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的意见,现对交通费补贴标准规范通知如下:
一、补贴原因
由于公司所在位置目前没有通地铁,也没有方便的直达公交车,员工需
要转车到达公司,所以公司本着关怀员工的目的决定对员工交通费给予
一定的补助。
二、补贴范围
在岗的合同化正式员工(如员工已入住公司宿舍则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补贴要求
需提供正规有效的总值为100元的公交卡充值发票。
四、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内人员100元/月,按月发放。
五、补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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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采取现金发放形式。
六、列支渠道
工资总额以外的成本中列支。
七、其他
(一)每月月底30日之前向财务处提交公交卡充值发票方可补贴当月的交
通费,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供发票人员不再补贴当月交通费。
(二) 原则上当月的交通费补贴会于第二个月的8日发放至员工手中。
(三)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标准。
八、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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