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目标
一、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包括项目管理目标、质量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造价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合同管理目标、信息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及工作协调目标。
(一)、项目管理目标:
1、全面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按照项目法人的要求,遵循“诚信、公正、科学、服务”的监理宗旨,对本工程的施工、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实现监
理优质服务,
2、努力促使工程进度满足项目法人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范标准,控制工程投
资不超批准范围,争取实现安全零事故工程,达到工程预期的目标。
3、在工程监理范围内进行积极协调,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信息全面、完整、
真实、可靠、规范。
原则和计划
.1 本监理规划由监理有限公司制定,适用于装饰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1.2根据本工程特点和监理工作规划组建精干高效的驻地项目监理部,并实行项目总监
负责制。
组建装饰工程项目监理部和开展监理工作时应充分考虑本监理项目如下特点和原则:
1.2.1本工程具有质量工艺要求高
1.2.3需对不同的标段,不同的施工单位和前后不同时间进场的施工班组、未参加样板房施工的人员的具体工艺做法和施工管理进行统一和优化,监理交底和督促施工单位技术
交底,中间检查工作量较大,控制难度增大.
1.2.4可能的情况下应当提前介入土建清水房全数检查验收和施工界面清理,核对关注
各项施工工艺尺寸关系
1.2.5重预控、重细节、有责任,监理人员必须是用“心”甚至用”灵魂”去工作,监
理”装饰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精心照料、用心呵护;
1.2.6监理组要树立独立、专业、负责任、讲原则、分工合作的团队精神和工作作风。
1.2.7监理人员要具有正确处理把握好监督与服务、预控与验收、事前、事中和事后、强制整改与沟通协调、规范标准与实际情况、龙湖标准与国家地方标准、计划和偏差、习惯施工与正规工艺、提出要求和解决办法、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口头交代和书面通知、罚款和沟通、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强制性执行、土建与精装修、总包与分包、建设房与施工
方、个人意见与集体意见等的关系和分寸的综合能力及水平。
1.2.8参与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应有较丰富的住宅装修工程监理经验或施工设计经验,对规范标准和施工工艺有相当的掌握,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不符合上述
条件的人员只能作为辅助监理人员,并不得在涉及质量责任的文件上签字。
1.2.11项目总监必须不定期适时组织监理组内部各标段交叉全面检查和公司项目监理部之间互相交流检查,严防视觉和感官疲劳以及监理工程师个人唯一角度产生的遗漏和疏
忽.
1.2.13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和关注点的顺序:
1.2.13.1安全控制(人身财产安全、火灾事故、水隐患、建筑结构安全、外来侵扰)-----质量工艺控制-----成品保护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资
料控制。
1.2.13.2使用安全----使用功能----使用方便-----感观质量。
1.2.13.3事前控制为关键,开头交代为重点,中间跟进检查为手段,最终验收为目的,施工开始时就必须严格控制住整个施工过程,不能放松,以免造成今后混乱和后来无法控制
的局面,同时要警惕先严后松的现象出现。
2、 前期监理
2.1参与设计施工的招标工作,审核设计、预算和合同,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现场监
理人员2.1.2审查设计方案是否有漏项.
2.1.3 审查设计方案是否据有可操作性,对其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论证.
2.1.4 审查设计方案,是否与建设方的意图、思想、品位相符.
2.1.5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重庆规范标准和环保要求.
2.1.6审查装修公司的预算表中所列项目是否细致、准确,充分把握价格与材料和工艺
的匹配性;
2.1.7审核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确保符合规范和质量(含甲供和甲定材料).
2.1.8审查预算,材料报价,防止出现误算、漏算,确保价格合理,杜绝不合理低价竞
争。
2.1.9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查勘现场,准确预算,减少施工中途变更.
2.1.10审查施工方技术经济标,考察施工方人员和技术力量, 2.1.11审查装修公司合同
文本.
