的泥浆,应将泥浆及废水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207. 除尘器未设置水压、水《粉尘爆炸危险场5.2.2 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进入除尘量、风速、风压等监测 所用除尘系统安全器粉尘的要求。应设置水量、水压监测报警装置,当水量、装置。 技术规范》 水压低于设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AQ4273-2016 第 和不产生静电的布袋。 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 第 5.1.4 条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42/59 生效版本: C0 5.2.2 条 208. 未对干式除尘系统灰斗 的温度、粉尘浓度进行检测。 209. 《粉尘爆炸危险场企业未制定措施保证除所用除尘系统安全尘系统安全可靠运转, 技术规范》收尘设备与产尘设备启AQ4273-2016 第 动和停止无先后顺序。 4.8 条 4.8 除尘系统应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控制装置: a) 启动与停机。除尘系统应先于生产加工系统启动, 生产加工系统停机时除尘系统应至少延时 10min 停机。 b) 保护联锁。除尘系统应设置保护联锁装置,当监测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及隔爆、抑爆装置启动 时,保护联锁装置应同时启动控制保护。 210. 未规范清理粉尘爆炸危《粉尘爆炸危险场险场所建构筑物、生产所用除尘系统安全加工设备积聚尘灰的部技术规范》位、除尘风管内部、除AQ4273-2016 第 尘器箱体内部、干式除12.1 条 尘器滤袋、湿式除尘循环用水储水池(箱)、电气设备、监测及监控装置的粉尘,存在严重积尘、粉尘泥浆堆积现象。 12.1 应清理除尘系统残留的粉尘及泥浆,清理周期及部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至少每班清理的部位: ——吸尘罩或吸尘柜。 ——干式除尘器卸灰收集粉尘的容器(桶)。 ——湿式除尘器的水质过滤池(箱) 、水质过滤装置及除尘器箱体外部的滤网。 ——纤维或飞絮除尘器的滤网、滤尘室。 ——粉尘压实收集装置 ——木质粉尘单机滤袋吸尘器的滤袋及吸尘风机。 b)至少每周清理的部位: ——干式除尘器的滤袋、灰斗、锁气卸灰装置、输灰 装置、粉尘收集仓或筒仓; ——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监测报警装置和控制装置。 ——湿式除尘器的循环用水储水(箱)。 c)至少每月清理的部位: ——主风管和支风管。 ——风机。 ——防爆装置。 ——干式除尘器的箱体内部,清灰装置。 ——湿式除尘器的循环用水储水(箱)。 211. 设备出现漏尘现象。 《粉尘爆炸危险场13.1 应确保除尘系统符合防爆安全要求,除尘系统至 少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 技术规范》除尘系统维护检修 AQ4273-2016 13.1 作业前,应清除作业区、除尘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 粉尘,明火作业应按照 GB 15577 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13.2 袋式除尘器维护检修时,应针对滤袋清灰、残留 粉尘的状况更新、更换滤袋。 13.3 应确保除尘系统配有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 和防爆装置,干式除尘器的清灰、锁气卸灰和输灰装 置,湿式除尘器的水洗、水幕供水装置,以及除尘系 统设置在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等处于正常和安全运行的工作状态,在除尘系统 安装、改造时进行验收检测,在使用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监测报警装置至少每半年 进行一次校验。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43/59 生效版本: C0 13.4 应建立除尘系统维护检修和检测、校验档案。 212. 回收的铝镁等金属粉尘《铝镁制品机械加12.3 清扫、收集的粉尘应防止与铁锈、水或其他化学物质未储存在干燥、通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接触或受潮发生化学反应产生自燃,应装入经防 锈蚀表面风良好、远离人群的场术规范》 处理的非铝制金属材料或防静电材料制成的容易(桶)内,所。 AQ4272-2016 第 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区域,收集的 粉尘应做无害化处理。 未对回收的铝镁等金属12.3 条 粉尘采取防水防雨措施。 未配备干砂、专用干粉等灭火器材 213. 采用压缩空气清扫粉《粉尘爆炸危险场12.2 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尘。 所用除尘系统安全花的清扫工具。 技术规范》第三十五条 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应当定期对粉尘生产AQ4273-2016 第 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清扫。清扫粉尘应当采取措施 防止粉尘12.2 条 二次扬起,优先采取负压方式清扫,严禁使 用压缩空气吹《广东省安全生产扫。 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五条 214. 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粉尘防爆安全规12.2 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的场所使用铁质和塑料程》 花的清扫工具。 等不符合要求的清扫工(GB15577-2007)第 具。 12.2 条 未建立粉尘清扫档案制《广东省安全生产第六条 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的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度。未建立粉尘清扫记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应当有专人负责金属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管理工 录档案资料。 