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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来源:智榕旅游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二、认真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公司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人员建立岗位责任。

三、总经理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组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安全员与各级有关人员要经常参加现场讨论、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业务水平。

五、车队队长对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拒绝和制止,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六、出车前驾、押人员认真检查携带证件,随车应急器材及通讯工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车辆应到有维修危货车辆资质的维修业户定期检查,保证车辆完好率,力求把交通运输事故控制到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一次。

二、安全例会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并实行签到制度,严格纪律,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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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发生的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教训,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

2、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它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文件的落实情况。

3、检查运输安全服务质量情况。

4、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学习上级安全法规文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工作的需要和季节变化,安排布置本月或下月的安全工作。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每月组织一次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出的结果向全公司员工发布。

二、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网,建立专职安全员。各个车辆设立兼职安全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

三、积极组织全公司员工开展“安全月”活动,并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四、安全员对所负责的区域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五、驾驶员对所负责车辆、设备每日进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上报备案。 六、公司除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委员会进行专项工作外。还另行指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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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主管副经理负责专项安全检查考核工作。

七、对检查中所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防止安全事故。

八、安全检测一定要认真负责,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源头,要有应急处理预案。

九、安全检查要注意实效,做好预防性措施的实际工作。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二)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参加的人员为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为: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2、公司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3、道路危险货物分类、特性、危害性、包装、标志标识、应急措施等知识;4、本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亊项,典型亊敀案例分析;5、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的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6、运输、装卸作业实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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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加的向公司请假,安全教育纳入考勤管理对无敀缺席的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处罚、待岗和解聘的处理。

(六)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到1 0 0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一、了解道路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 二、了解所装卸危险货物的分类、特征、持证上岗。

三、认真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堆积及装配、隔离、码放要求。 四、熟悉装卸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

五、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机具及工具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方法。 六、掌握所装卸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 七、对违章指挥操作装卸的行为有拒绝和制止的权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车辆、防护设施和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公司车辆的新旧制度、车型以及使用等特点,为保持车辆安全生产,特制定车辆设施维修、监测、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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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车前监测、检查

出车前应检查转向、制动、灯光是否灵敏,油(燃油、机油等)水、电是否充足,轮胎是否缺气,灯管是否正常,传动轴、转向拉杆等各部门螺栓是够紧固可靠,另外还应检查一下随车维修工具、出车手续及证件是否齐全。

行车途中,车辆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可靠,有无漏油、漏水现象,还要检查阀门有无渗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二)运输危险货物时,车辆不许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停车,不许有急刹车、急转弯。

二、车辆额维修与保养 (一)车辆的维修

车辆应在有维修危货车辆资质的维修业户进行维修,车辆在检查中发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消除隐患。在途中条件不允许时,采取应急措施,返回时应立即重新修理。 (二)车辆的定期保养与维护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定期保养与维护,保证车辆安全生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奖惩

(责任追究)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全体职员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安全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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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组织机构,责任明确,资料齐全,配备专职安全员,人员稳定。

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职责明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齐全,并认真执行。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年末有安全生产总结。 4、安全生产教育有记录。《安全生产法》宣传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每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有记录。 6、安全生产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7、安全生产事故无漏报,瞒报不报现象。 奖励制度: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及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机械设备隐患、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不惧,奋勇抢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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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及时制止违章和错误操作并转危为安; 6、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7、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个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

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是安全工作的主要环节,做好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吸取事故教训,有利于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的具体实践。 二、基本原则:

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准确、有序,并按事故报告内容规范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坚持依法查处,按照事故报告属地处理原则。 三、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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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时间及调查处理:

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死亡1人,或者重伤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由管理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配合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2、发生重伤1人或情商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也可以委托和指定事故发生地的单位或主管部门牵头,事故单位配合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3、发生轻伤2人以下(含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由事故发生地的单位或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妥善处理。

事故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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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宝硕液化气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总经理:王建华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 全面工作 手机: 副经理:郝志广 主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手机: 车辆管理:陈福义 主要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手机: GPS监控员:宋雪 负责公司GPS监控工作 手机: 安全员:陈福义 负责公司安全检查工作 手机: 档案员:宋雪 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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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及专用停车场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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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 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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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开展罐车修理、清洗业务: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八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 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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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 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GPS监控管理制度

1、GPS监控系统运行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要确保系统网络的畅通。

2、GPS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履行交接班签字手续,并认真做好当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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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PS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实时监控。

4、监控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按照规范对运行途中的车辆实施有效监控。

5、监控人员要及时对超速行驶的车辆及时提出警告,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并做好原始记录,对未按规定休息的驾驶员及时进行查询,防止高速行驶疲劳驾驶而造成交通事故。

6、监控人员发现行驶不明或在运行时无故停车,超时限的车辆,要及时通过电话向驾驶员查询原因,随时掌握车辆动态。

7、监控人员发现车载GPS监控设施无信号,要及时通过电话向驾驶员查明原因,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报告。

8、监控人员要做好当日原始记录,要求记录完整、准确、及时、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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