同时项目总监要敦促建设方必须要求安装分包单位(如套装门厂、空调商等)派员对涉及自己部分的土建基础进行验收,特别是门洞尺寸。验收检查前由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方
技术负责人一起对参加验收人员进行简短的培训和交底。
2.2.3在样板房施工阶段监督和协助施工单位对清水房质量和几何尺寸偏差进行全面
检查,审核检查后填写《汇总表》和整改意见书及整改措施。
2.2.4现场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施工方对清水房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在相应的位置标注清楚,重大问题拍照记录,每天汇总提交建设方项目部,监督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书和处
理措施,同时审核整改意见和整
改措施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监理工程师要注意把握国家标准规范,正确地与土建方交流和向精装修单位解
释, 2.2.5清水房验收至少应检查如下项目:
1)、防(火)盗门:品牌 、防盗级别 、钢板厚度、安装偏差、执手锁具、启闭、表面
质量、密封间隙、附件、连接、声音、牢固性、填充材料、成品保护。
重点是安装偏差和外观划伤。
2)、墙体:开间尺寸.质量缺陷、尺寸偏差、大小头、几何形状,重点是开间尺寸偏差。
3)、墙面:爆灰、裂缝、脱层、空鼓、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度、缺棱掉角、
加强措施、表面质量。
重点是爆灰空鼓。
4)、天棚:标高、净高、平顺、阴角线直线度、质量缺陷。
重点是阴角线标高和平整度。
5)、地面:爆灰、裂缝、脱层、空鼓、标高、平整度。
重点是各房间地面标高和与防盗门下框、推拉门下框标高关系,空鼓。
6)、门窗:品牌材质 、内衬增强钢、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填嵌、牢固性、启闭、安装偏差、表面质量、密封间隙、附件、连接、声音、执手锁具、玻
璃、排水孔、防水密封、倒翘漏缝、防脱落措施。
重点是安装偏差、外观损伤、与墙体连接处防水密封。
7)、防水:表面质量、位置高度、关水高度、闭水试验、楼下观察。10)、强电 :预
埋、电表、配电
重点是注意与精装修图的位置关系。
11)、弱 电 :配置
重点是注意与精装修图的尺寸关系。
12)、预留口 :空调空调冷凝水接口 、门洞
重点是注意与精装修图的尺寸关系和门洞尺寸。
重点是注意与精装修图的尺寸关系。
16)、梁与过道:标高、宽度
17)、其它配置及配套设施
重点是注意与精装修图的尺寸关系。
18)、重点核对施工图和清水房尺寸关系,检查几何尺寸偏差,及时提出意见,保证后
期装修不出现配合和感官缺陷等问题。
2.2.6制定验房项目检查表和汇总表,统一按要求进行验收和检查。(详见附表1和附表
2)
2.2.7监督和协助施工单位复查清水房整改过程和结果,监理工程师要把握如下重点:
5)、防盗门、门窗玻璃、防护栏、空调位、进户管网、配置、消防门、电梯、但属于今后交房内容,也涉及责任免除问题,监理工程师要监督装饰施工单位加强验收检查和作
好成品保护。
2.2.8监理工程师要确认清水房不存在影响后期装修质量及交房的缺陷和问题。如果涉
及由后期装饰施工中来完善的部分 ,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措施。
2.4 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样板房施工的协调和质量管理。
2.4.1负责样板房施工监理的工程师要收集整理完整的资料,技术变更,完善施工图和施
工监理方案。
2.4.2负责样板房施工监理的工程师要考察不同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水平,对其
质量工艺、进度、安全文明等进行总结和评价。
2.4.3负责样板房施工监理的工程师要协助甲方完善工程管理的程序方法手段,便于在
大量推开后应用.
2.4.4审核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分包单位资质及分包工程质量工艺保证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现场监理工程师主要把握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必须纳入如下规范标准:
1)、施工工艺按照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执行。
2)、质量验收首先按照重庆地方标准DB5/50-053-2006《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执行,未涉及部分按照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同时,必须符合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相应的国家地
方其它规范标准。
3)、将监理制定的质量工艺控制标准纳入。
4)、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要有全局思想和总包意识,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实行由总包单位负责的制度,对甲供材料和甲定材料实行乙方控制质量的制度。因此,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总包单位先对分包单位的材料和工序进行自检,无总包单位签字合格的报验手续监理不
能越过总包单位签字认可。
2.4.5、参与施工方组织的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重点把握:
1)、核对设计图纸与现场的吻合性,强调前期工序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停止点验
收。
2)、对施工方在交底过程中的技术方案和成品保护,提出意见。
3)、讲解前期隐蔽工程施工的要求和节点。
4)、审核交底会议纪要。
2.4.6、板书和讲解监理要求和提示,并与具体施工项目经理和操作工人沟通,统一工
艺和验收要求。监理工程师重点把握:
1)、强调规范及设计文件的重要性。
2)、明确施工工艺问题产生的后果。
3)、提高预见性,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必须预先考虑,比工人考虑得更多、更远、更
深。
4)、分析和提出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5)、在此环节要不厌其烦,多说多讲多沟通,注重细节和节点交代。
6)、尽量要采用实例讲解和演示,比如优质工程与劣质工程图片的对比,先进施工工艺效果与落后工艺效果图片的对比,规范施工图片与违规操作图片的对比等。
2)、未随车附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的或不按规定提供复验报告的。
3)、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经检验不合格,承包单位未立即组织对不合
格品进行标识、记录和采取隔离堆放等措施的。
4)、不合格的或不是指定的材料未在24小时内清场或今后进场材料中再次出现同类