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作,并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业粉尘防爆安全的(一)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施设备保障制度; (试行)》第六条 (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包括粉尘爆 炸危险场所金属制品机械加工工艺、加工设备及除尘 系统存在点火源和火花的危险辩识及对策措施、安全 操作要领、岗位安全检查要点、严禁事项、应急处置 措施等; (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四)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五)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金属制品加工设备及除尘系 统的每班清扫清理制度,其中除尘系统的清理应有专 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六)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金属制品加工设备、除尘系 统运行及检维修管理制度; (七)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215. 七、木粉尘 2.2.2 制定完善粉尘清扫制度, 明确清扫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清扫人员的职责等内容,交过程中做到“上不清,下不 接”。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 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安监总厅管四〔2015〕84 号)2.2.2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44/59 生效版本: C0 216.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工贸行业重大20 区未使用防爆电生产安全事故隐气设备设施。 患判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7】129 号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器设备设施。 21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工贸行业重大生5 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产安全事故隐患判5.1 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定标准》安监总管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 间距应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四【2017】129 号 符合 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建筑设计防火规GBJ16 的相关规定。 足。 范》(GB 5.2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50016-2014) 《粉尘防爆安全规5.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程》(GB 5.3.1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15577-2007) 5.3.2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5.3.3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5.4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 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5.5 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218.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工贸行业重大生4.6 铝镁粉尘不应与铁质粉尘,以及其他种类的可燃性粉尘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合用同一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不应与带有燃气体、高温气体、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定标准》安监总管烟尘等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四【2017】129 号 统互联互通。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AQ 4273—2016 第 4.6 条 219.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工贸行业重大生4.2 干式除尘系统应按照可燃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用泄爆、隔爆、惰化、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以下 一种或多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定标准》安监总管种防爆装置: 施。 四【2017】129 号 a) 泄爆装置。在爆炸压力尚未达到除尘器和风管的抗 爆《粉尘爆炸危险场强度之前,采用泄爆装置排出爆炸产物,使除尘器 及风所用除尘系统安全管不致被破坏。 技术规范》 b) 惰化装置。向除尘器充入惰性气体或粉体,使可燃 性AQ 4273—2016 第 粉尘失去爆炸性。 4.2 条 c) 隔爆装置。在风管上设置隔爆装置,将火焰及爆炸 波阻断在一定的范围内。 d) 抑爆装置。在风管和(或)除尘器上设置抑爆装置, 爆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45/59 生效版本: C0 炸发生瞬间,向风管和(或)除尘器内充入用于扑灭火焰的物理、化学灭火介质,抑制爆炸发展或传播。存在有毒性、腐蚀性粉尘,以及燃料粉尘的除尘器及风管不应采用泄爆装置进行泄压,应选用向除尘器及风管充入用于扑灭火焰的灭火气体或粉体介质的抑爆装置。 220.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工贸行业重大生铝镁粉尘和木制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产安全事故隐患判下工作;其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系统若采 用正压吹送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定标准》安监总管粉尘,则应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四【2017】129 号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AQ 4273—2016 第 4.5 条 221. 