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商品报损的管理规定

关于商品报损的管理规定

来源:智榕旅游


关于商品报损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财产管理,如实反映企业库存资金的真实性,库存结构的合理性,商品内在价值与实际价值的一致性,促进商品资金的良性循环,待制定本规定:

报损商品的清理要求

1、 清理范围“

(1) 清理对象:凡经销购进的有问题商品及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的商品;

(2) 冷背呆滞商品:商品购进后,存放在仓库满3个月未动或销小存大的,例如花色陈旧,款式过时,不适销对路,定价不符的商品;

(3) 变质的商品:属于变质,易挥发,易过期,易失效的商品,自进货之日起一个月内未销售或销量极低的商品;

(4) 残损的商品:由于运输、保管不慎,外包装毁损造成无法正常出售的商品;

(5) 零值的商品:经销商品在有效期内未出售完,不可继续出售的商品或由于商品质量要求不允许继续出售的商品。

2、 清理方法:

(1) 属清理范围的商品,由仓库保管员或实物负责人填制“库存商品清理表”,同时

注明组名称、进货人姓名、购进日期、商品名称、存货数量、进价、售价、合计金额,一式三份,上交采购部、财务部各壹份,填制人留存壹份:

(2) 财务部、采购部依据清理表,请实物负责人到场,共同审定,拿出处理意见,定好处理价格,限定实物负责人五日内拿出清理措施,并在清理表上签字认可。

(3) 对订出清理措施的报损商品,财务部、采购部要派出专人逐笔核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4) 清理中每一环节均要有责任双方签字,清理表要传递及时,凡传递手续梗阻在哪个环节,哪个环节的责任人必须承担经济处罚,由于仓库保管员或营运小组实物负责人未提供出“库存商品清理表”,由实物负责人承担经济处罚。

3、 清理原则:

各商品部,对自己管辖的库存商品要定期清理盘点,凡清理出的有问题商品,属于代销的要及时返厂,属于经销的,根据不同情况做削价处理或与厂家调换,由于市场原因造成冷背呆滞的,采用按质论价的原则,对三个月不动的商品,首先由实物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本着既能销出,又尽量减少损失,盘活资金的原则。

4、 清理审批的权限:

(1) 销售中临时发现的残品,顾客要求购买时,损失额在售价的3%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

(2) 属残损商品,削价后的商品高于进价,单品削价额在200元(不含200元)以

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报采购部、财务部、责任会计核实。单品削价额在300元以上时,由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处理意见,报采购部、财务部共同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 属残损商品,削价后售价低于进价,由商品部填报商品报损审批单,经采购部、财务部核实商品是否却无价值,情况属实采购部、财务部批准并呈报总经理审批,同时由采购部、商品部、财务部,对报零值商品当场清点、核实、销毁。

5、 清理程序:

(1) 申报

各商品部,班组依据审批后的库存清理表按时填报“削价商品处理明细表”,注明处理原因,制表人,实物负责人姓名。

(2) 落实责任人查实报损商品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不清的一般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

(3) 审批

将填报好的“处理明细表”,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4) 财务转帐

财务凭审核无误手续齐全的“处理明细表”及收取责任人的赔偿金一并转帐,所收赔偿金冲减损失金额。

6、 处罚:

(1) 对于经销商品进货后三个月内销量低于80%的,或由于进人情货,组织商品进货的适销率未达90%而形成积压的,造成商品降价财产损失的,按损失额的10%处罚。

(2) 由于保管养护工作失职,造成商品过期、变质、失效、虫蛀、鼠咬、破损等扣罚保管员及责任人财产损失额10%的罚金。

(3) 各部门经理、主任、组长因工作调整没有及时办理交接或交接责任不清造成损失的,损失金额按双方各5%处罚。

(4) 对商品应报销,为逃避责任,隐瞒不报,予以拖延,一经财务部、采购部查出,扣发责任人当月奖金。

(5) 未收回罚金,财务部未及时予以转帐的,每笔扣罚部门责任会计当月奖金30元,凡罚金超2000元不能一次由责任人交齐的,财务部挂其它应收款,按计划督促,直至全部收回入帐。

7、 相关要求:

形成商品损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分清直接责任人,各商品部、小组、责任会计,仓库保管员必须按以下要求去办理业务:

(1) 收货部验货入库,录入员要查验入库单是否有进货人签字,否则,录入员不予办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验货入库,一定要在入库票上注明入库的日期,对有保存期要求的商品,还要注明保质期限,并在商品到期之前,及时通知小组提货,通知要做到有记录和签

字,以便责任分明。

(3) 柜台接到仓库通知,必须尽快将货提到柜台销售,遇到不好销的,要积极向本部门经理及采购部反馈信息,反馈要有记录,有经办人签字。

(4) 柜台做零值报损的商品,必须在审批同时将报损的商品撤出柜台,待采购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销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