材料的。
5)、未对场地内的材料的进场时间、材料名称、规格、批号、检验状态、数量、厂家
等进行标识的。
6)、施工方每次收到甲供的材料设备实物后三天内未将入库验收单提供给发包人的或
直接使用供货单位未提供质量有效证明的甲供材料的。
7)、无流水段分项施工令或楼层流水段施工令的施工
8)、前一流水段分项工程未经报验合格的施工。
9)、违反国家和地方施工规范及一般正规通常工艺做法、流程的或龙湖精致精细工艺
标准的施工。
10)、违反龙湖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或流程的行为以及施工合同约定的。
11)、未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表格,延后24小时的或月计划、周计划按规定
时间延后4小时的。
12)、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尤其是质量检验人员未在岗,或无故不参加或不按时参加
每周例会及临时通知开会的行为。
13)、未按流水段划分计划施工的行为或擅自对其他房间开工和工序之间交叉施工
的。。
14)、未按设计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的或在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过程中对
施工问题、质量问题作错误解释和误导的。
15)、未按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或流水段划分计划每道工序按期完成,分项工程
或楼层流水段工期拖延3天的。
16)、拒不执行甲方代表的检查、指令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通知或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超过3天不回复的行为。
17)、无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和自检、总检程序以及交底、施工记录、自检记录表及不具备检查条件就直接报验的或交底、施工记录、自检记录表弄虚作假的。
18)、发生质量缺陷或安全事故和火警的。
19)、工程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或对工程弄虚作假的。
20)、施工工作面出现异常,经甲方或监理方提出后,未采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的。
21)、施工记录无可追溯性的。
22)、竣工资料未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的。
23)、隐蔽工程未按户拍照制作电子光盘文档或拍照不全的。
21)、下列关键工序和停止点完成未经监理验收,直接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1)电路布置完成通断、绝缘、弱电阻值测试;(2)防水工程48小时闭水试验;(3)、细木工衬底工程。(4)、面板、实木收口。(5)、批灰打磨完成时。(6)、底漆完成。(7)、第一道
面漆。(8)、第二道面漆。(9)、基膜完成。(10)、裱糊完成。
(11)、顶面基础处理。(12)、吊顶龙骨完成。(13)、吊顶面板完成。(14)各部位板块排样确认和铺贴。(15)地面找平完成。(16)、工程中期和成品保护验收(17)、成品
及设备安装结束,(18)、工程预验收(19)、整改结束。(20)、工程竣工验收。
22)、下班时未关闭总电源和水总阀或电动设备的。
23)、临时用电接在漏电开关上方的。
24)、临时用电使用绝缘保护差的非电缆线的。
25)、每套房(含每层楼道2只灭火器)未配备1只以上灭火器的。
26)、损坏受力钢筋或在无垫层楼板上开槽的。
27)、超荷载集中堆放材料的或工完料不清的。
28)、损坏原防水结构和原土建门窗等配置的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装饰物的。
29)、施工现场材料和垃圾堆放杂乱无序的或工人的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入现场的。
30)、未设置专职成品保护人员及保安人员,或未对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或
发生破坏的。
31)、违反不得交叉施工规定的或工序之间交叉污染较重的。
32)、在作业现场抽烟或随地大小便的。
33)、酒后作业的。
34)、人字梯、马凳或施工机具存在安全隐患的。
35)、施工临时用水接口设置在卫生间的。
36)、工人未统一着装和挂牌的或赤身、赤脚、穿拖鞋上班的。
37)、公共过道和大堂上下同时作业未带安全帽或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
38)、辱骂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行为。
39)、发生打架斗殴行为的或在工地赌博的。
40)、不放水平控制线或不拉垂直控制线进行施工的。
41)、用切割机切割线槽,两边不拉毛的。
42)、横向开槽超过1.5m的。
43)、墙面打斜槽的。
44)、强弱电不分管的或分槽少于200mm的或电视线及插座和电源线及插座距离小于
500mm的。
45)、线槽深度除埋管余量未留足1.5cm以上的。
46)、封槽前未除去浮灰洒水润湿、第一层未用细石混泥土的或第二层砂浆强度不够的。
47)、线盒水平和间距不一致、不平的或点位、管口位置错误和遗漏的。
48)、线盒内水泥砂浆未清理干净的或线头未包裹和缠绕入盒的。
49)、管内有接头和扭结的或未穿管保护的。
50)、线(管)径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或接头缠绕少于5圈的或不牢固可靠检查松动的和
包扎不符要求的。
51)、管内未留够60%的散热空间的或弱电未留够20%空间的。
52)、未采用先布管后穿线的活络线工艺的,大部分不能抽动和更换的。
55)、冷弯曲率不够转弯处压扁损坏后散热空间不够的。
56)、使用T三通的或除混滤土结构和未吊顶的天棚处外,其余也用黄腊管布线的。
57)、未加锁扣和管卡固定或接头未打胶固定的或管卡间距大于1米的。
58)、墙面走线未横平竖直或地面、天上线路杂乱、不整齐美观的。
59)、线管与线管之间未留10mm左右间隙的。
65)、独立回路的地线没有独立回箱的或回路未编号的。
66)、不做绝缘和通断试验就封闭的。
67)、弱电回路未在弱电箱内独立编组,中间转换的。
68)、线管、水管用铁丝、铁钉固定的。
74)、未做闭水打压试验,排水未做通水试验的。
75)、给排水合格后超过48小时不封闭或不做水泥沙浆保护的或排水口未用封口胶包
裹的。
76)、回填前不检查原防水和排水管有无损坏的。
77)、用废渣未用陶粒回填的。
80)、防水未按产品说明书做或没做够厚度或管口根部、阴阳角处、打水管槽被破坏处
没有重点做的。
81)、阴角处未做成R型并向墙面延伸300mm的。
82)、检查合格后未关水或关水少于48小时的或施工单位未到楼下观察的。
83)、地面防水完成后未用水泥沙浆做防水附加层就开始贴砖或在里面走动的。
84)、吊顶采用朝天木和元钉朝天固定木龙骨的或安装不牢固的和各项间距不符合规范
的。
85)、防火涂料漏刷、不饱满的或有皮的木条未去皮的。
86)、使用大小头差距明显的木条的。
87)、除靠墙和造型处外,其余不用轻钢龙骨的。
88)、未留伸缩缝或不进行板缝处理的.
