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工程标前交底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名称 工程全称(必须前后一致) 交底内容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书1 工程质量标准 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本工程按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安拆费、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施工水电费、出报告的各项费用、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各种施工风险、技术措施费(包括特殊地质、雨季、场地平整2 承包方式 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管理费、文明安全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税管费、利润及合同虽未提及但勘察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亦无论现场情况如何,均不再调整。 3 进度款支付方式 按节点支付的方式,详见勘察合同第五条5.2.2条款。 本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填报统一报价系数。【适用于报系数工程】 4 结算方式 本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 工程量不得修改。【适用于报单价的工程】 1、勘察单位现场技术人员配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1、详细勘察:每个技术人员管控钻机的数量不宜超过6台; 1.2、施工勘察:每个技术人员管控钻机的数量不宜超过8台。 5 现场管理要求 2、勘察单位应对项目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签字确认。 3、土/岩芯应按顺序摆放并写好标签,采取率应达标(粘土≥90%,粉土、砂土≥70%,碎石土≥50%,完整岩≥80%,破碎岩≥65%),勘察人员应对已编录的岩芯进行喷漆标记,以防盗用。 4、检查原位测试设备(如标贯器、自动落锤、贯入器、第 1 页 共 4 页
附件3
工程名称 序号 名称 测。 工程全称(必须前后一致) 交底内容 动探头、波速测试仪等)是否到位,检查原位测试是否实5、岩面/终孔深度量测精度允许误差为±5cm(水上孔±20cm)。 6、钻孔应为现场实际施工,严禁弄虚作假。 1.勘察人应按合同附件《工程勘察送审资料要求》提交资料(含所有项目勘察施工开工前的勘察方案和勘察完成后的勘察成果),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区域部门、集团总工室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按要求整改。 2.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勘察人与招标人共同验收招标人提供的材料。 3.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招标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4.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保密义务。勘察人的工作6 勘察人责任 人员实施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勘察人承担全部责任。 5.勘察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勘察现场的监督工作,现场监督管理要求包括现场作业人员配备、测量控制点、岩芯采取率、测试设备、层位或终孔深度等(详见合同附件《勘察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施工过程中勘察人应听从招标人的指挥和安排。如勘察人未履行上述责任,勘察人须按伍仟元/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立即进行整改。 6.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勘察人不得将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且不得将合同下工作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勘察人应向招标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因发生法律第 2 页 共 4 页
附件3
工程名称 序号 名称 工程全称(必须前后一致) 交底内容 规定的情形导致勘察人的权利、义务须转移或承继的,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向勘察人或权利义务承接方或承继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勘察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7.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拖欠民工工资需招标人进行代付的,招标人代付的工资除了从当期工程款内直接扣除外,勘察人须按照招标人所代付的民工工资4倍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8.勘察人在工作中发现勘查范围内埋有管沟、市政管线、古建筑物等时,须及时通知招标人,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勘察人全部承担。 9.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1.如勘察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擅自移位勘察、提供虚假成果或勘查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勘察质量问题,则勘察人所完成的工程勘察费用全部由勘察人承担。因勘察质量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还须按合同暂定总价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7 勘察人违约责任 2.勘察人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按时进场工作,如逾期进场,每逾期一天,勘察人须按合同暂定总价 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勘察人延期进场施工的违约责任。 3.勘察人如不能按时提供其勘察成果,勘察人须按暂定合同价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则招标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4.勘察人擅自解除合同或中途退场的,勘察人须按暂定合第 3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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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序号 名称 工程全称(必须前后一致) 交底内容 同价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则招标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5.勘察人须配合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若勘察人不予配合,则视为勘察人违约,并按暂定合同价的3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招标人:(项目总签字盖项目公章) 年 月 日 我司已知悉上述交底内容,并承诺按招标文件及勘察合同内容执行。 投标人:(法人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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