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服务承诺
为全面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塑造海安旅业良好形象,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旅游消费者的满意度,我社现向广大旅游消费者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做到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1、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将诚信经营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诚信服务贯穿于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2、旅游产品的制作过程中,提供精品线路、合理价格,做到统一产品、统一价格,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现象。
3、销售过程中,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推出的规范旅游合同,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
4、坚决不使用“黑社”、“黑车”、“黑导”,拒绝挂靠经营和承包经营。
二、不做虚假、不实和模糊的宣传广告
在旅游产品的发布、销售过程中,做到坚持统一广告宣传、统一企业形象、统一产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质量。在旅游线路的发布过程中,坚持不做虚假宣传和过分宣传,不使用带有不实之词的广告语诱导消费者。
三、严格选择旅游业务合作伙伴
1、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备案制度,筛选资质高、信誉好的地接旅行社、宾馆、餐厅、景点、汽车公司、购物店并对其各项资质进行调查、核实、备案。
2、在目的地旅游部门指定或推荐的范围内,选择接团旅行社并进行评审,信誉和业绩优良者优先选用,以确保组团社所销售的旅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按要求与接团社签订书面接团协议。
四、严格遵守旅游标准和旅游活动安排
严格按照旅游合同或散客协议提供旅游服务、安排旅程、安排食宿标准、安排旅游项目。有效控制旅游团队行程,保证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控制旅游购物和自选、自费旅游活动,坚持开好团队行前说明会,让旅游者明明白白出游,不组织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五、做好行后服务及旅游投诉工作
1、做好服务质量的监督。通过《质量反馈表》及其他方式认真听取旅游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对收集到的旅游者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旅游者对组团社出境旅游服务的满意度。
2、服务质量的改进。根据旅游者的满意度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针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达到旅游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3、投诉处理。建立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制度,对旅游者的投诉应认真受理、登记记录,依法作出处理。设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旅游者投诉。对于重大旅游投诉,主要管理人员应亲自出面处理,并向所在地旅政部门报告。
我单位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违反承诺,损害游客利益,损害行业形象,我单位将自觉服从旅业主管部门的依法调查和处理。
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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