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工贸行业重大生4.4 干式除尘器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沉降室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产安全事故隐患判或干式巷道式一般采用钢质结构或砖混结构。依靠粉尘颗粒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定标准》安监总管自重在沉降室或干式巷道式构筑物内 沉降除尘,属于重力风道。 四【2017】129 号 除尘方式。构筑物内属于典型的20 区,粉尘集聚、浓度高、《粉尘爆炸危险场清灰困难,因此不应采用。 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AQ 4273—2016 第 4.4 条 222.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工贸行业重大生4.6 应在粉碎系统前安装除去物料中的金属杂质及其他杂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产安全事故隐患判物的装置。 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定标准》安监总管5.1.6 原煤仓前的的皮带机上应设置原煤除铁设施和金属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四【2017】129 号 探测器。 的装置。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9081-2008) 第 4.6 条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GB 163-2008) 第 5.1.6 条 23.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工贸行业重大生6.2.1.2 气力输送系统不应与易产生火花的机电设备(如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产安全事故隐患判轮机等),或可产生易燃气体的机械设备(如 喷涂装置等)相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定标准》安监总管连接。与板材砂光机相连接时, 板材砂光机应安装火花探置。 四【2017】129 号 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 224.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工贸行业重大生5.1.6 除尘器按下列要求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产安全事故隐患判a)除尘器灰斗下部应设锁气卸灰装置,卸灰工作周 期的设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定标准》安监总管计应使灰斗内无粉尘堆积。 置。 四【2017】129 号 b)设置卸灰装置运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的监控装置, 出现运《粉尘爆炸危险场行异常及故障停机状况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所用除尘系统安全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技术规范》 AQ 4273—2016 第 5.1.6 条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46/59 生效版本: C0 225. 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 八、机械隐患 《安全生产法》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十 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 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 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 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 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第十二条加工、 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 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 培训教育。 226. 《机械制造企业地坑、壕、池等区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设置盖板或护栏。 规范》(AQ/T 7009— 2013)4.3.3.5.1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 2013)4.3.3.2.3、4.3.3.2.4 4.3.3.5.1 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227. 路面积水、积油。 4.3.3.2.3 路面应平坦,无积油、无积水、无绊脚物。 4.3.3.2.4 排水管网畅通。 228. 未根据工艺要求操作口前安全门有行程开关等 设施实现电气连锁。 229. 注塑机械工作台后保 护罩松动。 230. 注塑机械传动外露部《机械安全 防护6.4.1 运动传递部件对运动传递部件,如皮带轮、皮带、齿位未设置防护罩。 装置 固定式和活轮、导轨、齿杆、传动轴产生的危险的防护, 应采用固定动式防护装置设计式防护装置(见图 1)或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 与制造一般要求》a 光电防护帘;b 联锁防护装置;c 电气柜;d 仅允许部分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47/59 生效版本: C0 (GB/T 8196-2003)第 6.4.1 条 231. 注塑机械油箱及管路 漏 油。 232. 压力加工机械自动取 料 装置、机械手的活动区域无护栏。 进入的内部栅栏;e 压敏垫;f 双手操纵装置; g 复位致动器;h 距离防护装置。 233. 压力加工机械模具各《机械安全 防护7.2 保留紧固件防护装置紧固件应尽可能保留在与之连装置 固定式和活接的防护装置上,以减少丢失的可能及保证其不 被代替。紧固件不齐全。 动式防护装置设计7.3 抗振 与制造一般要求 》防护装置的紧固件尽可能采用锁紧螺母、螺簧垫圈 等,以(GB/T 保持其与防护装置的可靠连接。 8196-2003)第 7.2、7.3 条 234. 