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天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培训目的:
(一)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二)减少工作中失误、生产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三)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三条 培训内容:
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和职能业务骨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技术工人培训、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
第二章 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四条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工程师等。
第五条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高层管理人员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先进的战略决策思维模式和方法,提高前瞻性、洞察能力、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决策能力、指挥领导能力,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第六条 对高层管理者培训内容 一、 环境与形势的透析
国际经济和政治;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趋势分析;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投资、税收、劳动、人事、财政、金融等政策法规);天然气化工行业、玻璃纤维、有机产品、化肥行业状况、市场发展与前景;新兴科技和创新等等。
二、 经营思想与经营模式探讨
国际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公司宗旨;企业文化等等。 三、 发展战略研究
竞争和企业战略;战略思维和计划;内部资源分析;外部机会与挑战分析;产品发展策略;资本市场发展和运作;投资项目效益评价等等。
四、 对策研究
运筹学;对策论;博弈论等等。 五、 组织设计和用人
管理系统设计;激励理论及实践;内部授权;劳资关系;人才开发;组织的人性化;管理的多元化;未来组织的发展趋势等等。
六、 控制和影响
管理控制系统;权力结构的建立和维持;管理信息系统等等。 七、 现代企业管理技术
战略管理技术;综合规划技术;预测决策技术;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财务管理技术;工程管理技术;物资管理技术;质量管理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等等。
八、 个人能力和修养的提升
企业家精神;个人权威和影响力;现代管理思想;领导艺术等等。 九、 社会责任探讨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如何将社会责任转化为组织机会;公共关系;商法等等。
第七条 培训方式
一、 工商管理(工程)硕士学位班:有计划地安排高层管理者参加MBA 、EMBA、工程硕士的学习,既可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业余学习。
二、 脱产短训班:参加高等院校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举办的培训班,如 三、 总经理高级研修班、职业经理人培训班等。
四、 出国考察:有计划、有选择地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出国考察。 五、 管理专题论坛/讲座、高级研习班、研讨会、报告会、企业间高层交流等。
六、 其他培训。
第三章 中层管理人员和职能业务骨干的培训
第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和车间部门的正职和副职。 职能业务骨干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
第九条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层管理人员和职能业务骨干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公司高层管理团队的决策,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管理能力,改善管理工作绩效、提高管理水平、业务技能,完成部门管理同时为公司决策层培养接班人。
第十条 培训内容
一、 管理基本知识与技能:管理学、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生产作业管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市场学、领导科学与艺术等课程。
二、 业务知识与技能:负责的业务领域的知识与技能。
三、 工作改进:工作分配、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流程的改进。 四、 其他培训。 第十一条 培训方式
一、 在职开发提供机会让具备潜力的中层管理人员和职能业务骨干承担更大的责任,以增长才干,培养领导能力。
二、 “请进来、走出去”式培训:结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外请行业专 三、 家讲课或到先进公司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四、 内部研讨:公司组织内部研讨活动,鼓励中层管理人员和职能业务骨干研讨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如管理专题研讨等。
五、 轮岗任职:安排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职能业务骨干在公司的各管理岗位轮流任职。
六、 脱产培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职能业务骨干到高等院校进行管理培训。
七、 在职学历教育: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与天然气化工、有机化工、玻璃纤维等产品有关的生产管理、产品研发相关专业的工程硕士培养,以及管理专业研究生或MBA研修班,选送有培养前途的中层管理人员、职能业务骨干深造。
第四章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指各职能部门与车间中专职从事生产工艺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员工。
第十三条 培训目的: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同时培养自信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四条 培训内容:针对员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业务流程等进行反复强化培训,以使员工在充分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根据员工的具体专业要求,培养具有较高能力和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材。
一、 任职资格、履职考核、必备技术知识和岗位职责培训
由于工作的调动、晋级(如:责任工程师考评等),员工面临从未接触的专业领域,需要接受新的专业教育、任职资格和相应岗位职责等内容的培训,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
二、 专业知识、技能和技术的培训
根据科技进步或公司发展的需要,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更新专业知识,掌握新的工作技能。通过参加研讨班、进修班、供应商技术培训、同行业交流或其他形式,学习在公司内难以获取的知识和新技术。研修结束后,承担向公司传播、介绍的任务。
三、 有关资格证书方面的培训
诸如工程类系列职称(如:工程师等),公司鼓励对员工依靠自身努力,取得国家或地方正式资格的行为予以奖励,以此作为职业通道晋升的条件之一。
第十五条 培训方式
一、 专题培训: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选派员工参加各类公司内部或外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
二、 脱产进修:选派员工去高等院校、研修班脱产进修,以培养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技术人员。
三、 厂商技术培训; 四、 同行业技术交流; 五、 其他培训。
第五章 技术工人的培训
第十六条 公司的技术工人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助理技师)、技师、高级技师。
初级工:新进公司员工,中技(含)以下文化程度,在公司工作岗位上见习期满一年经公司转正定岗定级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以及中专毕业(专业不对口),在公司工作岗位上见习期满一年经公司转正定岗定级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
中级工:中专毕业(专业对口),在公司工作岗位上见习期满一年经公司转正定岗定级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以及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对口),在公司工作岗位上见习期满一年经公司转正定岗定级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经中级工职业技能培训或者取得相应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申请中级工职业资格鉴定获得通过的;
高级工:新进公司员工, 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公司工作岗位上见习期满一年经公司转正定岗定级考试考核合格的员工;经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或者取得相应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申请中级工职业资格鉴定获得通过的;
技师:取得相应助理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申请中级工职业资格鉴定获得通过的;
高级技师: 取得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申请中级工职业资格鉴定获得通过的;
第十七条 培训目的:培养一专多能的技术工人提高从而带动整个工人队伍素质的提高。
第十八条 培训内容:针对技术工人的岗位系统地培训其所在岗位的生产操作知识和基础的专业理论知识,以使员工在充分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使其掌握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并帮助员工获得 可分为:岗位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和技术的培训
通过参加研讨班、进修班或其他形式,学习在公司内难以获取的知识和新技术。研修结束后,承担向公司传播、介绍的任务。
中级工、高级工、助理技师、技师、高级技师等。公司对员工依靠自身努力,取得国家或地方正式资格的行为予以奖励。
第十九条 培训方式 一、 岗位练兵比武
二、 专题培训: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 三、 脱产进修:选派员工去高等院校、研修班脱产进修,以培养公司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 其他培训:如师带徒、导师制等。
第六章 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条 特殊工种员工指:各职能部门与车间中从事国家规定的属于特种作业并需要相应强制资格证书工作的员工,具体包括:电焊工、吊车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应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二十一条
培训目的:提高从事特种作业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
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和和技能,确保完成本职工作。
第二十二条
培训内容: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特点,组织其参加有关
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具体见国家各有关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培训方式
一、 定期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定期取证培训和新技术标准培训。 二、 脱产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脱产培训。
其他培训:因工作需要参加公司或所在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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