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第1条 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好学上进;认同XX公司经营理念,对公司忠诚;
2、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原则性强,廉洁奉公;
3、具有扎实的企业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基础知识,熟悉经济、财务、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在大中型企业(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熟练操作电脑;
5、会计、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上;具有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之一。
第2条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具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1、与任职公司有关联关系,即其父母、配偶或子女为任职公司的员工,或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所在或开设的公司与任职公司有经济贸易关系;
2、曾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的;
3、职业道德较差。
第3条 XX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由XX公司财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认定。
第4条 财务总监一般应设专职,不得由公司正副总经理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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