压力加工机械未配置《机械安全 防护6.4.1 运动传递部件对运动传递部件,如皮带轮、皮带、齿安全模具、安全保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轮、导轨、齿杆、传动轴产生的危险的防护, 应采用固定栅栏、双手或多人控动式防护装置设计式防护装置(见图 1)或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 与制造一般要求 》a 光电防护帘;b 联锁防护装置;c 电气柜;d 仅允许部分制以及光电保护等安(GB/T 进入的内部栅栏;e 压敏垫;f 双手操纵装置; g 复位致全保护装 8196-2003)第 动器;h 距离防护装置。 置。 6.4.1 条 235. 压力加工机械急停按《机械安全急停设4.1.1 急停功能在任何时间都应是可用和可操作的, 在机计原则》 械的各种运行模式中,该功能应优先于所有其他 功能并且钮失灵。 GB/T 167-2008 不应削弱为解脱陷入危险人员而设计的任何便利性。直到急停功能手动复位以前,任何启动指 令(预定的、非预定的第 4.1.1、 或意外的)对由于急停作用而 停止的那些操作应是无效的。 4.4.5 条 当急停装置可能被分置时(例如,便携式悬挂操 纵板)或机械可能部分被分离时,应注意避免运行的 和不运行的控制装置之间的混淆 4.4.5 急停装置的操纵机构应为红色,如果在操纵机构的后面有背景,则背景的颜色应为黄色 236. 脚踏开关无防护罩。 《机械制造企业安3.2.2.5 外露在工作台外部的脚踏开关、脚踏杆均应设置合全生产标准化规理、可靠的防护罩。 范》(AQ/T 7009— 2013)第 3.2.2.5 条 237. 压力加工机械制动器《机械制造企业安4.4.2.2.2 制动器性能可靠,且与离合器联锁,并能确保制全生产标准化规动器和离合器动作协调、准确 失灵。 范》(AQ/T 7009- 2013)第 4.4.2.2.2 条 238. 压力加工机械检修或 更换部件未停电并挂牌锁机。 文件编号: 保 XXX(深圳)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48/59 生效版本: C0 239. 机床转动部位和部件 护设施缺失。 240. 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机械制造企业安2.4.2.1.2 各种防止夹具、卡具和刀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应脱落的装置缺失。 全生产标准化规完好、有效。 范》(AQ/T 7009- 2013)第 2.4.2.1.2 条 241. 金属切削机床限位《机械制造企业安3.4.2.1.3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全生产标准化规联锁装置、 紧急制动装置、光 报 警 装 置、自 动 保 护 器、连锁保护缺失。 范》(AQ/T 7009— 装 置应 完 好、可 靠;操 作 手 柄、显 示 屏 和 指 示2013)第 仪表 应 灵 敏、准确;附属装置应齐全。 3.4.2.1.3 条 242. 金属切削机床检修时 未 停机断电,挂牌锁机。 243. 焊机外壳未连接接地《电气装置安装工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程接地装置施工及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线接地。 验收规范》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GB50169-2016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3.0.4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焊接与切割安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 属全》 (GB9448-1999)第 框架和底座。 11.3 条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拼 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11.3 接 地 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 装置必须连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 检查。 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 置。 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 接与大地密切连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属支架等)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11.4 焊接回路 244. 焊机利用建筑物和金《焊接与切割安属构件、轨道或气体全》 11.4.1 构成焊接回路的焊接电缆必须适合于焊接的实管道做焊接回路。 (GB9448-1999)第 际操作条件, 11.4 条 11.4.2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外皮必须完整、绝缘良好 (绝缘电阻大于 1 MΩ)。用于高频、高压振荡器设备的电缆,必须具有相应的绝缘性能。 11.4.3 焊机的电缆应使用整根导线,尽量不带连接接 头。需要接长导线时,接头处要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 11.4.4 构成焊接回路的电缆禁止搭在气瓶等易燃 品上,禁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49/59 生效版本: C0 止与油脂等易燃物质接触。在经过通道、马路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使用保护套)。 11.4.5 能导电的物体(如:管道、轨道、金属支架、暖气设备 等)不得用做焊接回路的永久部分。但在建 造、延长或维修时可以考虑作为临时使用,其前提是必须经检查确认所有接头处的电气连接良好,任何部位不会出现火花或过热。此外,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锁链、钢丝绳、起重机、卷扬机或升降机不得用来传输焊接电流。 245. 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机械制造企业安4.2.41.4 当采用焊接电缆供电时,一次线的接线长度应不 度超过 3 米。二次线全生产标准化规超过 3m,电源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且不允许跨越通道。范》(AQ/T 7009- 长度 2013) 第 大于 30 米。 4.2.41.4 条 246. 砂轮机的开口方向未《磨削机械安全5.11 砂轮机一般应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不得安装在正对着附规程》 朝墙,或正对着人行通道。 