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综合评定(博士)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综合评定
一、 申请资格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通过课程考试,完成专科训练和住院总医师训练,以及一篇学位论文,可向本学科(二级或三级学科)教研室提交一份详细的临床医疗工作总结,申请毕业综合评定。 二、评定要求
毕业综合评定小组对博士生的思想品德与素质、临床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等做全面评价,是否符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要求。 三、评定小组
由毕业综合评定小组对博士生进行评定。毕业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组成: 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业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2/3以上应是具有教授或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评定小组成员经所在分委会审批后,方可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定方法
1.思想品德考核
2.病历评估:博士生应提交三份本人诊治的完整疑难病历资料(包括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评定小组对病历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包括病历是否规范、完整,诊断是否正确,处治是否及时得当,预后是否良好,是否具有处理疑难病症的能力等(评估后,评定小组组长须在病历首页签字,本学科盖章)。
3.评定小组按照《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综合评定表》(见附表)中的评定指标,对博士生的各项能力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成绩按百分制,≥60分为合格。
4.评定小组对博士生的临床医疗工作总结审核,审查博士生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是否达到临床能力训练的要求。审核后采取通过或不通过的方式给予评定。
5.毕业综合评定合格,临床医疗工作总结通过,博士生方可申请博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凡毕业综合评定和临床医疗工作总结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总分 100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毕业综合评定表 (2)
综合评语: 要求:1、研究生医德医风; 2、临床能力的评价(完成的医疗工作量,病种的种类,手术的类型,治疗的效果); 3、字数不少于300字。 1、严格律己,尊敬师长,关心病人,不迟到,不早退,踏实工作,始终以”爱心,细心,耐心”为基本,努力做到”眼勤,手勤,脚勤,嘴勤”,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2、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阅读大量医学杂志及书刊,踊跃参加医学学术会议。及时应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心内科各系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的诊治技术。在工作中不断丰富自己的临床经验,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勇于向上级医师请教,努力提高自己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对患者的处理得当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差错事故的发生,赢得了患者和带教老师的信任和好评。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是否同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同意 ( ) 不同意 ( ) 对毕业综合评定不合格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附属医院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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