89)、吊顶饰面材料表面污染、色泽混乱,有翘曲、裂缝及缺损的或压条不平直、宽窄
不一致的。
91)、施工前不进行挑选,未恰当使用偏差大、色差大的墙地砖的。
92)、未放线、排样、试拼和报请监理和甲方确认后就直接施工的。
93)、非整砖出现在明显处的或使用切割时已经蹦边的砖的。
94)、出现朝天缝,地压墙,不对缝的或饰面板表面不平整、不洁净、花纹不规律,色泽混乱,有裂痕和缺损、掉角、缺楞的,石材表面有泛碱等污染的或施工完成不马上清扫
窗门框内建渣的。
96)、砖与管口、地漏、石材、门窗框等套割不吻合,边缘不整齐、工艺粗躁的或面盆
下方里面污染严重、工艺粗躁的。
98)、完成面的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阴阳角垂直度大于3毫米的或安、门套、设备的墙地面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偏差超过1毫米的。
99)、贴地砖不用石粉和配合比不正确的或不边做边清理干净的或有倒泛水、有积水
的。
101)、涂饰不均匀、粘结不牢固、漏涂、透底、流坠、起皮和掉粉的或有明显刷痕的。
102)、如天棚、墙面起砂未进行刷胶固定的或线槽、板缝、吊顶阴阳角等处未做防裂
处理的和处理不到位的。
103)、安装门脸和踢脚线的墙面平整度和垂直度偏差超过1mm的或阴阳角线明显不
直的。
104)、装饰完成立面和可视面出现大小头的或水平高低不一的。
105)、抹灰层和找平层有脱层、空鼓,爆灰和裂缝的或中间层水泥沙浆强度不够的。
106)、地面找平平整度偏差超过2mm的或同一间房水平标高相差4mm的。
108)、距离1米处观察能看到拼接缝的或壁纸阴角处搭接逆光,阳角处有接缝的。
109)、门框扇安装不牢固、结合不严密的或含水率超标的。
110)、门套与地面接缝不严密或橱卫门套里面方向未离地的。
111)、门脸线呈八字型的或表面油漆质量差的。
113)、踢脚线直口相交的或有朝天缝的。
114)、木地板安装后有松动和人走动有异响或下沉感觉的。
117)、插座开关面板与墙面四周有缝隙或表面有划伤和安装不正的。
118)、灯具安装不牢固可靠的或不正和漏缝的。
120)、收口收边不精致、不严密、不圆润、不通畅、不顺直之一的。
122)、成品保护做得差的
123)、其它违规行为或现象。
2.4.8监理工程师应适时提出如下监理提示,随时与施工人员保持沟通和及时跟进.
一、报验-----监理提示
(一)、材料验收
1)、材料进场前24小时填写报验单通知监理验收。
2)、随车附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各种资料,无此资料或资料不全不予验收。
3)、未经验收就直接用了,自行负责。
4)、不合格的或不是指定的材料必须在24小时内清场。
(二)、质量验收----监理提示
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停止施工,填写报验单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1)、线槽剔打结束。2)电路布置完成通断绝缘测试时。3)防水工程及闭水试验。4)、细木工衬底工程。5)、面板、实木收口。 6)、批灰打磨完成时7)、底漆完成。8)、第一道面漆。9)、第二道面漆。10)、基膜完成。11)、墙、顶面基础处理。12)、吊顶龙骨完成。13)、吊顶面板完成。14)各部位板块排样和铺贴。15)所有隐蔽工程完成。16)、工程中期和成品保护验收 17)、成品及设备安装结束。18)、工程预验收。19)、整改结束。20)、工程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和工期
拖延的由施工方自行承担责。
二、安全文明----监理提示
1)、每天下班时一定关好水电、门窗,特别是水总阀。
2)、临时用电必须接在漏电开关下方,使用电缆线。
3)、石工拆门洞应拆至主梁下。
4)、每套房应配备灭火器。
5)、严禁损坏受力钢筋和超荷载集中堆放材料。
6)、千万不要损坏原防水结构和门下框。
7)、工完料清,垃圾包装清理,保持现场整洁。
8)、工人统一着装和佩带标牌。
9)、不要在作业现场抽烟。
10)、中午不要喝酒。
11)、人字梯马镫牢固可靠。
三、打、拆、补----监理提示
1)、所有施工应定位放线,弹线施工,同一标段、同一户型、不同单位、不同班组之间
水电布置走向应当一样,工艺做法统一,统一回路设置。
2)、如果用切割机切割,两边必须拉毛,拉毛间距不小于10mm。
3)、拆墙时应先用切割机切除引子,再拆。
4)、横向开槽不要超过1.5m,墙面不要打斜槽。
5)、强弱电分管分槽200mm,打双线槽。
6)、线槽深度除埋管余量留足1.5cm以上。
7)、注意入户供电供水处不能用切割机切,只能用手工试打。
8)、封槽前除去浮灰洒水润湿后再补槽。
9)、补灰前线盒水平校正和间距一致,给水管口复尺,线盒内清理干净。
四、强电、汽安装----监理提示
1)、管内绝对不能有接头和扭结,接头缠绕5圈以上,紧密牢固。
2)、强电管内必须留60%的散热空间,弱电留20%空间。
3)、利用原土建预埋线路,不要违反规范,不能利用的必须另外开槽.
