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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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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计划

本项目质量工作由指挥部质量主管牵头开展。指挥部质量主管负责监督一号还房点各分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过程质量的控制情况、以及工程的实体成形质量等。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一号还房点,一号还房点质量部门协同技术部门制定详细的处理措施,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针对此原因编制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通病则由指挥部技术部牵头在全项目范围内开展QC讨论活动,争取找出最有效的控制措施。项目部质量工作的开展具体如下:

1.1 质控制流程图

项目经理 技术部方案实施控制 质量部 施工部施工过程指导成品保护 过程三检 成型实体 成型质量

1.2 质量检查的程序

1. 每个施工(生产)班组都必须设一名兼职质量自检员协助班组长做好自

检、互检、填写自检记录。

2. 工序报检流程:作业班组及兼职质检员自检 工长、项目专职质

检员复检检查 监理单位检查。

1.3 施工技术筹备

1.3.1 工序施工前由各标段技术负责人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组织相关交

底.

1.3.2 对特殊、重点部位组织专题会议,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保证结构的

成形质量。

1.3.3 一号还房点编制相应的质量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1.3.4 由项目总工牵头在全项目范围内开展QC学习及讨论.

1.3.5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施工、质检员对相关规范进修的学习讨论。

1.4 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工作的开展

1.4.1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现场施工,开展实测实量工作,

对未按图纸及方案施工的部位必须勒令班组修整或返工。 1.4.2 栋号长完成工程隐蔽资料的制作,保证隐蔽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1.4.3 标段技术人员对影响工程质量感观的重点部位不定期实施方案监控,

对于未按方案施工的部位下发“整改通知单”.

1.4.4 标段技术人员需对已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总结,并及时修改完善施工

方案,避免同样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1.5 质检员的权力及工作的开展

1.5.1 质检人员权力

1. 检查权:对施工全过程各个环节有检查权.包括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

作,以及材料、计量、试验、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各项操作质量。

2. 核定权:对单位工程的分项、分部及最终评定等级有核定权,其中单位

工程的核定等级做为公司内部各单位“合格率”“优良率”指标的考核依据。

3. 停工权: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有直接影响结构安全或严重超

标的分项工程,质检员有权当机立断,限令停工、整改。

4. 处罚权:对违章作业、粗制滥造,工程质量低劣,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

影响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工程质量违章指挥,只抓进度忽视质量的操作人员,有权处罚。

5. 否决权:质检人员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个人及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

上级和公司处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取消当年评先、调资、提干资格.班组施工任务书没有质检员的验收签字,一律不能结算奖金,外联队伍不准结帐。

1.5.2 质检员的工作开展

1、质检员须每天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对每日的工作内容进行实测实量,并以数据作为支撑,出现问题须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勒令班组进行整改。 2、监督三检制的落实情况,坚决实行上道工序未验收,下道工序不开工的

原则。

3、随时检查单位工程交工资料的收集是否及时、准确、齐全。杜绝工程使

用无证或两证不全材料。 4、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及时完成检验批相关质料的收集整理。

6、编制定期质量专项检查制度,并按制度组织质量专项检查。 7、监督施工员、技术员对质量管理的落实情况.

8、质检员牵头编制质量奖罚制度,保证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各

项质量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9、杜绝未取得复检合格报告的材料提前投入使用。

1.6 竣工阶段质量控制

1. 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监督资料员收集和整理材料、

构件和设备的合格证明材料、各种材料的试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等质量记录。

2. 一个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的质量、技术、生产等有关专

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评定结束后,送交当地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等级的核定并最终评定。

3. 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予以纠正,并在纠正后再次验证以证实其

符合性。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项目不合格时,应针对不合格所造成的后果采取适当措施.

4. “工程竣工文件”是项目交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

整的积累和保管,编目建档。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项目经理部提交的竣工资料后,认为符合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且准确完整、真实,即可进行竣工验收资料的签证。

1.7 质量奖惩制

一号还房点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部门编制适用于自己项目的质量奖罚制度,并交项目总工及质量主管审核。

1.8 质量事故的处理办法

1. 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

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2. 一般事故由一号还房点技术负责人及工程部制定处理方案,由工程部

负责按方案处理事故。重大事故应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公司处理.

3. 发生质量事故除按项目质量奖罚制度给予有关责任者罚款外,还应视

其情节给予责任者以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厂籍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9 分承包方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进场分承包方必须进行验收,对分承包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场容、现场文明进行有效控制和考核。

1.10 工程施工阶段的分包管理制度

1. 分承包根据工期、进度、计划、总包方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编制合理

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分承包方根据所包工程任务、特点、性质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计划,并经总包方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的施

工方案初稿,同时此方案亦作为我方监督检查的依据。

2. 对工程分承包方施工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派质检人员参加验收合格方可

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督促分承包方返工或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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