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的协议书
承包单位:江苏忠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徐州天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本协议以双方合作平等互利的精神为基础,双方就徐州同元祥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设备基础工程(粉喷桩部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徐州同元祥工贸实业有限公司4-16开卷矫平横切生产线设备基础(粉喷桩部分)
1.2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三环北路一号金驹物流园内。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水电费)
1.4承包范围:基础及基坑支护(粉喷桩部分)
1.5工程质量:合格
1.6工期要求:15天,以开始打桩之日起计算工期。
第二条 工程价款
2.1分包工程约定结算价款为人民币30元/M包死,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量。乙方要确保工
期.质量、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工程量约7000M,结算时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三条 进度款统计和支付.
3.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编制申报完成的工程量,乙方自行编制完毕后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后由甲方统一上报建设单位。
3.2付款办法,每10天支付一次,按实际完成核定工程量的75%支付,,余款工程土方开挖后,桩基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3.3桩机进退场组装拆卸费一次包死价伍仟元整。
3.4施工期间乙方所用水.电费自负,进度款支付时相应扣除乙方所用水.电费.
第四条 工程竣工结算
4.1按符合设计要求,实际完成核定工程量,为乙方的最终结算价。
第五条 甲方责任
5.1代表乙方向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履行承包合同.参加乙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编制总包竣工资料.
5.2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乙方责任
6.1分包项目所有的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统一由乙方自供.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检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入工程使用,如质量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2保证分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工期要求。
6.2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编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编制工程结算书。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工期、质量、环境安全标化方面受到开建设单位、上级部门、地方政府的各类罚款时,乙方愿意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约定和政府部门的规定接受处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工期、安全等要求,甲方有权中止乙方施工,并清除出场,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或部分)交给第三方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时扣除。
第八条 其他
8.1、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甲方的管理下独立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2、乙方所需施工技术力量、机械设备及队伍组建均自行负责,甲方对其全面监督实施。若施工中出现各种纠纷、责任、圴由乙方出人出资解决,并承担该工程的全部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8.3、乙方必须保证达到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如未能按照合同、图纸、施工规范以及各种规范文件的要求施工,而引发的质量问题、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8.4、乙方要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无事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除接受有关单位处理外,甲方有权对乙方5000-5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乙方(含其下属或个人)对外租赁、材料赊欠等乙方要及时偿还,如因拖欠造成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债务纠纷及各种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或违纪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8、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2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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