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地区进行宗教保护的几点思考
作者:石立春
来源:《商情》2011年第43期
【摘要】民族地区应加强社会管理,进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以促进民族地区的和谐。对于加强民族地区宗教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应该包括发展经济、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以及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民族地区;宗教保护;思考
对民族地区进行宗教保护应该作为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创新社会管理的机制大力发展经济,为宗教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创新社会管理;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以及合理开发利用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等。
(一)大力发展经济,为宗教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物质基础
协调人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为宗教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当前对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已经给予了很多的物质性和性的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应当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支持,促进本地区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应当发挥本区域优势,吸引企业来投资办厂;对于国家给予的物力支持,应当合理规划,将这些费用的作用充分发挥,以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少数民族地区也应当结合并充分发挥本地区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十分明显,一般表现为以下方面:水能资源较为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旅游舒适期很长,生存环境质量非常高;旅游资源别具一格,拥有着众多风景名胜以及少数民族自身的人文景观资源;少数民族风情突出等。少数民族地区要利用国家所给予的优势,把握西部大开发的契机,充分发挥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努力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状况有所改善的基础上,利用财政等手段进一步进行宗教保护的各项工作,加强文化建设,协调好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
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文化权益的合理分配是宗教保护工作的价值追求,因此必须在社会上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并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宗教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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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十分重视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由于当前社会的利益协调机制尚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社会分配相对不均;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福利性资源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的问题。对此,我们要加强社会建设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以建立健全适合我国的利益协调机制,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包括对物质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在这里主要强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对当地的风俗习惯进行保护并促进其发展,是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也具有着积极意义。
以傀儡戏为例,傀儡戏的形成与原始宗教祭祀仪式关系密切,对傀儡戏进行保护,是对宗教生态的保护。对傀儡戏进行保护有助于对宗教生态下的传承制度的保护,有助于对宗教生态载体进行保护,有助于对宗教艺术的保护,加大对傀儡戏的保护力度,应当从对国有剧团和民间剧种进行保护;对傀儡戏剧种和单独项目进行保护等。另外,对传统戏剧的表演方式、戏剧演出舞台、表演场地所包含的文化气息进行保护也是宗教保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戏剧表演方面,男扮女装与远古神话有着很大的关系,如霸王别姬中张国荣演的角色等,它蕴含着“阴阳结合”的文化含义,即古代希望通过阴阳调和来实现社会、宇宙、人生的和谐统一。在戏曲演出舞台、表演场所等所蕴含的文化进行研究,如庙会演剧所诠释的狂欢酬神,务实逐利的文化等。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是宗教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有利于传统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扬,有利于文化资源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合理分配,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合理开发利用宗教文化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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