采用先布管后穿线的活络线工艺,全部冷弯,转弯处不能扁,不用T三通,不要波纹管,除梁和未吊顶的天棚处可用黄蜡管外,其余均硬管布线(包括过墙),交叉处做过桥处
理,锁扣入盒,硬管进箱,管卡固定,接头胶固。
要求参照明敷管线管卡间距小于1米执行,20管冷弯半径在100-120mm左右,弯
曲处不应有较重的折皱、凹陷。
4)、尽量走天,墙面横平竖直,墙面不能斜向布线.。地、天可走斜线,但必须点对点,排列整齐美观,不能乱,注意与水管等的间距。电与一般工艺管道交叉距离不小于300mm,
与热力的管道距离500mm以上。
5)、强弱电分管分槽,不能出现夹角小于60度左右长距离斜向交叉和斜向多次交叉,减少垂直交叉,不得不垂直交叉之处要做过桥或隔离处理。根据国家标准,确保闭路插座
与强电插座必须保证500mm距离。
11)、独立回路的地线必须独立回箱并编号。
五、弱电安装----监理提示
1)、土建提供的智能装置的布线及施工责任应同甲方确认。
2)、所有弱电回路应在弱电箱内独立编组。
六、给排水----监理提示
1)、未预埋的管道必须弹线施工,其余也要横平竖直、注意坡度,走天吊卡固定,冷水管管卡间距不大于700mm,热水管管卡间距不大于350mm,转弯处要加管卡。
2)、排水量大的浴缸单独与主管独立排水。
3)、给水管热熔时两人配合施工,拿直对准。
4)、排水管应作灌水试验,然后用水泥砂浆座好后才能回填。
5)、走天或结合墙腰走管,给水不得走地。
6)、排水管不要接在主水管下部,地漏排水管接在上口位,留够坡度。
7)、必须做闭水打压试验,排水做通水试验(准备一卷纸巾)。
8)、合格后尽快封闭,千万注意保护。
七、回填----监理提示
1)、回填前一定要先检查原防水和排水管有无损坏。
2)、用陶粒回填。
3)、先铺细状物,倾倒第一层时要轻,不要损坏防水,并夯实。
4)、卫生间内积水必须先清理干净。
5)、找平后及时做防水,以免用水后积水到回填层内积累。
八、防水----监理提示
1)、回填找平后卫生间厨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水防潮处理,卫生间与室内相邻墙(含
承重墙)要做上吊顶高度,其余不低于1.8米
2)、一定按说明书做,并做够厚度,重点是管口位根部、阴阳角处。
3)、检查合格后再关水至少48小时,两次关水。
4)、关水合格后要及时做防水保护层。
九、抹灰----监理提示
1)、不要有空鼓、起砂、爆灰、裂纹。
2)、交接处布钢丝网加强,搭接宽度不小于100毫米。
3)、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阴阳角垂直度均小于3毫米。安装门
套、地板等成品设备的位置偏差均为0毫米。
十、镶贴----监理提示
(一)排版的原则
1)、由外向里、由小网上、由明显处往不明显处排。
2)、同一面上不得出现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应放在次要位置或阴角处。
3)、非整砖的宽度不得大于整砖的1/3。
4)、阴角压向正确,不能出现朝天缝。
5)、阳角线做成45度对接,用玻化砖时留2mm宽缝。
6)、管口位应用整砖套割,不得用非正砖拼揍。
7)、外形尺寸偏差大的,不能大面积无缝安装。
8)、厚薄不一的要分开使用。
9)、要墙压地。
10)、要考虑管口、门套、开关、浴橱柜、窗洞的尺寸关系。
11)、要考虑与石材、马塞克的尺寸关系,马塞克不能出现小块。
12)、无坡度地砖与墙砖对缝。
13)、要考虑纹路统一和对称。
14)、墙砖最下面一块不得出现小砖。
15)、计算模数,如土建尺寸偏差过大,处理土建,但不能减少房间面积。
(二)施工样板
1)、墙地砖安装前,任何班组进场施工时必须先做施工样板,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后才
能大面积施工。
2)、监理工程师要旁站考察施工样板施工,考察工人技术,提出意见。
(三)提示
1)、先检查砖的质量和几何尺寸,如偏差大、色差大不能使用。
2)、要放线、排样、试拼出排版图,报请监理和甲方确认后才能施工。
3)、尽量减少非整砖,非整砖不得出现在明显处。
4)、切割时不要蹦边。
5)、不要出现朝天缝,要墙压地,对缝,特别是窗台、门套处。
6)、墙砖不得出现空鼓,地砖主要通道上不得有空鼓,其它允许空鼓面积不大于2%,
单块不大于10%。
7)、特别注意与管口、地漏、石材、门窗框,阳角等交接处的工艺。面盆下方干净、
美观。
8)、贴好后及时清洁,不要沟缝,待验收后清洁做完后再沟缝,,不要用白水泥勾缝,
用勾缝剂由熟练工人来做。
10)、贴地砖要加石粉。
十一、吊顶----监理提示
1)、严禁采用朝天木和元钉朝天固定木龙骨,要用膨胀螺栓或金属吊筋固定。
2)、防火涂料饱满,先刷后用。
3)、有皮的木条去皮后刷防火涂料再用。
4)、大小头明显的木条不能用。
5)、除靠墙的木条和造型可以用木条固定外,其余均用轻钢龙骨。十三、收口收边----监理提示
1)、精致、严密、圆润、通畅、顺直。
2)、特别注意地砖与石材、木作与墙面、石材与窗框、设备与墙地面石膏线与木作等。
十四、阴阳角直线度----监理提示
1)、所有明显处完成面阴阳角必须方正、垂直直线度偏差为零。
2)、特别注意墙砖、墙面基层、窗洞、门洞的阴阳角和天棚的阴阳角及水平线等。
十五、大小头和水平高低差----监理提示
1)、严禁完成面形成大小头和高低不平等现象。
2)、特别是门窗洞上下左右、墙地砖和各个装饰立面。
十六、非整砖和纹路问题----监理提示
1)、尽量减少非整砖,如墙面排砖有困难应预先处理墙面。
2)、严禁朝天缝。
3)、纹路排列规律、规则、顺畅。
4)、注意逆光和顺光。
十七、安装部分:
1) 各分包单位要事先对基础装修部分进行检查。
2) 必须制定施工方案经批准才能实施。
3) 必须以总包单位名义申请施工令和报验。
3施工质量控制
3.1 基本规定
3.1.1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图施工,不得破坏建筑物的原有结构体系,损
坏房屋原有设施。
3.1.2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对装修工程所用材料进行监督管理,装修工程所用的材料和用
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和用品。
