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
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HZSG-4标第三作业队 编号:
单位工程 交底项目 DK37+671涵洞工程 基坑开挖 分部(分项) 工 程 交底日期 明挖基础 1、交底范围: 适用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站前工程HZSG-4标段涵洞基坑开挖作业 2、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1)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前将开挖范围场地进行平整,由测量人员放出开挖边线,并将高程点引测至施工场区内,水准点的测设精度,应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规定,开挖边线应考虑足够的放坡、排水沟和工作面的宽度,并对涵洞出、入口方向明确确认。 基坑放线完毕后即可进行基坑开挖。根据本工程周边环境、地质情况,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进行施工,土方随挖随用自卸车运至场外存土区,待机械挖至距设计槽底10~20cm左右,人工进行清理基底至设计标高。局部坑土由人工挖除。挖出的土在现场合适部位预留足够的回填土,并用铲车堆放整齐,其余全部外运至指定部位。(如碰到地下管网,立即找有关部门解决。) 人工清槽时,随清随在基坑四周挖出排水沟,根据基坑的面积大小,在基坑的四角或中部挖出积水井,积水井与排水沟相连。排水沟深度不小于0.6m。 基坑边坡坡度系数不小于1.25,基坑周围2m内严禁堆放杂物,减少地面荷载对坑壁的附加压力。 开挖前应做好挖方前的准备工作,平整场地,做好排水降水准备后开始施工。基坑开挖施工中,应有专人指挥,测量人员随时进行高程测量,以防超挖和欠挖。基坑四周应设置安全标示牌和安全警绒标示,如夜间施工则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施工期间配备足够的人力,随时清除机械下部浮土和机械不能挖的地方。 该地区降水量较大,开挖施工前做好降水、防雨工作。 (2)基坑排水 ① 开挖前前应认真检查降水设备、施工机具、水源、电源等准备工作情况,同时挖好地面排水沟和过滤池以便泥浆水排放。 ② 每个集水井中配备2台流量大于100m3/h扬程20m的污水泵进行排水。 ③ 基础施工期间应连续抽水,由专人负责抽水,保证水位在基础底面50cm以下。
④ 降水期间应对附近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以便采用防护措施。 3、安全及环保要求 3.1 安全要求 3.1.1施工区域应设警示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 3.1.2 施工中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 3.1.3 为保证施工安全,现场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坚持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制度。 3.1.4 施工中制定合理的作业程序和机械车辆走行路线,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止相互干扰碰撞,机械作业要留有安全距离,确保协调、安全施工。 4、 环保要求 4.1 为保护自然环境,减少因施工车辆行驶在施工便道上带起的扬尘,要定期安排洒水车沿施工沿线洒水。 4.2 生产中的废弃物及时处理,运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弃置。 4.3 按环保部门要求集中处理试验及生活中生产的污水及废水。 附:基坑开挖尺寸; 左线右线ABDK37+671.00 1-3.0框架箱涵CD11.247.781.73423.153.97
注: A点下挖2.17m B点下挖2.16m C点下挖2.20m D点下挖2.21m 1. 上图所示各点位置为示意点,示意图中数据均以米计; 2.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技术交底内容,不得擅自更改; 3. 如有不符,请及时与技术员联系。 交 底 人 复 核 人 现场施工负责人 接 底 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