近设备、操作人员或经常有人过往的地方。 如果因条件不能GB4674-2009 第 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则应在砂轮机正面装设不低于 1.8m 5.11 条 高度的防护挡板。 247. 砂轮机防护罩的强度和遮盖面不足。 《机械制造企业4.2.11.2 安全生产标准化砂轮机防护罩的强度、开口角度及与砂轮之间的间隙 应符合规范》(AQ/T GB 4674 的相关规定。 7009— 2013) 第 4.2.11.3 4.2.11.2 、 4.2.11.3 条 248. 砂轮机托架安装不牢固,挡屑板不可调。 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与砂轮圆周表面的间隙应小于或等于 6mm。 4.2.11.5 《机械制造企业托架应有足够的面积和强度,并安装牢固,托架应根 据砂轮安全生产标准化磨损及时调整,其与砂轮的间隙应小于或等于3mm。 规范》(AQ/T 7009- 2013) 第 4.2.11.5 条 模切压痕机缺失四套 安全装置:托手式保 249. 护装置、压杆式保护《模切压痕机装置、手柄制动紧急规范操作规停车开关、脚踏式紧程》(QB3694-199急自停保 9) 第 3.4.6、护装置。 3.5.2 条 250. 模切压痕机未设置灯 光指示或报警装置,监护 合模检修人员。 模切压痕机调整模具251. 时未断电和挂牌锁 3.4.6 模切压痕机除有触动式紧急停车装置外,还应设有操作方便的脚踏或手动控制的紧急停车装置。 3.5.2 所有模切压痕机压架上应设置托手式保护装置或压杆式保护装置 《冲压车间安全冲模安装调整、设备检修,以及需要停机排除各种故 障时,应生产通则》 使用安全栓,并在设备启动开关旁挂示警告 牌,警告牌的色调、(GB8176-2012)第 文件编号: 机。 XXX(深圳)有限公司 8.11 条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50/59 生效版本: C0 字体应醒目易见,必要时应有人 监护开关。9.2.3 在对机器进行擦洗、注油、检查和修理过程中,发现可能导致人身事故的危险时,工厂 应迫令停机进行检查并排除故障。若检修应在机器运 转时进行,应对危险场所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停止 运转的机器,应锁闭启动装置,并挂上“禁止启动”字样的标牌。 木工机械限位及联锁252. 装 置不可靠。 253. 木工机械安全防护装工机床安全通则》 5.3.7.2 机械进给的机床上的安全措施 置失效,平刨床无护(GB12557-2010) 道具和进给辊、输送链、移动工具台等进给机构必须 被安全保罩式或护板式安全装第 5.3.7.2条 护。安全防护装置可以是下列的一种或几种 组合:固定式防置。带锯的固定式防护装置、活动式防护装置、可调式防 护装置或自调试防护装护罩、活动式防护罩、置、其他安全装置(电子图像 系统、触发装置、压敏系统等)、可调式防护罩。跑车全封闭的防护或栅 栏式防护装置。 带锯机的有效护栏在使用全封闭的或栅栏式的防护装置时,如操作 者必须等。 进入封闭罩或栅栏中去,必须规定附加的安全 措施,例如带连锁装置的封闭罩或上述的适合的封闭装置。 2. 木工机械旋转部分包 括操作人员可接触到 的非工作齿、刃部位, 均未 设防护装置。 255. 木工机械无吸尘和防噪音设施。 《木工机床安全 通则》 (GB12557-2010) 第 5.4.2、 5.4.3 条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1/59 生效版本: C0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2/59 生效版本: C0

256. 《带式输送机 安 全规范》 (GB14784-2013)第 4.5 条 257. 皮带机人员操作岗位 和每隔 20m 左右未设置相应的红色急停开关。 皮带运输机安全保险258. 装 置缺失。 《带式输送机 安 全规范》 (GB14784-2013)第4.1.11 条 皮带输送机机械传动部 位防护装置缺失。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3/59 生效版本: C0 输送带金属架未接地 259. (零)保护。 260. 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 无明显标志,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261. 防护栏及钢平台未采用焊接连接。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4.5.1 条 262. 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所有敞开边缘未设置带踢脚 板的防护栏杆。 263. 防护栏杆所有构件及其连接部分表面存在锐边、尖角、毛刺或其他可能对人员造成《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4.1.2 条 4.5.1 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应采用焊接连接,焊接要求应符合GB50205 的规定。当不便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保证设计的结构强度。安装后的防护栏杆及钢平台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4.1.2 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4.4.2 条 4.4.2 制造安装工艺应确保梯子及其所有构件的表面光滑、无锐边、尖角、毛刺或其他可能对梯子使用者 造成伤害或妨碍其通过的外部缺陷。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9 生效版本: C0 伤害或妨碍其通过的外部缺陷。 2. 平台钢梁存在歪斜、《固定式钢梯及平4.5.4 安装后的平台钢梁应平直,铺板应平整,不应 台安全要 有歪斜、翘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翘 求》第 4.5.4 条 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265. 扶手高度、立柱间距、《固定式钢梯及平5.2 栏杆高度 横杆间距、走台或平台安全要求》第 5.2.1 当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距基准面高度小于 2m时,5.2、5.3、5.4、5.5、 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 900mm。 台净空高度等尺寸不5.6 条 5.2.2 当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 2m 并小于 20m 的平符合标准规定。 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mm。 5.2.3 在距基准面高度不小于 20m 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 1200mm。 