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司治理结构下的内部控制再思考 文/刘晓红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 是公司治理目标的进一步延伸和具体 构的框架内解决对各层次的控制与激 化;而公司治理目标则是建立在内部 励,建立股东大会、监事会一董事会一 比较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控制的基础上的,公司治理追求的公 总经理一部门经理一岗位负责人一业 在理论上尚未明确界定,国内较多学 平、效率与科学决策离不开经营有效、 务执行人自上而下、由表及里的监督、实行全过程的监管。 者持“环境论”观点,认为内部控制与 信息可信、合法经营等内部控制目标 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 制度环境的关系。实际上二者既非同 一范畴,也不是毫无关联。至于二者 是否表现为主体与环境的关系则尚需 推敲。在界定之前,有必要对二者的 要素进行比较。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 区别 从目标来看,前者的目标是保证 经济运行系统中的公平和效率,保证决 策的科学 ,从而保证公司各方面利益 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而后者的目标是 为了保证经营的有效 、财务报告的可 信度以及对现行法规的遵守(COSO报 告)。从主体来看,前者的主体,既包括 内部的股东、董事会、总经理,也包括外 部的其他利益关系人;而后者的主体主 要是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总经理以及其 他职能管理部门。从对象来看,前者主 要针对公司制企业,独资企业和合伙企 业很少涉及治理问题,而后者适用于企 业和非企业性质的组织。从范围来看, 前者的范围包括决策者,执行者,内外 部监督者,影响者等,而后者仅限于内 部执行者和监督者。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 联系 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除上述 区别外,还存在相互联系,主要体现在 以下两方面: 1、目标上的继承性 综合美国、英联邦、经合组织 (OECD)及欧洲大陆国家20世纪90 年代以来的相关准则和报告看,公司 治理目标围绕如何对经营者实施有效 激励和监督约束,以确保决策的合理 性、科学性与高效性,实现各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最大化;内部控制的目标则 侧重于执行的效率性,如经营的有效 性、信息的真实性、经营的合法性等, 的实现。 2、内容上的交叉性 从上述要素的区别中可以看到, 尽管二者在很多方面有所区别,但在 有些方面(如主体、范围等)存在着交 叉区域,如在主体方面,二者在“董事 会一总经理”委托代理链的各个节点 上存在交叉区域。 基于上述要素的比较,相对于主 体与环境的关系,“嵌合互动”更能准 确地描述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 相互关系,因为,首先,二者并非外部 与内部、环境与主体的关系,而是相互 关联、相互交叉的关联互动关系;其 次,二者在内在结构上具有一致性,内 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应与公司治理模式 相适应。 二,基于公司治理结构下内部控 制有效性的提高 (一)目标的嵌入 目前,我国对内部控制目标的定 位主要还局限于防弊纠错,保证业务 活动的有效进行、会计资料的真实、合 法与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方面,仍处于 以审计为背景的早期阶段。这种目标 定位符合我国现实的经济发展和企业 状况。但从长远来看,随着资本市场 的不断完善,强大的机构投资者们对 公司施加的压力会日趋增长,使得内 部控制更为关注公司目标以及公司治 理的其他方面,而非财务报告舞弊(史 蒂文・J・鲁特,2004)。 (二)控制范围的嵌入 目前我国内部控制的范围仅限于 执行层的应用控制,并未涉及公司治 理的决策层控制,而实际上理应将决 策层控制纳入内部控制范畴,实行全 方位、分层次控制。具体来说,就是在 公司中建立上通下达、协调左右的全 方位控制与激励系统,在公司治理结 l、通过决策层控制,监督和评价 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通过委托代理合约,实现公司控 制权的转移(由董事会转移至总经 理);通过工资合约、收入分配合约对 受托者(总经理)进行激励;通过股东 大会、监事会实现对董事会和总经理 的监督与控制,以保证公司决策权行 使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抑制受托者在 决策程序中的机会主义动机,避免出 现决策失误。 2、通过执行层控制,规范和反映 业务决策执行情况 通过公司内部的岗位设置、人员 配备、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的制订,解 决业务执行程序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以保证董事会的决策能得到贯彻执 行;通过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审批与执 行、检查与记录、复核与盘点等方法防 范业务执行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损害企 业资产安全、信息真实性与经济效益 的行为的发生。 此外,公司治理结构下内部控制 有效性的提高还依赖于一系列法律法 规的规范。2006年7月15日,经国务 院批准,由财政部牵头发起,证监会、 国资委共同参与的“企业内部控制标 准委员会”正式在北京成立;同日,由 中注协发起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内 部治理指导委员会”,其目的是为了建 立一套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中 心、以控制标准和评价标准为主体,结 构合理、内容完整、方法科学的内部控 制标准体系,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 和内部约束机制。这预示着我国企业 在内部控制方面将迎来一部类似美国 萨班斯法案的标准体系,是一个强化 公司内部控制的好机会,也必将推动 中国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作者 系山东经济学院研究生) 集团经济研究2006・10月上旬刊(总第2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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