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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成绩量化考核细则

来源:智榕旅游


南阳小学教师教学成绩量化考核细则

一、总 则

为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工作竞争意识,为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评优晋级提供重要依据,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教学成绩量化考核细则。

二、细 则

1、有任教语数等统考科目者,以统考科目成绩量分:以辅导区内各小学该年级学科成绩平均分作比较。以所教班级或年级语数各科平均分高于平均分者,每高1分奖0.5分;低于平均分者,每低1分扣0.5分。思品、自然、社会、英语等其他统考科目各科成绩高于平均分者,每超1分奖0.2;低于平均分者,每低1分扣0.2分。教多科者分科量分合计。

2、只任教地方课、综合、健康、音乐、体育、美术等非统考科目者,其教学成绩比照《综合、健康、体、音、美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细则》进行量分。

3、学前班期末考试语数单科成绩按以下公式计分:

( 平均分×40%+及格率×40%×100+优秀率×100)×20%

再取双科考核得分平均值作为教学成绩考核得分。

三、附 则

1、在每学期末的教师学期考核工作中,由考核小组对教师前一学期期末统考科目成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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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考核量分,作为教师本学期教学成绩项目分。

2、本教学成绩考核项目标准分为20分,其扣分一律不保底。

3、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教学成绩相关考核细则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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