5.3 扶手 5.3.1 扶手的设计应允许手能连续滑动。扶手末端应以曲折端结束,可转向支撑墙,或转向中间栏杆,或 转向立柱,或布置成避免扶手末端突出结构。 5.3.2 扶手宜采用钢管,外径应不小于 30mm,不大于50mm。采用非圆形截面扶手,截面外接圆直径应不大于57mm,圆角半径不小于 3mm。 5.3.3 扶手后应有不小于75mm 的净空间,以便于手握。 5.4 中间栏杆 5.4.1 在扶手和踢脚板之间,应至少设置一道中间栏杆。 5.4.2 中间栏杆宜采用不小 25mm× 4mm 扁钢或直径 16mm 的圆钢。中间栏杆与上、下方构件的空隙间距不大于500mm。 5.6.6 梯子扶手中心线应与梯子的倾角线平行。梯子封闭边扶手的高度由踏板突缘上表面扶手的上表面垂直测量应不小于 860mm,不大于 960mm 5.6.7 斜梯敞开边的扶手高度应不低于GB4053.3 中规定的栏杆高度。 5.5 立柱 5.5.1 防护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确保与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结构牢固连接,立柱间距应不大于 1000mm。 5.5.2 立柱不应在踢脚板上安装, 除非踢脚板为承载的构件。 5.5.3 立柱因采用不小于 50mm×50mm×4mm 角钢或外径 30mm~50mm 钢管。 九、电气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全生产法》 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 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66. 企业未建立与其实际相符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页数 55/59 生效版本: C0 267. 配电房的门非向外开启。 4.3.2 配电室长度超过 7m 时,应设 2 个出口, 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布置时,楼上 配电室的出口应至少设(GB500-2011) 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 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268. 配电房内电缆线未放置《低压配电设计规7.6.1 电缆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电缆沟内。 范》 1. 应使用电缆不易受到机械、震动、化学、地下电 流、配电房内电缆沟未加设(GB500-2011) 水锈蚀、热影响、蜂蚁和鼠害等损伤; 盖板。 2. 应便于维护; 3. 应避开场地规划中的施工用地或建设用地; 4. 应使电缆路径较短。 7.6.4 电缆不应再易燃、易爆及可燃的气体管道或液体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受条件需要在这类隧道或沟道内敷设电缆时,应采取防爆、防火的 措施。 7.6.5 电力电缆不宜在有热力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需要敷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7.6.6 支承电缆的构架,采用钢制材料时,应采取热镀锌或其他防腐措施;在有较严重腐蚀的环境中, 应采取向适应的防腐措施。 7.6.30 电缆沟盖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或钢盖板。钢筋混凝土盖板的重量不一超过 50kg,钢盖板的重量不宜超过 30kg。 269. 配电柜前后未放置绝缘 垫。 配电柜前后放置绝缘垫 未大于配电柜长度。 270. 配电房长度超过 7m 《低压配电设计规是, 未设置两个出口。 范》 (GB500-2011) 《用电安全导则》(GB/ Tl3869—2008) 271. 配电房内未配备绝缘 《电力安全工作规垫、绝缘棒、绝缘手套、程》2.2.4 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72. 配电箱门未张贴有“当 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 273. 箱(柜)内接线不整齐, 配电箱技术要求 回路编号不齐全,标识2-3 不正确,线束无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2011) 4.3.2 配电室长度超过 7m 时,应设 2 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布置时,楼上配 电室的出口应至少设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 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连接柜、箱、盘面板上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 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 1.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 或涮锡(包括二次回路),不松散、断股; 2. 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6/59 生效版本: C0 3. 所有PE 线、N 线须经汇流排配出。 4. 接地镀锡软裸铜编制带,两端需加套热缩管。 5. 柜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274. 接地线未通过接地线端 子板连接; 275. 配电箱内放置杂物。 276.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线《爆炸和火灾危险 路有中间接头,或未采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用防爆接线盒;。 规范》(GB 50058-92) 277.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线路钢管未采用镀锌钢管,或管子接头未采用 螺纹连接;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7/59 生效版本: C0 278.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线路线管未进行接地; 爆炸和火灾危险第 2.5.15 条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爆炸性气体环境接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规一、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不需要 接地的范下列部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内仍应进行接地: 》1. 