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静态交通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府办发[2012]92号 【发布部门】80903F002 【发布日期】2012.07.17 【实施日期】2012.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府办发〔2012〕9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提高综合交通管理水平,加强对全区静态交通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青浦区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振华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训国 副区长 副 组 长:侯小天 区建交委主任 陆章一 区交运局局长 陈 阳 区府办副主任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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