3.1.3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控制对
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1.4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特点,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成品保护方案,并督促其在施
工过程中予以落实。
3.1.5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建立严格的文件资料和验收记录管理制度。
3.1.6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以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和《重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的要求和龙湖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分户全数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频率以及检查方法都应超过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要求。
3.1.7本精装房分户质量验收标准是,略高于重庆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确保隐蔽工程无隐患,保证使用功能和安全,明显处无偏差和零缺陷,不明显处每套仅有3处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允许偏差未达标,工艺精致,重在细节(收口收边、阴阳角、间隙、不易检
查处等)
3.1.8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组织旁站、巡视、平行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和实测实量工作,并保留有监督检查结果的书面记录备查。详见附件4《巡查表》和《平行检查表》
3.1.9各工序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要及时验收,未验收不得
进行下一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在封闭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封闭。
3.1.10验收材料并对所有主要材料和重要辅料封样保存,监理工程师前期重点把握如
下材料:
1)、强弱电线,因强弱电线假冒产品太多,主要检查其线径大小,绝缘性能、电阻、
含铜量,特别是杜绝铜包钢和中间有接头的线。
2)、水泥。
4)、防水材料: 5)、墙地砖。
6)、主要辅材,特别是胶类和防裂材料。
7)、主材。
8)、成品门,木地板,、3.1.11中间检查和重要关键施工点旁站监督施工,并用相机收
集图片和填写中间检查记录,及时纠正错误施工和材料使用。
(1).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上下午对每套房分别巡查各一次,对每个工序施工过程检查
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用相机照下正反两方面的现场情况。
(2).下列工序和关键点必须进行旁站监督,填写旁站监督记录并拍照:详见附件5
《旁站监督表》
1)放水平基准线和吊顶标高设置 2)强弱电给排水布置放线 3)配套厂家现场勘测4)水泥砂浆配制 5)防水素浆、砂浆配置 6)配线穿管 7)涂刷707 8)排水管接头胶固 9)排水坡度设置 10)给水管热融 11)吊筋固定 12)吊灯加强板固定 13)线槽清理润湿 14)墙地砖选色放样排版 15)标高设置 16)地面放十字交叉线17)墙地砖调缝18)腻子调配19)防裂带粘贴20)裱糊前清理21)第一层回填22)混合水接口固定23)防水施工和保护层施工23)底漆施工24)第一遍面漆施工25)第二遍面漆施工26)洁具安装27)木地板与石材接口处理28)木地板防潮层安装和收缩缝设置及插入门槛石的深度和下面垫层29)成品保护30)墙砖阳角碰角31)石膏线阴阳角碰角32)门套安装33)检修口制
作34)强电接头缠绕等。
3、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做如下试验:
1)通水和泼水试验
2)闭水试验
3)绝缘测试
4)通断试验
5)打压试验
6)通电试验
7)设备运转试验。
8)木地板行走试验。
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准备报验资料,现场记录填写,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有效封闭和保护,重点检查防水、走地燃汽管、走地给排水管道的保护、饰面工程质量和损伤。
3.1.12每个工序完工后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对不合格项目监督整改。下列工序
必须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水路电路及打压试验,防水工程及闭水试验,细木工衬底工程,面板实木收口工程、底漆、面漆工程,墙、顶基础处理,吊顶龙骨及面板,各部位板块铺贴,外协
件和成品安装,中期验收,安装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
3.1.13复查施工中是否使用合同指定材料和经过验收的材料,特别是大批量展开后防
止偷换材料和降低标准。
3.1.14施工中的变更签证不得违反合同和规范标准。
