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防护措施
1.水中作业的安全措施
1.1潜水工作业安全措施 (1)、从事潜水工作须经体检合格,潜水工下水前应保持充沛的精力。
(2)、潜水工须经系统训练,掌握了水下作业的常识后,方准单独进行水下作业。
(3)、工作前,认真听取主管技术人员意见,调查了解水下环境、工作物具以及水文情况,制定安全措施。
(4)、潜水前,对铜头、气管、气泵、水衣、通讯联络等工具设备,必须细致检查确保良好。
(5)、潜水员穿戴好规定的防护衣物,铜头螺丝、销子要上紧插牢,腰绳、鞋扣等都要符合规定的结法,以免发生事故。
(6)、潜水前,注意自己的方位,接到联络信号后,再离梯子下沉。下沉过程中,如觉双耳痛,即停止下沉,待身体适应后,再行下沉。
(7)、在水下作业时,注意有关物体,以防气管、引绳、水衣被压挂破,前进时,要用手保护门镜,以防碰坏。
(8)、水下作业所需工具等,由联络人用绳系送下;潜水员应避到适当地,接到工具后通知联络人。
(9)、水下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气管、引绳和供气,供气量应 与作业时的水深压力保持相应水平, 防止潜水内外压力差过大造成潜
水员无法呼吸而窒息致伤的放漂、下坠事故。
(10)、潜水作业过程中的入水或上升要攀扶水绳或潜水平台,下潜、上升调节适当。
(11)、潜水作业船(潜水平台)应锚泊牢固,以防止船舶移动而将潜水员拉起来,造成放漂事故。
(12)、潜水员下潜、上升过程中,应制定周密的措施,防止供气
管、信号绳等被拌在障碍物上或潜水员被压在重物下;潜水员经过障碍物时应记清路径,并从原路返回;在障碍物多的地方进行潜水作业,应配备应急潜水员,以便在水下发生羁绊时能立即入水施救。
(13)、使用空气压缩机通过供气管从船上或陆地向潜水员供气时,要防止因供气接头脱落、供气管破裂、空气压缩机停转等造成供气中断。万一发生供气中断,潜水员应握紧身边的供气管,保留潜水服里的残余空气,然后升回水面。
(14)、在急流中进行潜水作业,要防止急流将潜水员冲漂,当水流速度超过潜水装具能够承受的最大流速时,应绝对禁止潜水作业;当流速大于1.2m/s时,不宜进行潜水作业。
(15)、潜水员作业时,其潜水深度、水下作业时间以及下潜、上升过程中的加压、减压的水下的深度和时间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16)、潜水员完成深水作业后,上升时,要按规定减压;浮起时,与联络人联系,并经允许后再起浮;浮起,手要高出铜头,门镜见光
时应缓慢上升,以免碰到水面物体。
(17)、上梯时,要稳妥沉着,右腿跪在梯档上,再上左腿,如属
临时研究工作等,应将腰绳栓在船桩上,以防落水。
(18)、衣服脱下后,须做轻便工作和动作,不得马上睡觉。
(19)、水上联络人精力要集中,随时与潜水员联系,掌握水下情况,注意水面情况,并指挥水上其它人工作。
(10)、联系人如发现潜水员有乱绳等危险情况,应迅速而镇静地指挥其它人员采取有效抢救措施。
(11)、水衣、铜头和毛巾要经常刷洗,滤气物要定期清洗和更换,以保证空气新鲜。
1.2气焊、气割工安全措施 (1)、气焊与切割工人应经过安全教育,并接受专业安全理论和实际训练,经考试持有证书并体格健康的人。
(2)、焊接、切割现场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绳混绞在一起。禁止缠在焊工身上使用。
(3)、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禁止切割。如必须这样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气焊、切割工应按规范穿戴,用符合有关防护用品国家标 准技术性能规定的产品。 (5)、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卧放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6)、焊接、切割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轧伤、刺孔、老化、裂纹等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回火烧损的胶管。
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 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和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5)、起重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按规定的哨声和信号,必须清楚准确,指挥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员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本人应清楚地看到重物吊装的全部过程。
(6)、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下伤人。 (7)、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如要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8)、起吊前检查设备,确认设备,与一切都脱离成一单件时方可起吊。
(9)、起重用的机具设备、吊具、索具要分工负责保管,并经常做好保养工作,以保证供给安全运行。
2.机械操作的安全防护 2.1
基本安全要求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2)机械操作手上岗前,要进行全面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有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准从事机械操作工作。
(3)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
(4)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于安全位置,并将驾驶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5)严禁在行走机械的前后休息(包括乘凉、午休),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
2.2、水上作业的施工安全
(1)水上施工船舶的安全:本合同段桥位处水域全宽约300m, 通航主航道靠近金垭岸,由于本桥址处河道窄,船只通航对水上施工 存在很大的威胁。因此项目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结合施工实际采 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一方面建立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 安全员,同时加强与航道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发布航行通告,协助做好打捞区域航道的航行管理,从而确保航道畅通和施工安全;
另一方面:项目部和当地水文局和气象局沟通合作,随时掌握水文气象资料。确保打捞工作顺利安全进行。
(2)对参加打捞工作的浮船、浮吊、运输船以及临时租用的水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及时到港监部门登记,并按港监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关设施。
2.3、吊装机械施工安全
汽车吊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机械的性能,被吊物的实际重量;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
汽车吊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灵敏可靠,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操作。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无论何种情况,严禁用起重设备吊运人员。起吊构件,吊挂时应平稳,应用卡环不得用挂钩。吊挂位置点要选在适当处或标明的位置上,钢丝绳与被吊物的夹角应大于45度。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钢丝绳的规格、直径、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必须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不得打环、打结、弯折和有接头。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颁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部门安全运行规程。
(2)电动设备集中使用的场所,应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使用自备电源或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4)电缆线沿水敷设时,应采用专用的电缆保护器,电源端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和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好接零保护。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 变压器及绝缘强度,每季测定一次;固定用电场所每月检查一次;移
动式电动设备、
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 对检查不合
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4、防洪、防潮汐措施
打捞处7~9月份为洪水期,河床冲刷深,水流流速大,对水上 施工和船只有很大的危害性。为此,项目部在防洪、防潮汐方面十分重视,并采用以下措施:
(1)成立防洪、防潮汐专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包括:项目经 理、副经理、总工、各施工队队长、机械物资部、工程部、安质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人员。
(2)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指挥、组织防洪、防潮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把具体责任分工、落实到个人。
(3)作好收集每天的水文资料、历史洪水资料,作好洪水的预报工作,及时、科学、妥善地作好施工生产调度工作。
(4)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加强联系,随时掌握气象、水文情况,在突发情况发生以前作好防洪的疏散、撤离工作。
(5)工程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水上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增强设备的抗灾害能力,使灾害降到最低的程度,灾害过后,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生产。
5、水上交通
(1)水中打捞施工时不封航,不断航,水中打捞出水的钢材、 均通过运输船运送上岸。
(2)施工时靠主航道设置通航浮标,配合海事部门的警戒船指挥过往船只。
(3)河道中施工作业范围外的上下游设置通航导向标志。 (4)配合海事部门对过往船只在施工区域上下游150米进行减速航行。
五、应急预案 1、应急机构
为了确实有效的处理突发事故,在项目部成立了应急机构——项目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书记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
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以作业队为单位设二个应急队,队员为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