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 重 中 学
班主任工作职责及目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班级管理,形成公正、公平、合理的竞争格局,根据两级教委的要求,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班主任目标责任及实施办法。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面向全体,为一切学生负责。
(2)加强学生常规教育,规范学生言行,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3)认真做好班务备课,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经验交流会及家长座谈会。
(4)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创造出良好的育人氛围。 (5)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常的兴趣和特长。 (6)要服从并保证完成学校的工作安排。
(7)有下列情形者,要在班级量化考核总分中减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打骂、侮辱学生、随意停课等),每发现一人扣5分,累加。
2、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背后议论、恶言污语、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扣10分。
3、不服从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扣20分,完不成任务扣10分,累加。 4、对班内出现的违纪现象不闻不问,直接上推到校长室、政教处一次扣10分。
5、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负责,并教育学生来回路上的安全。 (详情见《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二、考核办法:
1、班主任目标考核每学期一次,根据考核量化成绩,每个年级产生二名校级先进班集体。
2、从获得校级先进集体的班中,产生上一级先进班集体,班主任优先推荐上一级先进班主任。
3、每学年末,学校对所有班级两学期的量化进行总和,级部量化总分最后一名者,下学年不再任命为班主任。
4、各班级的量化总分采用千分制,政教处400分,安全办250分,教导处200分,总务处100分,团队50分。(详见各处室班级量化细则)
三、附、政教处奖励分办法:
l、学生所做好事,产生较好影响者,根据情况加2—5分。
2、学校、镇组织的大型活动,奖励分的多少在举行活动前由校委会统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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