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 (380V 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 G440V 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B2. 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 及以下,直流电压 为 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5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 0二、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0爆炸性气体环境 51 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以及爆炸性气体环境 82 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该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 与相线相等的绝缘。此时爆炸性气体环境 的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包皮等,只能作为辅助接地线。爆炸性气体环境 2 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 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三、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区域不同方向不少于两 处与接地体连接。 四、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与装设在建筑物上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可合并设置;与防雷 电感应的接地装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8/59 生效版本: C0 置亦可合并设置。接地电阻值应取其中最低值。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 279. 电 防爆安全规 志,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气设施未采用防爆型 范》AQ 3009-2007 6.1.2.1.1 280.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 24 十、管理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全生产法》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第二十四条 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281. 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8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284.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全生产法》第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九十四条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 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 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 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乡、村可以根据需要, 285. 未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283. 特种设备未定期年审 文件编号: XXX(深圳)有限公司 页数 文件名称:工业企业常见安全隐患整改依据标准汇编 生效日期:2022-04-25 59/59 生效版本: C0 国消防法》第三十条 建筑企业企业安286. 未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全生产责任制规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作规程 287. 未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演练 288. 未制定安全投入计划 2. 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七十 建立由职工或者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1、贯彻执行国家及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组织制定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290. 未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 291. 未定期按规定申报安全隐患系统并对隐患进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全生产法》第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 有关的安全二十五条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 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 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全生产法》第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 行政区域内五十九条 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 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安全隐患调查分严格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 行全析制度 方面的调查分析,明确隐患产生原因,隐患的危 害性,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针对调查 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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