3.1.15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和监督施工进度,对质量、工期、安全、投资作评价报告,审核决算,收集总结成熟的施工工艺并提出后期精装房设计施工的改进意见,编制
监理竣工资料。
3.2 防水工程
3.2.1 施工前应检查防水施工人员的岗位证书或对其考察确认能否胜任工作。
3.2.2 确认防水材料的性能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材料的报审,并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准用证复印件、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2.3 对防水工程基层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满足防水工程质量要求。
3.2.4 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防水材料配合比,防水层厚度、遍数,防水层搭接节
点形式,表面平整度,保护层材料和厚度。
3.2.5 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防水重点部位的防水附
加层施工。
3.2.6 验收防水工程应做48小时1次蓄水试验,保留书面试验记录。
3.3 抹灰工程
3.3.1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报审抹灰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准用证复印件、
进场验收记录和相关复验报告。
3.3.2 核查砂浆配制材料的熟化和过筛处理符合工艺标准,砂浆配合比符合设计和施工
方案的要求。
3.3.3 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标筋设置,每层抹灰厚度以及总厚度,超厚时应采取
加强措施,不同基层材料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有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3.3.4 在验收过程中,要重点检查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的粘结牢固状
况和地面找平水平度、平整度小于2mm。
3.4 吊顶工程
轻钢龙骨吊顶:
弹线→安装吊杆→安装龙骨架→安装面板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并
符合现行标准。
4.2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吊顶应进行防水处理,吊顶位置正确,吊杆顺直、
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4.3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上,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借用吊顶龙骨,应
另设吊钩与结构联结。
4.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钉眼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
交接处应严密。
4.5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纸面石膏罩面板
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
3.4.1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龙骨、饰面板和防火涂料的材料报审,并提交产品合格证
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4.2 安装龙骨前,应组织承包单位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进行检
查验收。
3.4.3 安装饰面板前组织承包单位完成吊顶内管道、设备的调试和验收,并对吊顶工程
龙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4.5 对重型灯具及其他重要设备的安装进行检查,严禁上述物品安装在吊顶工程龙骨
上。
3.4.6 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吊点间距,龙骨间距,龙骨起拱,饰面板固定方式以
及饰面板图案花纹的整体性。
3.6 门窗工程
3.6.1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门窗、玻璃和密封胶的材料报审,并提交产品合格证书、
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6.2 门窗工程应采用预留洞口方法施工。安装前应检验门窗洞口尺寸和门脸安装面的
平整度和垂直度,统一门洞高度和尺寸
3.6.3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设计要求分别检查门窗的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门窗品种
和类型,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和防水排水措施。
3.6.4 在验收过程中,应重点核查推拉门窗是否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外门窗的安装是否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成品套装
门油漆质量和含水率,不得出现变形,橱卫门安装质量。
3.6.5要注意检查套装门安装后在同一标高,不得与天棚出现大小头现象.
