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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

来源:智榕旅游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

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质函[2017]63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7.03.31 【实施日期】2017.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质函〔2017〕63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认真汲取桐城市“3.27”塔吊安装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建安办函〔2017〕3号)的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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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提升行动和省委省政府开展平安安徽建设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3月至12月底,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安全隐患薄弱环节、薄弱地区;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方案及措施,做到一切安全隐患归零后才可生产;严格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高处坠落和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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