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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及报销制度

来源:智榕旅游


车辆管理及报销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制度建设,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规范车辆费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自有公务车辆管理及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2)私车因公使用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三、公司自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及费用的报销: (1)车辆燃油费: 经分管负责人核定按实报实销形式报销费用; (2)车辆维修保养费: a、车辆的维修保养,由车辆使用人填报《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一)附件一: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doc,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并得到总经理批准后,维修保养人持经批准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及维修保养发票方能到财务办理费用报销。 b、车辆在外公务发生故障或者事故需修理的,返回公司后应补签《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一)附件一: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doc,其维修发票要有随车公务人员签字,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并经得到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费用报销。 (3)车辆运行费用:

车辆因公务出行所发生的费用,如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经分管负责人核定按实报实销报销费用。

(4)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及车船使用税:

公司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及车船使用税按实报实销形式报销费用;

(5)车内装潢费、物品配置费以及违章罚款等经费不予报销;

(6)公司自有公务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需要、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统一调配。 四、私车因公使用费用的管理及报销:

私车公用必须是因为工作需要并在分管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费用报销细则如下:

(1)因渝黔两地工作现况,在现有公司自有车辆无法合理调配的前提下,可在分管负责人同意及核定并经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配备私车公用并在相关部门(综合办公室)备案; (2)车辆综合费用: a、渝黔两地长途高速综合费用报销:在报销费用单据上据实填写私车公用事由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后按400元/往返每次报销车辆渝黔两地长途高速综合费用并提供相应路途的过路、过桥费及油费报销单据; b、短途市区费用报销:按每个月报销400元车辆综合费用包干计算。(包含重庆及桐梓县辖区内的因公务产生车辆综合费用) c、其他长途高速费用报销:如私车公用车辆离开重庆或者桐梓县辖区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在综合办公室备案后,在报销费用单据上据实填写私车公用事由经分管负责人核定后据实报销。 (3)车辆综合费用包括:油费、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过路费、修理费、洗车费等费用。

(4)私车公用车辆备案并享受报销后,必须服从公司因公事务的合理调配。 五、交通费用报销方法:

(1)无外勤工作任务的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在公务车辆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可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报销,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票。因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并签字认可。

(2)长期有外勤工作任务的员工,须先由分管负责人向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复,每月可凭票报销200元的交通补贴。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3年5月15日起施行。 耀辉地产人力资源部

附件一:

保养申请单.doc 附件一:车辆维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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