3.7 细部工程
3.7.1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人造木板和胶粘剂等材料的报审,并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检查材料甲醛含量和木材含水率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7.4 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细部工程的基层质量,节点处理,面板、贴脸和线条
的品种、颜色和花纹,五金配件的固定和安装精度。
3.7.5 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应重点检查承包单位的成品保护措施。
3.8 地面铺装工程
处理基层→弹线、标筋→摊铺水泥砂浆→铺贴→拍实→洒水、揭纸→拨缝、灌缝→清
洁→养护。
地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8.11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棱
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和结的水泥作胶结材。
8.12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地砖尽量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体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8.13地砖铺巾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
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不得超过数量的5%。
8.14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如厕浴间、厨房等)在面层下应做防水层,防水层四周与墙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
积水,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3.8.1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石材、墙面砖、木材、织物、壁纸和胶粘剂等材料的报审,其中石材和木材提交进场验收记录,墙面砖提交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织物、壁
纸和胶粘剂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8.2 胶粘剂应按铺装材料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粘剂时,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3.8.5 在木装饰墙装修过程中,按要求重点检查基层处理、龙骨间距、饰面板选配和固
定。
3.8.8 饰面板安装工程验收时,应重点核查饰面板安装是否牢固,预埋件(或后置埋件)位置,连接件的数量、规格和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后置埋件的现场抗拔强度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
3.8.9 饰面砖铺设工程验收时,应重点核查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3.9 涂饰工程
内墙装修墙面处理--封固底漆一遍(视情况也可不涂)内墙乳胶漆两遍
涂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1涂料的品种、颜色、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现行标准。
9.2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
不裂纹。
9.3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
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9.4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漏刷
和透底,刷纹通顺,喷点均匀、门窗灯具洁净
3.9.1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涂料和腻子的材料报审,并提交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
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9.2 施工前组织承包单位检查基层处理质量,重点检查基层含水是否符合要求。
3.9.3 涂饰工程施工前,应对抹灰、吊顶、细部、地面及地面工程进行验收,并督促承
包单位将所有质量问题整改完毕。
3.9.4 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涂饰工艺与涂饰方法、涂饰材料适应性。
3.9.5 重点核查承包单位成品保护措施。
3.10 地面铺装工程
3.10.1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地面铺装材料报审,提交产品合格证书、准用证复印件
和进场验收记录。
3.10.2 检查木质材料防腐、防蛀、防火处理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有关规
定。
3.10.3 在地面砖铺贴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对色试拼,结合层砂浆拌制,砂浆厚度和饱
满度,铺贴表面平整度、缝宽和灌缝饱满度。
3.12 电气安装工程
3.12.1 施工前,检查电气施工人员岗位证书。
3.12.2 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电器、电料的材料报审,并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测
试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12.3 检查承包单位配线供电方案,复核各回路用电设备功率,检查相线、零线、保
护线颜色以及排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3.12.4 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用电设备位置,线路走向、标高,开关、插座位置,
电源线开关、插座与弱电线路、和电线在开关、插座内的连接。
3.12.5 在验收过程中,重点检查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12.6 电气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督促承包单位按实际情况绘制电气工程竣工图和
拍照。监理工程师审核竣工图并检查图片是否完整。
3.12.7重点核查承包单位成品保护措施。
3.14成品保护
3.14.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允许交叉施工,防止交叉污染和
损坏.
3.14.2重点检查地砖、油工作业、门套的保护措施。
3.14.3严防安装阶段搬运就位过程中碰伤门套、墙面、地面.
3.14.4重点核查承包单位对走地给排水管、走地电线、泥工作业、门窗的保护措施。
3.15平时清洁和开荒保洁
3.15.1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人员做好平时施工现场清洁和专业清洁公司进行完工清洁,
注意成品保护.
3.15.3开荒后要做地漏通水试验,防止清洁时堵塞下水管道.
3.16资料监理
3.16.1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准确真实地反映施工
控制过程.水电隐蔽工程全程录像按户制作光盘.
3.16.2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料的适时性和可追溯性.
3.16.3要求施工单位按户整理收集资料,每户整理竣工资料.
3.16.4监理工程师要按户整理监理竣工资料
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4.1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设计单位应提供环保预评价书.装修材料使用前,必须经有资质
的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4.2工程使用人造木板或饰面人造木板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
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
工程使用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和水性处理剂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使用溶剂型涂料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含量检测报告,
并核查其中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
4.3工程使用无机非金属材料时,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核查
其中数据应符合规范要求。
4.4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
重质苯及混苯,并严禁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4.5工程完工后,应督促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及时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监理
工程师审查检测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 进度控制
5.1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总进度计划和流水段划分计划。6.2检查承包单位劳动力和机具等资源配置情况。前期控制要紧,合理组织,留有余地,预防后期抢工期不
顾质量的情况出现。
5.2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调整进度计划时同步修正资源配置。
5.3 在审核调整进度计划时,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满足装饰装修工程的必须施工条
件。
6 造价控制
6.1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合同、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确定装饰装修工程造
价控制方案和造价控制措施。
6.2本工程涉及材料设备品种多、批量小,督促施工单位应针对上述特点建立材料设备
台帐,并加强现场工程计量工作,控制各分项工程不超过造价控制目标。
6.3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制定各项节约成本措施,提醒建设单位及时提供施工
条件,减少索赔事件发生。
6.4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制定和实施成品保护措施。
7安全及文明施工监控
7.1 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介入并认真做好安全及文明施工监控工作,督促承包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及文明施工制度,核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岗位
证书。
7.2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施情况。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文
件。
7.3 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4 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明火管理制度。
7.5严禁承包单位在运行管道中装置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在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与切割。
7.6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消防设施应能
及时有效地使用。
7.9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应提出建设单位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资金的投入;工程概算
应包含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承包单位应保证此款资金的专款专用。
8交房和保修期监理
3)、不定期回访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4)、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保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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