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 ××
乙方:××
乙方为甲方寻找落实资金合作对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1、协助甲方策划项目运作,找准合作对象,合作方式可由甲方与资金渠道方自行协商;2、协助甲方了解工作中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协调各方关系,为甲方当好参谋,促成合同成立。
乙方可多次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当甲方每次获得所需的资金,该次居间事项即告完成。 第二条 报酬及支付:居间报酬为甲方获取的资金×%/年计提,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资金如是逐步到位的,居间报酬按逐步到位的资金提取。
第三条 双方费用的负担:因居间活动产生的费用由各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 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就办理此事项所提供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就乙方所提供的资金渠道等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反约定,拒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或者甲方无论在何时何地以何种名义私自与乙方所提供的资金渠道方或资金渠道方代理人私下签订协议,均认定为违约,乙方有权一次性获得所涉的居间报酬以及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追索居间报酬造成的差旅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损失。
第六条 甲方与资金渠道方达成合作协议,资金到位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风险,甲方应全面履行居间报酬的支付约定,资金逐步到位的见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甲方与资金渠道方在履行合作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均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介绍的资金渠道方还有居间方的,或甲方也有居间方的,双方与各自的居间人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约定;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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